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如何认定股权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时,首先需要明确股权让与担保的基本概念。股权让与担保作为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涉及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股权转让至债权人名下以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在认定其合同效力时,需从合同主体资格、转让标的的合法性、转让方式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行为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这一过程不仅关乎合同双方的权益,也直接影响到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利益平衡。

如何认定股权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 (一)

如何认定股权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

贡献者回答股权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股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并完成变更登记,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就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一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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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股权让与担保合同的效力?

律师解答: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有关规定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但是不影响当事人有关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请求返还财产,或者请求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在处理股权让与担保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审查相关合同的具体约定,准确认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注意参照质押担保的法律要件准确认定股权让与担保,是否移交公司经营权并非必要要件;注意在涉及移交公司经营权的案件中,综合考虑担保权人的投资和经营贡献、市场行情等因素,运用利益平衡原则妥善处理因经营损益、股权价值变动等引发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六十八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有关规定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但是不影响当事人有关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请求返还财产,或者请求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在一定期间后再由债务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以交易本金加上溢价款回购,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回购义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第二款规定处理。回购对象自始不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制度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有企业的革新及新《公司法》的修改与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收购方的话需要注意做好对目标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工作。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必须关注合同主体是否正确,出让方应为公司股东,受让方为股东或第三方。需确认受让方是否具备公司注册资格,若为公司,还需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合同主体混淆或未履行法定前置程序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协议签订前,股东应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确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需注意,无论召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意见,均应形成书面记录,以防日后纠纷。

转让合同可能涉及主管部门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在转让前,应明确了解股权结构,审查公司相关文件。受让人应详细了解目标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包括合同订单、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评估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纳税情况。

在确定受让股权时,需关注是否存在出资不实、出资不到位及股权出质等瑕疵。确保所受让股权完整无瑕疵,未设定担保、抵押或其他第三方权益。同时,出让方应承诺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诉讼或仲裁责任。

为保护自身权益,合同应要求双方作出承诺与保证,如主体资格合法、支付转让价款、无其他负债等。双方还应明确协议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问题,确保出让方拥有合法权利,无拖欠税费问题。

签订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股权转让合法有效。若出现不同意见,可向法院提交法律意见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保证目标股权没有设定担保,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诺翊律网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