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二次判离

起诉离婚二次判离的相关知识介绍
在婚姻关系中,当双方的感情出现不可调和的破裂,且经过尝试和努力后仍然无法修复时,离婚便成为了一种可能的解决方式。而在实际的法律程序中,起诉离婚并非一次就能轻易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涉及复杂情感、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方面因素时。本文将详细介绍起诉离婚二次判离的相关知识。
一、起诉离婚二次判离的背景
起诉离婚二次判离,顾名思义,是指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被法院判离后,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再次提起诉讼,并最终获得法院判离的情况。在我国,离婚诉讼的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因此,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还有和好的可能,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双方关系继续恶化,且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再次起诉离婚便有可能获得判离。
二、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法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判决离婚的核心条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在第二次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
2. 调解无效:在起诉离婚前,法院通常会进行调解,以尝试修复夫妻关系。如果调解无效,或者原告拒绝调解,法院才会考虑判决离婚。在第二次起诉时,这一点同样适用。
3. 分居时间: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夫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应准予离婚。这是法律对于分居时间的一个具体规定,也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重要参考。
三、二次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
二次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相似,但也有一些不同之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起诉材料:原告需要准备好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以及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等。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符合二次起诉的法律条件。
2. 向法院申请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才会受理。
3. 开庭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并确定开庭时间。庭审时,双方将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关键争议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4. 法院判决:经过庭审和调解后,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法院还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处理。
四、全文总结
起诉离婚二次判离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法律问题,它涉及夫妻感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个方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据此作出判决。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如果感情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那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可能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然而,
- 1、第一次法院没判离婚第二次能离吗
- 2、二次起诉什么理由会判离婚
- 3、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第二次会判离
- 4、离婚开庭第一次不判离婚,第二次可以判离吗
- 5、起诉离婚,第二次诉讼能判离吗?
起诉离婚二次判离的相关问答
第一次法院没判离婚第二次能离吗 (一)
最佳答案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的,若是法官能够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官会判离。但是若是一方坚持不离婚的,法官不能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能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仍不准予离婚。
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赌博或吸毒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另外,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综上所述: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第二次能否判离视具体情况而定,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判离的法定事由有重婚,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次起诉什么理由会判离婚 (二)
最佳答案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的法定理由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重婚或同居,这是严重的婚姻不忠行为,法院会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通常会判决离婚。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是对婚姻关系的严重破坏,法院会基于保护受害方的原则,判决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一方如果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经过多次教育和劝导仍不改正,这也会对婚姻关系造成极大伤害,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二年,这通常被视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在审查后可能会判决离婚。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条款,涵盖了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严重情况。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未判决离婚,但之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且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通常被视为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挽回,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在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综合审查双方的证据、庭审情况以及《民法典》婚姻编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只有确认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第二次会判离 (三)
最佳答案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第二次不一定会判离,具体如下:
1、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2、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起诉离婚第二次判离婚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开庭第一次不判离婚,第二次可以判离吗 (四)
最佳答案起诉离婚第一次没有判离的,第二次也不一定还判离。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而不是起诉了几次,所以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
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法院依然不会判决离婚;反之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法院经审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则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第二次诉讼能判离吗? (五)
最佳答案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并没有判处离婚。第二次诉讼能判离吗?
网友咨询:
我妈妈在今年一月份起诉离婚,理由是我父亲常年喝酒打架闹事,并且多次派出所民警来过我家,他们的感情早已破裂,但是一审没有判离。起诉离婚第二次能判离吗?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文静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需要根据案件事实以及当事人掌握的证据来判断夫妻之间是否感情已经破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王文静律师解析:
当前离婚诉讼起诉的次数没有上限限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王文静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专长于公司商事、股权纠纷、投融资、劳动争议以及家事婚姻、房产纠纷等争议解决和刑事辩护。可电话咨询:18801935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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