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轻伤鉴定标准
-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实施时间和废止规定是什么?
- 3、法医鉴定轻伤标准
- 4、人体轻伤鉴定标准2022
- 5、交通轻伤鉴定标准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轻伤鉴定标准 (一)

最佳答案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 146-1996)同时废止。
轻伤鉴定标准如下: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2、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
3、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4、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一、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5、伤残鉴定委托书。
二、个人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总而言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轻伤一般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一般包括因为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的实施时间和废止规定是什么? (二)
最佳答案在法律的坚实框架中,我们探讨轻伤鉴定这一关键议题。它起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以医学与法医学的深厚理论与实践经验为基石,为评估伤害程度提供了科学依据(基于法医检案的丰富实践)。 自1990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共同发布了关于轻伤鉴定的试行规定,这一准则共六章,五十-six条,正式确立了轻伤鉴定的权威标准(五十六条款的司法实践指南)。
然而,时代在进步,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标准化人身损伤程度鉴定,2014年1月1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应运而生,标志着旧有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 146-1996)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被新的、更为严谨细致的鉴定标准所取代(旧标准的更新与废止)。 通过这些法律文件,我们深入了解轻伤鉴定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它在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公民权益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本文旨在为您提供清晰的指引您理解和处理相关法律问题(为您揭示轻伤鉴定的实用价值)。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 (三)
最佳答案轻伤是指外界因素如物理、化学及生物等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但尚未构成重伤且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这包括使人肢体或容貌受损,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中度伤害的情况,具体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法医鉴定轻伤的标准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结合医学与法医学理论及技术,通过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旨在为轻伤鉴定提供科学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司法部于1990年7月1日颁布试行,共包含六章五十六条内容。
在鉴定损伤程度时,应依据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发的并发症及后遗症等综合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定。具体而言,鉴定过程需考虑损伤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以及损伤后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复杂因素,以此来确定损伤的具体程度。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法医鉴定轻伤时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损伤程度的评定应当以直接由外界因素引起的原发性损伤及其后果为基础;其次,要考虑到损伤当时的伤情,这包括伤势的严重程度、受伤部位及其对身体功能的影响;再次,损伤后可能引发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也是评定的重要依据。
综合因素,法医鉴定轻伤的标准旨在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以便为法律裁决提供有力的依据。通过严格遵循鉴定标准,可以确保对轻伤案件的准确判断,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2022 (四)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人体 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编辑本段]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儿童达 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一)鼻骨 粉碎性骨折 ,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 (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 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 8厘米。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编辑本段]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二)缺失半个指节;(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足损伤(一)2节趾骨骨折;(二)缺失1个趾节;(三)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庶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 半月板损伤 或者肢体 软组织损伤 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编辑本段]第四章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肋骨骨折。 第三十四条女性乳房损伤导致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房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外伤性血尿 (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 (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阴茎挫伤致排尿困难;阴茎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睾丸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 2厘米;阴茎创口长度达 1厘米。 第四十条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阴道撕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 椎间盘突出 ;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骨盆骨折。 [编辑本段]第五章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烧、烫伤(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浅二度5%(儿童3%);深二度2%(儿童1%);三度0.1%。(二)头、手、会阴部二度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三)呼吸道烧烫伤。第四十六条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五十一条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编辑本段]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十四条本标准所定各种数据冠有“”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第五十六条本标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1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交通轻伤鉴定标准 (五)
最佳答案交通事故轻伤的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头颈部损伤。包括头皮擦伤(面积在5平方厘米)、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头皮创、头部外伤后出现的神经症状、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面部损伤后的瘢痕或色素异常、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平方厘米)、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影响外观、眼外伤导致的视力下降、耳损伤引起的听力减退(超过26分贝)、耳廓创口(超过1厘米)、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涎腺及其导管损伤、牙齿脱落或缺损、牙齿松动(两枚或三度松动一枚)、下颌关节活动受限、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厘米)和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厘米,面积在4平方厘米或挫伤面积在2平方厘米)。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包括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平方厘米)、躯干皮下血肿、擦伤(面积在20平方厘米)等。
这些损伤标准是根据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因素造成的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来界定的,它们尚未构成重伤,也不属于轻微伤害。具体的损伤程度还需根据个体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诊断来确定。
轻微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综上所述,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人员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诺翊律网希望轻伤鉴定标准,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