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的深度解析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屡禁不止,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为了有效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对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进行详细解析,以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界定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明知是假冒或劣质产品而进行销售,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这里的“假冒伪劣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的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不合格的产品等。主观故意的认定是构成此罪的关键要素,即销售者在销售时应当知道所售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若存在过失销售,则不构成此罪。####

立案标准的细化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

销售金额达5万元

。这意味着,只要销售者明知销售的是假冒伪劣产品,且销售金额超过这一临界值,就可能触犯此罪。二是

伪劣产品未售但货值15万元

。即便伪劣产品尚未售出,但其货值达到这一标准,同样可以立案追诉。三是

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已售金额乘3加未售货值合计15万元

。这一规定考虑了销售金额与未售货值的综合影响,确保了对犯罪行为的全面打击。####

量刑标准与法律依据

对于构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案件,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具体而言,根据销售金额的不同,量刑标准如下:销售金额5万元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处2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若伪劣产品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上述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司法实践中的考量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依据上述明确的立案标准和量刑规定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销售者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社会危害程度等。对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退赃退赔的犯罪分子,可能会在量刑上获得一定的从轻处理。同时,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类的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其立案考量因素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更加细致地审查产品来源、销售渠道、商标使用情况等证据。####

结语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的明确与细化,体现了我国对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作为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增强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作为销售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

最佳答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涉及两个关键点:一是销售金额,二是未销售产品的货值。具体来说,如果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或者未销售产品的货值超过十五万元,即可构成犯罪并应立案追究。在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时,如果工商局认定行为构成犯罪,将会把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对于犯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行的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并可能被处以罚金。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立案追诉:

1.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

2.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

3.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未达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

在判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时,必须分析行为人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的种类、性质和用途,以确定犯罪成立的客观要件,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如何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生产者或销售者如上所述行为,销售金额五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被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二倍以下的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的,将面临二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能被处以相应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不满二百万元的,将面临七年有期徒刑,并可能被处以相应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的,将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可能被处以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

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该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无论单位是否合法注册。个人犯罪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合法成立的单位和非法成立的单位,不影响其犯罪定性。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明确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处罚规定,对于生产者或销售者如上所述行为的,将依法受到惩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危害公众健康,构成犯罪后,责任主体将面临刑事责任。根据司法解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数额达到五万元,或未销售货值达到十五万元,即可立案。对于企业犯罪,除了对负责人判刑外,还可能对企业判处罚金。如果您有任何法律疑问,欢迎随时咨询在线律师。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所涉及到的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的。2、伪劣产品还未对外进行销售,但是产品价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的。3、伪劣产品虽然销售金额没有超过五万,但是在已售出的金额乘以三倍后,与还未销售产品货值金额加一起超过十五万元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的;(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的;(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的。本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略、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本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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