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界上,我们时常需要谨慎行事,以免触碰那根不可逾越的红线。关于与未成年人交往的问题,特别是当涉及到未知对方年龄的情况下,我们更应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很多人或许心存疑问:如果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了某些行为,是否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呢?这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法律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明确界限。
不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会被判刑吗 (一)

贡献者回答不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是否会被判刑,需要视情况而定:
1、行为人跟不满14周岁的女生发生关系,这个情况下,只是14岁但未满周岁的,要负法律责任,属于强奸罪;
2、而女生已年满14周岁时,在发生关系时是自愿的,这时不用负法律责任。
强奸罪处罚如下:
1、一般情形,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恶劣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严重情节如下: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未满14岁犯刑事案件的处理如下:
1、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家长应予以管教,必要时政府收容教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与不满十四岁少女有性关系,不知未满十四对方自愿能判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罚金和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论对面是否自愿,与十四岁少女发生性关系已经触犯强奸罪,会受到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择一重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女生满14自愿发生性行为违法吗 (二)
贡献者回答女生满14自愿发生性行为不违法。具体如下:
1、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犯强奸罪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指的从轻是在法定刑的下限处刑;这里指的减轻,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档次,如应判五年的,实判在五年以下处罚;
2、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这里指的必要的时候,是指家中无人管教或者家长、其他监护人缺乏管教能力、或者群众、或者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强烈要求政府收容教养的时候,政府从社会保护的角度出发,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择一重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爆炸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
贡献者回答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以下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故意杀人;2、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3、强奸罪;4、抢劫罪;5、贩卖毒品罪;6、防火罪;7、爆炸罪;8、投毒罪。
具体情形:
1、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爆炸罪为结果犯,只有因爆炸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严重后果”是指由于爆炸而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
3、综合这个情况:
(1)未满14周岁放定时炸弹:也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同时要求家长严加管教。
(2)已满14周岁爆炸:承担刑事责任。
理解上应注意: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法定八种性质的“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不管他所涉及的“罪名”是什么。对此,全国人大法工委曾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答复: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17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毒品犯罪中的“贩卖”毒品罪负刑事责任,对其他毒品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3)罪名以《刑法》第17条第2款列举的8种行为为限。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根据该解释,应当依据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例如,甲(15岁)与乙(20岁)共同绑架儿童丙勒索到5万元赎金后,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害。属于绑架又杀害人质的情形。对15岁的甲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成年人乙则仍适用《刑法》第239条“绑架又杀害人质”的加重犯规定,以绑架罪定罪处罚。同理,不满16岁的人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刑法》第240条),具备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特征的,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不按照《刑法》第240条加重犯规定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4)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方法。过××周岁生日第二日起认为满××周岁。例如,甲在晚上庆祝自己18周岁生日宴会上因喝酒争执而杀死了2个人,仍未满18周岁。只有过了生日当天晚上12点,才认为满18周岁。对甲,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死刑。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刑法》第l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l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l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政府收容教养的信息了解不少了,诺翊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