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一年是什么情况 (一)

答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在拘留所执行。一般拘留期限为十五日,有两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关押一年是违法的。但如果涉嫌刑事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定罪量刑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超过一年的,属于法定期限内。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涉嫌贪污受贿已经拘留一年了,是不是算超期羁留 (二)
答涉嫌贪污受贿已经拘留一年,如果只是一个罪名就属于超期羁押。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拘押看守所不超过8个月零七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什么情况下在看守所呆一年呢 (三)
答在看守所呆一年,可能基于以下几种情况:
刑事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若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进展缓慢,就可能在看守所呆较长时间。
案件复杂导致羁押期限延长根据案件的性质不同,看守所最长关押的时间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期限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关押期限为3个月。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犯罪案件,经过省级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关押期限为5个月。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案件,经过省级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关押期限为7个月。特殊原因,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关押期限可以无限延长。诉讼程序繁琐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由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若每个阶段都出现延长情况,嫌疑人就可能在看守所呆一年甚至更久。
行政拘留过了一年还会执行吗 (四)
答行政拘留过了一年不会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拘留过了一年的情形,是不会在执行的,只要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就不再予以处罚了。
行政拘留的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6、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对于行政拘留的相关事项,司法机关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在相关证据的证明下才可以对拘留的情况进行认定,但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即使被判行政拘留,也可以申请不执行拘留的情况,可以聘请律师为进行合法的界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看守所关一年多是什么情况 (五)
答法律主观:
如果行为人是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一般会关十天左右的时间,最长会被关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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