近期,江苏省针对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出台了新规定,这一政策调整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新政策,补缴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不再允许补缴断缴部分。大多数地区的补缴范围涵盖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适用于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灵活就业者以及个体户等广泛人群。新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江苏省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广大参保人员能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补缴的具体条件和流程,需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进行详细了解。

江苏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一)

江苏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2月1日,江苏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出台了《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其中明确了可补缴的11种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1991年12月31日前为按当地规定规定缴纳固定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单位可补缴原固定工退休社会统筹费。

2、1991年12月31日前,未按当地规定缴纳劳动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职工本人可补缴劳动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费。

3、原全民所有制企业、县/区属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经县劳动部门批准使用的城镇户口的临时工,未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个人可从1992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4、除第3项规定企业外的其他城镇各类企业及预知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原企业所有制、县/区属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未经劳动部门批准招录的职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和从1996年1月1日开始补缴。

5、县(区)属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城镇街道办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职工自当地实行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之月至1995年12月31日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可以补缴。

6、临时工后专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在当地实行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后从事临时工期间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可补缴。

7、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可从2004年2月1日起补缴。

8、乡镇企业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可从2006年3月1日补缴。如果是国家统配或城镇待业人员被安排到乡镇企业工作,若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或缴费年限不足,可从1992年1月1日开始在原工作地补缴。

9、有雇工的个体商业户,可从2011年7月1日开始补缴。没有雇工的话,可从参加养老保险之月起开始补缴。

10、没有终止劳动关系的农民轮换工在现岗位上被录为正式工,在最后一次在本单位连续轮换的工作时间,可以补缴。

11、附加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其他可以补缴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规定 (二)

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规定如下:

政策背景与实施时间: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12月印发意见,允许缴费中断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缴延续缴费年限,2023年7月起全国实施。适用对象:主要针对存在缴费中断情况的参保人员。补缴标准:补缴金额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参保人断缴期间对应的社平工资确定。如某二线城市,2020年度断缴人员每月需补缴852元,2021年度每月需补缴923元,2022年度每月需补缴998元。补缴上限:累计补缴年限不得超过实际断缴年限的80%,且最长不超过10年。例如,实际断缴12年,最多可补缴9.6年;实际断缴15年,最多可补缴10年。办理流程:参保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各地设置三年过渡期(2023年7月 - 2026年6月),建议符合条件者尽早办理。待遇影响:补缴后养老金待遇会有所提升。如王先生原缴费年限9年,补缴5年后累计达14年,每月养老金由原估算的1120元提升至1680元;李女士补缴7年后累计缴费17年,养老金待遇较不补缴方案每月增加430元。注意事项:人社部明确要求补缴必须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切勿轻信部分中介机构“代缴可打折”的非官方承诺,此类行为涉嫌违法。政策展望:2025年将建立全国统一的补缴信息平台,支持跨省补缴业务办理。

2021年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 (三)

2021年养老保险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补缴的。具体补缴政策如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补缴条件: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言,无论男女,只要是还没有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60岁),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

二、单位欠缴

补缴条件:如果单位存在欠缴养老保险的情况,且仲裁成功,那么可以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补缴。

三、延缴后可补缴

补缴条件:对于在退休年龄到来之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还未达到15年的人员,可以进行延缴。但需要注意的是,首次参保时间需在2011年7月1日之前,那么女性工人(55岁)、女性干部(60岁)、男性(65岁)在延缴后仍不满15年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反之,如果首次参保时间在这个时间点之后,则不能享受补缴政策,只能继续延缴,直至缴满15年方可退休。

提示:养老保险只能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对于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人群,建议在年轻时且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购买年金险等保险产品,以搭配养老保险,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养老生活。但请注意,所有投资都存在风险,决策前应充分考虑个人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陕西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四)

陕西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具体如下:

1、在职期间,单位未参保,导致员工没有缴纳社保。这是单位的原因而非个人原因,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缴的。

2、特殊人员延迟退休5年后,仍然不满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

3、疫情原因,部分地区允许2021年补缴202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

4、灵活就业者由于特殊原因,向人社部门申请缓缴,缓缴时间结束后也是可以补缴。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综上所述,养老金补缴新政策为达到六十周岁并且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四十五岁周岁不满六十周岁并且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十五年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的补缴对象含有公司的职工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因为各种理由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者欠费的;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中断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2021 (五)

法律分析:已参加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人按年缴费,年缴费档次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缴费档次。个人缴200元政府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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