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交警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这起案件中,醉酒驾驶者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驾车撞上了正在执行

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交警一案,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一)

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交警一案,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贡献者回答2020年11月27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赵玉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并当庭宣判。

裁定驳回赵玉林上诉,维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赵玉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交警案二审宣判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19年2月14日21时20分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双城镇精兵胡同两侧设置两处检查卡点,依法对过往车辆驾驶员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上诉人赵玉林醉酒驾驶吉利轿车驶入精兵胡同,在交警持酒精测试发光指挥棒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赵玉林加速绕开拦截的交警强闯第一道卡点,在看到前方第二道卡点的交警正在路中央执法的情况下,仍驾车加速冲卡,撞飞执勤交警被害人单立冬,致单立冬胸肋骨及股骨多发性骨折,肝、脾破裂,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致现场待检起亚轿车内驾驶员乔某、乘车人李某受伤。

赵玉林在继续驾车逃逸过程中,车辆撞上精兵胡同东侧四野广场花坛,赵玉林弃车逃跑,后被追赶来的交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赵玉林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6.02mg/100ml;赵玉林所驾吉利轿车行驶为82.66km/h;乔某所驾驶起亚轿车损失6580元。

死刑!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交警案二审宣判

庭审中,法庭组织检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赵玉林作了最后陈述。休庭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并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当庭宣判。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赵玉林醉酒后驾驶车辆,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拦截检查时,为逃避酒驾处罚,不顾在场人员安危,驾车加速强行连闯两道卡点,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一台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赵玉林曾多次违章驾驶,案发当天不听劝阻,执意酒后驾车,并加速冲卡,将正在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撞致死亡,在明知撞上执勤交警后,继续驾车逃离直至车辆撞上障碍物,弃车逃跑,并唆使同车人逃跑,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

酒驾弃车逃跑交警怎么处罚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酒驾遇到交警查车弃车逃跑,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以下罚款;若公安机关发现驾驶员不配合酒驾清查,在驾驶员汽车逃跑的过程中,肯定会有工作人员进行追捕,如果是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线,还可以处5日到10日以下治安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查酒驾时弃车逃跑会受什么处罚 (三)

贡献者回答查酒驾时弃车逃跑将受到以下处罚:

驾驶证扣分与罚款:司机在查酒驾时选择弃车逃跑,一旦被交警发现并确认身份,将面临一次性扣除驾驶证12分的处罚,并需缴纳高达2000元的罚款。

可能的刑事责任:虽然弃车逃跑本身不直接构成刑事责任,但若司机确实存在酒驾行为,逃跑只会加重其违法情节。一旦酒驾行为被证实,司机将依据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的标准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饮酒驾驶可能面临罚款、驾照暂扣以及拘留等处罚;醉酒驾驶则更为严重,可能涉及拘役、高额罚款、驾照吊销以及长期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等后果。

社会影响与道德谴责:除了法律制裁外,弃车逃跑的行为还会受到社会的广泛谴责。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损害了公共安全和道德风尚。酒后驾车本身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而逃跑更是逃避责任的表现,会受到公众的强烈反感。

因此,面对酒驾检查,司机应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切勿选择逃跑。酒后驾车不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也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明智的选择是坚决避免酒后驾车,确保每一次出行都能安全、合法。

酒驾弃车逃跑成功第二天怎么处理 (四)

贡献者回答酒驾弃车逃跑成功后,第二天应该主动投案自首。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酒驾者将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而弃车逃逸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包括:

1.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2. 行为人有酒后驾车或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3. 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

4. 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5. 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

6. 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酒驾会导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如果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暂时扣押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以罚款,通常在1000至2000元之间。如果再次饮酒后驾驶,将被拘留10天以下,并处以1000至2000元的罚款,且驾驶证将被直接吊销。

总之,酒驾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一旦被抓,将受到处罚。如果酒醒后,检测酒精含量在合理范围内,应立即向交警主动交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遇查酒后驾车弃车逃跑怎么处理 (五)

贡献者回答遇查酒后驾车弃车逃跑,交通管理部门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进行拦截与检查:

交通管理部门会尽力拦截逃跑者,并对其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涉嫌酒驾。

依据法律进行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若经检查确认逃跑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若逃跑者被确认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特殊情况的处罚:

若逃跑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若逃跑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逃跑者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样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遇查酒后驾车弃车逃跑的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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