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以享受其带来的便捷。然而,若不及时偿还欠款,可能会陷入意想不到的困境。近日,一则关于信用卡欠款200元却在11年后需要偿还3万元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这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情背后,实则隐藏着信用卡利息和滞纳金的累积效应。那么,这200元的欠款是如何在短短11年间膨胀至3万元的呢?这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和教训?
信用卡欠款200元11年后为何要还3万? (一)

优质回答这是因为2008年重庆的唐女士和丈夫办了一张信用卡,取钱多取了200元,导致透支。11年后,他们重新办卡收到欠账提醒,欠款3.2万余元。根据流水,这其中滞纳金从1元开始增长,一直涨到2015年6月,达到500元就没有继续增涨,封顶之后滞纳金维持每月500元。
从2017年1月起,按照央行相关要求,滞纳金被取消,这家银行开始收取每月500元的违约金,持续到2018年6月;贷款利息从2009年的每月2元,增长到目前的每月80多元。
对此,律师表示:“第一,直接找到银行看计算的金额有没有错误,如果有错误让它纠正,如果金额没错,双方可以协商(能否减免);如果协商不了,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到法院去起诉银行(要求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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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会不会坐牢:
法律条文虽然列得清楚,但是实际执行中却还有很多具体的问题需要分析,各地法院在具体判决的时候也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空间。
1、信用卡诈骗罪中,有60%为冒用身份、冒用他人信用卡,即使金额很小,也会判。不过这种情况和普通正常使用的持卡人关系不大。
2、以“恶意透支”判定的信用卡诈骗罪,一般金额较大,其中2/3透支信用卡本金金额在10万元。
3、各地对于信用卡诈骗罪中“恶意透支”标准有一定自由裁量空间,但大多比较谨慎,需要形成完整的逻辑链,不会根据单一标准判定。如需要满足“虚假申请材料-大额透支-逃避催收”这样的事实链,才会判定为“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骟罪150万判处十万罚金轻不轻? (二)
优质回答涉案金额20多万,夫妻均被判信用卡诈骗罪
阿红和阿力是夫妻。阿力做着自己的生意,平时偶尔也会透支信用卡,但都能及时还款。
2005年左右,生意上出了点状况,阿力需要周转资金,遂回家同妻子阿红商量,使用阿红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用于透支获取资金,等周转过来后再将钱款还上。阿红同意了。
2005年11月起,阿力使用阿红的身份证申领了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用于透支消费和取现,截至2011年10月28日,共透支本金人民币15424.72元。
2007年11月起,阿力再次使用阿红的身份证申领了两张银行信用卡,同样用于透支消费和取现。不过,这回透支金额大了,截至2011年10月25日,共透支本金人民币199758元。
阿力的生意,前期经营良好,后期不断扩大投资,一着不慎,生意失败,透支的信用卡迟迟未能还上。
2010年12月11日,阿力因恶意透支自己名下的信用卡被公安人员抓获。除了自己恶意透支之外,阿力主动供述了夫妻二人共同透支的事实。
信用卡能逾期多少时间? (三)
优质回答一、信用卡逾期的后果
1、支付信用卡逾期滞纳金。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要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卡银行支付约定的滞纳金。
2、产生逾期利息。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就要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3、影响个人征信。信用卡逾期还款记录会进入央行征信系统生成不良信用记录,不良征信不仅会影响日后办理房贷车贷,还会影响出行、就业……
4、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将面临5年以下、5年10年以下、1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2万元20万元以下、5万元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信用卡逾期了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后需要尽快还款,如果手上钱不够还的话,可以选择分期还款,如果分期的资金都拿不出来,可以找朋友或者家人周转。自己同时要降低生活消费、增加收入来源,尽快偿还欠款。
银行通常会在持卡人逾期金额比较大或时间比较久的情况下将催收的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催收平台,这个时候你可以和催收人员协商减免还款或延长期限。
三、信用卡逾期会不会坐牢?
如果属于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是有可能坐牢的!那么什么情况属于“恶意透支”?具体的“数额”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按照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而数额在5万元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信用卡欠了5万元,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卡一次性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可以跟银行协商分期,逾期后的分期,也称为个人债务重组,可以帮助负债人在偿还能力内,既能保障基本生活,也能合理地进行还款,避免被催收、资产处置。如有出现资金问题,不建议几百一千的还,这样还进去都是扣的利息跟违约金。要么亲戚朋友周转一下一次性还清,银行还有减免逾期利息,要么停息挂账,让利息不上涨,慢慢还款,避免催收避免被起诉!
1,招商欠款4万7,协商分期:先减免6000,再分36期偿还,每月还款1138元。
2,交通欠款8万5,协商分期:先减免8000,再分48期偿还。每月还款1604元。
3,浦发加备用金共欠款9万6,协商分期:先减免21000,再分60期偿还,每月还款1250元。
4,光大欠款6.7万,协商分40期免息,每个月还款1675元。
整理债务,合理规划还款,避免起诉。已为上千卡友解决负债问题,你三冬暖,愿你春不寒,愿你不因债务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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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四)
优质回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12月16日起施行。
《解释》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1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5张不满25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不满250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25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第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不满10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0张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0张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不满5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5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第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单位犯本解释第一条、第七条规定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各该条的规定执行。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信用卡诈骗罪判了11年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诺翊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