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法律知识的浩瀚海洋中,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的答案及解析无疑是众多法学爱好者和从业者关注的焦点。这份答案不仅是对当年司法考试的一次全面回顾,更是深入理解行政法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参考。通过细致入微的解析,我们不仅能看到一个个法律问题的来龙去脉,更能体会到行政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方面所发挥的关键作用。

司法卷二答案:2012年司考卷二行政法答案及解析(版) (一)

司法卷二答案:2012年司考卷二行政法答案及解析(版)

司法卷二答案:2012年司考卷二行政法答案及解析(版)

答案 单选 CCDBA DBD 多选 BCD AD BC BC ABD BC AD AB AC BCD 不定项 A BD BD ABC

一、单项选择题

43.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一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

B.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

C.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

《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 [试用期]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4.根据行政法规规定,县级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评估行政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关于此评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评估应当定期进行

B.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C.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直接依据

《地方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县级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

D.评估同样适用于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调整

45.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

A.起草部门

B.国务院办公厅

C.国务院法制办

D.国务院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九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

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46.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6月10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B.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法》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60日

D.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

47.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传唤]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B.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C.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

D.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48.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

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七条 [划拨]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

49.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

B.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委托

第十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C.如在复议过程中企业撤回复议的,即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

D.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50.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某无罪。李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李某申请国家赔偿前应先申请确认刑事拘留和逮捕行为违法

C.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D.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协商

《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行政赔偿决定的作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二、多项选择题

76.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77.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权责统一)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合法行政)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78.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程序正当)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诚实信用)

79.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强制措施)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特殊地域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0.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实施主体]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查封、扣押财产的保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期限]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81.田某认为区人社局记载有关他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田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田某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B.区人社局应对拒绝更正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五条 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

被告拒绝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对拒绝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C.田某应提供区人社局记载有关他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的事实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五条 ……原告起诉被告拒绝更正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过更正申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

D.法院应判决区人社局在一定期限内更正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九条 被告依法应当更正而不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更正。尚需被告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答复。被告无权更正的,判决其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

82.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乙、丙等人阻止生产,将工人李某打伤。公安局接该厂厂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15日、乙拘留5日,对其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A.丙

B.乙

C.李某

D.造纸厂厂长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人]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83.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方某有期徒刑3年,方某上诉。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区法院重审。区法院重审后,判决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方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方某应当先向区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 [刑事赔偿的提出与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

D.如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件,方某请求国家赔偿的,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84.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系处罚)与《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强制执行催告)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执行前催告]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B.《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行政处罚

C.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D.在作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时,规划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46条、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85.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哪些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起的诉讼

A.黄某要求市政府提供公开发行的2010年市政府公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

B.某公司认为工商局向李某公开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向法院起诉

C.村民申请乡政府公开财政收支信息,因乡政府拒绝公开向法院起诉

D.甲市居民高某向乙市政府申请公开该市副市长的兼职情况,乙市政府以其不具有申请人资格为由拒绝公开,高某向法院起诉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二)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一并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三、不定项选择题

(四)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

请回答第97—98题。

97.关于本案的被告和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由乙县法院管辖

B.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甲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被告为乙县政府,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被告为乙县政府,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 [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撤诉规定》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二)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

(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

98.关于本案的举证与审理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B.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证据规定》第六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C.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

《证据规定》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D.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证据规定》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99.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要求张某缴纳罚款1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扣留驾驶证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B.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C.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D.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00.廖某在监狱服刑,因监狱管理人员放纵被同室服刑人员殴打,致一条腿伤残。廖某经6个月治疗,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有:

A.医疗费

B.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C.残疾赔偿金

D.廖某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金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本答案及解析由司法提供,仅供参考。

因为赌博被抓,但是没有拘留算不算有案底? (二)

赌博被抓没有拘留,也没有进行罚款的,说明没有进行行政拘留,不会留下违法记录的。

1、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也叫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因为赌博被抓案例:

1、渭南警方快速破获

一起系列团伙网络赌博案

近日,渭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与白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手快速破获一团伙网络赌博案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扣押涉案资金10万余元、作案电脑2台。

2017年12月14日晚,专案组组成两个抓捕小组,成功将该团伙头目史某、李某、张某、高某等人抓获,经突审,他们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该案已抓获19名犯罪嫌疑人,其中8名被白水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余11名被依法行政拘留。

2、汉中警方破获

一起网络赌博案

近日,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区公安局重拳出击破获一起网络赌博刑事案件,现场抓获涉赌人员8人,全部刑事拘留,收缴赌资14万余元,赌具若干。

2017年12月19日,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区公安局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获悉大河坎镇有人组织聚众进行网络赌博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12月19日15时许,专案组民警在摸清赌场基本情况后,迅速行动,在一小区内成功捣毁以陈某、付某为首的跨境网络赌博团伙。

经查,陈某、付某等人以赌为业,在家中开设赌场,招揽社会闲散人员采用网络直播国外赌场赌博活动。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8人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3、镇巴县公安局成功打掉

农村赌博团伙

2017年1月12日,镇巴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一举在本县简池镇端掉一个赌博窝点,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17人,收缴赌资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万余元。2017年10月11日,镇巴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4名开设赌场者和5名赌场放贷者全部获刑。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邓某、王某、宋某等人于2016年10月以来在农村开设赌场,召集20余人参与赌博,抽取赌博渔利款20余万元。同时,吸引放高利贷者符某等在赌场按10000元每天500元的利息向参赌人员提供非法高利贷70余万元。

我的电瓶车被偷了,报案了,公安局会怎么处理 (三)

警察会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附合刑事案件的可向上级提请立案,否则,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例:

电动车失窃 警方快速响应半小时破案

人民网北京10月26日电(赵恩泽) 电动车被盗10分钟后被事主发现,派出所民警带事主沿途查找20分钟将嫌疑人抓获。近日,房山警方半小时内破获一起电动车被盗案,成功抓获盗窃嫌疑人张某,找回被盗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今年以来,房山分局共破获盗窃非机动车类案件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4人,追回被盗车27辆。警方提示广大市民不同地点采取相应的防盗措施,同时不要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二手车。

半小时破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

据悉,10月7日10时50分许,家住房山区昊宏家园小区的窦先生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内,因为上楼停留时间较短,没锁车便上了楼。10分钟后,窦先生下楼发现电动车不见了,随即报了警。拱辰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通过简单了解,民警得知电动车被盗时间很短,嫌疑人应该没有走远。拱辰派出所一方面将情况报告给分局勤务指挥处加强街面巡逻警力查找,另一方面派两组民警对周边监控进行调取,并跟窦先生一起沿途寻找。

经过20分钟寻找,走到距案发地不到1公里的南关地铁站附近时,发现一男子正推着一辆电动自行车,窦先生一眼就认出了那就是自己的电动车,民警迅速上前进行盘问电动车来源,嫌疑人对民警的突然到访感到惊诧,支支吾吾说不出电动车来源。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经查,嫌疑人为张某(男,24岁)。据其交代,由于一直没有正当工作,平时都窝在网吧上网,生活难以保障,便打起了偷盗电动车的歪主意。张某在街面或居民小区四处游荡,寻找没有上锁或比较好撬的电动车下手。

其还供述,今年8月24日,在房山区拱辰街道常舜嘉苑小区盗窃一辆电动自行车,以120元的价格卖给了路边一废品收购站。10月7日,其来到昊宏家园小区寻找目标时,发现一电动车没上锁,观察周围没人,便迅速将其便将其偷走。正当沿途寻找废品收购站将车卖掉时,便被民警抓获。

异地作案销赃 女性可疑人员也应引起注意

根据房山警方今年破获的城铁周边和居民小区的系列盗窃自行车案,盗窃团伙中不乏女性成员,具体实施盗窃的为中年妇女,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注意提防在电动车周边徘徊的可疑人员,女性也应引起注意,市民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

嫌疑人具体作案方法是,将上锁的车锁剪断,将未上锁的车直接推走,同伙开面包车将车辆运走,运走后一般选择异地的二手车市场进行销赃。同时,在今年琉璃河治安检查站查获的一个盗窃自行车团伙中,其以网络销售二手车为媒介,根据买家对自行车的要求,盗窃适合买主需求的高级骑行自行车。

警方提示市民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脏车“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不同地点采取相应的防盗措施,同时不要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二手车。对于有购买电动车车意向的车主,不管是在二手车市场还是通过网上购车,不要购买销售手续不全、来历不明或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电动车,这种车很可能为“赃车”,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而触犯了法律。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长沙最好的刑事律师推荐? (四)

推荐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刑辩团队。

卓越刑辩律师团队是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的一个以刑事业务为主,业务涵盖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政企法律顾问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均毕业于中国一流法律院校,多数拥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学位,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多位律师具有司法机关实务工作的丰富经验。

团队主任周付生律师是天地人律所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和刑事业务部主任,具有近20年的公安系统工作经验,是省内权威的刑事业务专家级律师,多次受邀为省公检法系统培训班授课,其团队担任着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和开福分局的法律顾问,为公安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指导和建议。

团队秉承“有效辩护”原则,办理案件时全面客观了解犯罪事实,全力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权益促使当事人获得从轻量刑、减刑或免刑,多年来成绩卓越办理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近四年来,卓越刑辩团队办理经典成功案件44件,其中无罪19件(含不立案、撤案、不诉、免刑)、缓刑6件、从轻判处10件,成功代理刑事控告案件9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十亿多元。

部分成功案例:(涉及的当事人、单位均为化名)

一、无罪案例(19起)

1、黄某涉嫌虚假诉讼,被控侵吞公司财产8000万元,经周律师辩护,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侦查,不仅确保了黄某的人身自由,且为黄某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

2、林某被举报职务侵占公司1000多万元,经周律师辩护,公安机关撤销了对林某的刑事立案。

3、某公司仓库大火,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经周律师收集证据,提交法律意见,公安机关依法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4、古某涉嫌虚假诉讼,被审查起诉,经周律师辩护,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诉决定。

5、陈某醉驾酒精测试18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经周律师辩护,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6、涂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000多万元,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周律师辩护,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诉决定。

7、熊某涉嫌诈骗他人16万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周律师辩护,检察院依法对熊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8、李某涉嫌诬告陷害被立案侦查,审查批捕阶段,周律师成功为其申请了取保候审,提出的法律意见被采信,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9、张某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周律师成功为张某申请了取保候审,并提出张某“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辩护观点,被采信。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10、谢某涉嫌参与医疗诈骗700余万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周律师成功为谢某申请了取保候审,其辩护观点被检察院采信。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11、贺某涉嫌诈骗他人100余万元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周律师辩护,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贺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2、梁某涉嫌组织卖淫,经周律师辩护,检察机关采信了其辩护观点,依法对梁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13、宋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15万元,周律师促成其公司对宋某的谅解,提出的法律意见被检察机关采信,依法获得不起诉。

14、邓某串通投标,周律师提出邓某应当为从犯而非主犯的观点,被检察机关采信,后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邓某不起诉。

15、于某涉嫌挪用资金900余万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周律师促成股东谈判,取得谅解,为于某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并提出法律意见被采信,检察机关对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6、谭某与他人互殴致对方轻伤,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周律师建议,谭某与受害人陈某达成刑事和解并投案自首,成功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经辩护,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

17、企业家涉嫌敲诈勒索400余万元。经周律师了解案情,认为杨某既没有参与敲诈勒索的共谋,也没有从中获利,不构成敲诈勒索的共犯。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杨某不予立案。

18、吴某因涉嫌诈骗他人,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周律师为其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并向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被,公安机关认为吴某不构成诈骗罪,终止对其侦查。

19、黎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490万元,被立案侦查,经周律师详细了解案情,认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黎某不构成犯罪,向检察院提请对黎某不予起诉,被,检察机关依法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

二、缓刑案例(6起)

1、李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多万元(票面金额),经周律师辩护,法院依法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两年。

2、禹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经周律师辩护,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3、张某涉嫌诈骗他人21万元用于消费,经周律师辩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

4、袁某高利转贷,非法获利200万元,经周律师辩护,法院采信了其辩护观点,依法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两年。

5、文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00余万元,经周律师辩护,法院对文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6、庄某涉嫌开设赌场被刑事拘留,经周律师辩护,检察机关决定对庄某不予批捕,后法院宣告缓刑。

三、从轻案例(10起)

1、杨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建议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经周律师辩护,改变定性为聚众斗殴罪,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

2、盘某涉嫌组织卖淫,被建议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经周律师辩护,法院采信了其辩护意见,对盘某以容留卖淫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3、房某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周律师建议其投案自首,并力争受害人谅解。经辩护,房某被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4、林某敲诈勒索600多万元以及其他罪名被移送审查起诉。如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则单敲诈勒索罪即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经周律师辩护,检察机关采信了其辩护意见,将林某的该行为定性为强迫交易,量刑建议也做了相应调整。

5、张某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系以侵犯商业秘密为业,应当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提出抗诉。经周律师辩护,二审法院采信了其辩护观点,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6、孙某涉嫌受贿,庭审中周律师提出了孙某诸多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被法院采信。

7、周某涉嫌行贿,庭审中周律师提出周某是单位行贿而不是个人行贿的观点,被法院采信,周某得以从轻判处。

8、龙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在二审期间周律师促成被害人对龙某表示谅解,龙某刑期由12年改判为9年。

9、曹某参与“套路贷”诈骗,庭审中,周律师提出其系从犯、初犯、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后曹某被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10、张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抢劫被立案侦查。庭审时,周律师认为其认罪认罚、主动退赃、抢劫案中系从犯的观点,得到法院采信,张某依法得以从轻判处。

四、刑事控告案例(9起)

1、某公司被挪用资金,周律师代理报案,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

2、某公司副总经理挪用资金,周律师代理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立案侦查后,依法对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3、唐某等人涉黑恶,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虚假诉讼等手段要求被害人偿还4000多万元非法债务。周律师代理被害人报案后,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处了以唐某为首的 “恶势力团伙”,被害人欠唐某的非法债务得以免除。

4、杨某涉嫌职务侵占,侵吞公司销售款100多万元用于购房。周律师代理企业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了杨某刑事责任,挽回了100多万元损失。

5、某公司前副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且无管辖权,决定不予立案。后公司委托周律师代理报案,经审核全部报案材料后,周律师认为杜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该公安机关依法有管辖权,遂重新收集证据、整理资料、撰写报案材料后再次报案,后公安机关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其立案侦查。

6、卢某涉嫌虚假诉讼,经周律师代理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7、谢某涉嫌虚假诉讼,经周律师代理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8、某货运公司诈骗某上市公司运费100多万元。经周律师代理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回了该100多万元损失。

9、诸某举报被敲诈勒索200万元,并被侵占价值数千万元的资产。诸某报案后因江某等人手段隐蔽,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取得关键证据。经周律师代理报案后,最终江某犯罪团伙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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