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遇到了一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的奇怪事情。一套二手房的评估价是25.5万,但最终成交价却高达28万。然而,在交易完成后,我收到的发票上标注的金额却是25.2万。这让我十分困惑,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距。难道是为了避税或其他什么原因?这样的操作到底是否合法?会不会在后续带来什么麻烦或隐患?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让我感到十分不安。
- 1、二手房评估价25.5万,成交价28万,为何发票上是25.2万?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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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评估价25.5万,成交价28万,为何发票上是25.2万?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吗?

优质回答这是大连的税费标准: 契税:0-90平是评估额1%(二套3%) 90-144平是评估额1.5%(二套3%) 144是评估额4%(二套4%)
工本费:80 交易费:6元/平 个税:名下唯一住房,或者满五年,个税可免 名下不是唯一住房,或者未满五年,是评估额1% 营业税:满五年 : 普通住宅免交 非普通住宅差额评估额5.6% 未满五年 : 普通住宅 、 非普通住宅是评估额5.6% 你提供信息不全,所以我现在算不了,你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算下吧,我听说是坐房屋置换契税是差额的,能够节省费用,但是不知道你那里是否有这个业务,你再咨询下吧啊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诺翊律网关于二手房增值税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