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

###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法律规定与解析

一、合同诈骗管辖地的基本原则

属地原则

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原则在合同诈骗罪的管辖中同样适用,即合同诈骗罪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居住地管辖的适用性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这一规定在合同诈骗罪案件中也同样适用。

二、合同诈骗犯罪地的具体范围

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例如,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合同的签订地、诈骗行为的实施地等均可视为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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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合同诈骗犯罪地的认定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诺翊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