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非法集资如同潜伏的暗影,时刻威胁着人们的财产安全。其常见的四种手段尤为狡猾。首先,不法分子会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如虚假的庄园开发、生态环保计划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其次,他们可能通过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等权利凭证,甚至以期货交易、典当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再者,利用会员卡、优惠卡等消费凭证,以及承诺商品回购、返租的方式,也是他们非法集资的惯用手段。最后,不可忽视的是,一些不法分子还会假借P2P网络借款平台之名,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吸收公众存款。
- 1、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手段
- 2、公司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
- 3、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手段有哪些
- 4、传销性质的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手段 (一)

贡献者回答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
3、以虚假宣传造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司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 (二)
贡献者回答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的;
2、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的;
3、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综上所述,集资资金从事金融资本运作为特征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次是以非法占有集资资金为目的的集资诈骗罪,还有不经过有权机关的审批通过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票券的擅自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罪,以及同样性质擅自发行基金的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手段有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非法集资者通常采用以下四种手段来吸引投资者:
一是保证高额回报。
为了诱导越来越多的人群参与投资,这些违法活动的策划者在初期阶段会信守承诺,确保如期且足额地支付利息和本金,然而当项目筹资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他们会选择秘密地转移资金或者悄然携带款项逃离现场,这最终导致参与投资的人们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是杜撰虚假项目。
大多数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先注册合法的公司或是企业,然后以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创业创新等借口作掩饰,精心构建各种虚假的投资项目,从而欺骗社会大众对其产生信赖;
三是利用虚假宣介凝聚人气。
这些不法分子在宣传上面可是不惜成本,常常聘请知名明星作为代言人,邀请名人为其站台,甚至在各类广播电视台、网络平台等媒体上大肆推送广告、发表专题采访、雇佣人员四处扩散宣传资料以及进行大规模的社会捐资助学活动等等,以此来营造出虚假而热烈的氛围;
四是以亲情感化进行诈骗。
传销性质的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四)
贡献者回答一、假冒国家政府项目的非法集资传销:骗子常以“国家扶持”、“共同富裕”等名义,伪造国家机关文件和政府项目,利用公众的爱国情感,曲解国家政策,诱骗投资者参与。
二、投资理财的非法集资传销:这类传销通过上市融资、股权众筹等资本运作概念,利用借贷平台吸引投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会员。
三、伪慈善和扶贫的非法集资传销:伪装成“慈善互助”、“精准扶贫”等公益活动,承诺高额回报,吸引消费者加入并发展下线。
四、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传销:专门针对老年人,推出“保健旅游产品”等旁征,以投资养老公寓、以房养老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投资。
五、网络加盟代理商的非法集资传销:通过开设网上商城,利用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展代理和加盟商,以“消费返现”、“边消费边赚钱”等手段骗取资金。
六、免费旅游为名的非法集资传销:宣称加入后可免费旅游,以“边旅游边赚钱”等口号发展会员,迅速扩散。
七、招聘介绍工作的非法集资传销: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的心理,以介绍高薪工作、招聘等名义,诱骗至传销窝点,迫使其参与传销。
八、虚拟货币的非法集资传销:这类传销以虚拟货币为名,声称可在多国流通,吸引投资者加入,实际上是一种仅在会员间流通的虚拟货币,通常无法在市场上使用。在考虑投资时,应谨慎对待看似过高的回报率,避免陷入传销陷阱。特别是年轻人和退休老人,面对投资机会,应通过官方部门如证监会、银监会、工商局等进行核实,并检查相关法规,确保投资合法性。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诺翊律网关于最新非法集资手段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