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男子用5万冥币包养女孩事件的法律与社会反思

事件背景
离奇包养
近日,一起涉及男子使用5万冥币(即纸钱,用于祭祀亡者)试图包养女孩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挑战了公众的道德底线,也触及了法律的敏感地带。据报道,该男子在与女孩协商包养条件时,竟然拿出了冥币作为“报酬”,其行为之荒谬,令人咋舌。律师视角
法律界定
从法律角度来看,尽管包养行为本身可能涉及道德争议,但若双方自愿且未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强迫交易等法律问题,通常难以直接定为犯罪。然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男子使用的“报酬”为冥币,这构成了明显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此案中,男子明知冥币无实际价值,却故意将其作为支付手段,企图达到包养目的,其行为已涉嫌诈骗。同时,若女孩因此遭受精神或经济损失,她也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社会影响与警示
道德沦丧
这起事件不仅暴露了个别社会成员道德观念的缺失,也反映了部分人群对金钱、权力、性关系的扭曲认知。它提醒我们,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法律意识淡薄
此外,该事件还折射出部分人群法律意识的淡薄。无论是试图包养他人的男子,还是可能被蒙蔽的女孩,都缺乏对法律的基本认知和尊重。这要求我们在加强普法教育的同时,也要提升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因无知而陷入法律陷阱。社会反思与行动
社会各界应以此为契机,深入反思并行动起来,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总结
男子用5万冥币包养女孩的事件,虽然荒诞不经,却为社会提供了一面镜子,映照出道德沦丧、法律意识淡薄等社会问题。通过律师的解读,我们不仅看到了案件本身的法律维度,更深刻认识到加强道德教育、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未来,只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类似事件的土壤,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 1、44岁男子每月5万包养18岁女生,发生关系后,女生数钱发现是冥币
- 2、男子拿5万冥币诱骗女子发生关系,法律最终是如何制裁的?
- 3、男子拿5万冥币 包养 18岁女子,是否构成诈骗?
- 4、用5万冥币包养女子,男子为何不构成犯罪?
- 5、男子用5万冥币包养18岁女孩,他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律师解读男子用5万冥币包养女孩的相关问答
44岁男子每月5万包养18岁女生,发生关系后,女生数钱发现是冥币 (一)
最佳答案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今天我们要讲的案件主人公吴某是一名18岁的年轻女孩,正值大好年华的她却因为自己一时的贪念,为自己的人生留下了一处屈辱不堪的污点。
44岁刘某提出以每月五万元高价包养吴某,两人发生关系后,吴某却惊讶的发现黄某给得钱竟然全是冥币。吴某的遭遇非但没有获得人们的同情,甚至引来广大网友的怒怼。
渴求高富帅,却遇骗色狼
2021年,温州某街道派出所接到吴某报案,称自己的出租屋中的现金被偷了,金额足足有五万元之多。在警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却发现,这起案件并没有吴某说的这么简单。
18岁的吴某长得面容姣好青春靓丽,凭借自身天生的优势,吴某经常幻想着能够遇到一位高富帅,让自己飞上枝头变凤凰,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阔绰生活。为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吴某精心打扮自己,并在学校附近找到了一家高档酒吧上班,渴望在这里能够遇到心中理想的白马王子。
终于有一天,在这间酒吧吴某遇到了上前主动搭讪的刘某,在吴某的眼中刘某一副成功人士的穿着,手腕上戴着看似名贵的手表,穿着一身休闲的西装,俨然一副大老板的模样。而刘某也经常在不经意间,向吴某透露自己是一名富商,家中非常有钱的信息。
还特别强调自己虽然离过婚,但因家中的财力,还是非常受欢迎的。
在两人聊了一段时间后,刘某就直接向吴某表达了自己对她的爱慕之情,和想和对方在一起的决心。可吴某心中也是有诸多考虑的,她是想要在这里遇见自己的“白马王子”,为此她每月的工资打扮都被拿去买衣服了,花在打扮上的钱有许多,因此生活也非常拮据。
原本吴某也曾想过在这里找一个有钱的男朋友,但刘某一开始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两人的年龄相差了26岁,这个年龄差让吴某无法接受,因此她一开始就坚决拒绝了。然而,刘某并没有放弃,这个想法仍然在他心中盘旋。
刘某察觉到吴某是一个爱慕虚荣、追求金钱的女孩,于是他利用她的这个心理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直接找到吴某,坦率地告诉她,只要她愿意和他交往,他每个月愿意给她五万元钱。听到这番话,吴某心动了,她平时的生活费总是不够用,本来就想找一个有钱人。
在刘某巧妙的引导下,吴某经过深思熟虑后,答应了刘某的提议。当天晚上,他们商议好后,刘某带着一包现金来到吴某的出租屋。吴某只是粗略地看了一眼,发现里面全是红票子,没有太在意。两人一起用过晚餐后,发生了关系。之后,刘某整理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吴某的出租屋。
刘某离开后,吴某去看他拿来的一包钱,但让她意外的是,里面全是假钞。她拿起来仔细一看,发现这些钱都是冥币,根本不是真钱。她心中一片失望,原本期待的五万元钱顿时破灭,现实给她泼了一盆冷水。
这个意外让吴某一时间不知所措,内心非常不甘,特别是想到刘某,更是愤怒。经过深思熟虑后,吴某选择报警,向警方反映自己家中的五万元钱被盗。她将嫌疑指向了刘某,认为他必须拿出这五万元钱来。警方了解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伪装离异富豪,骗取无知少女
在听过吴某的讲述后,警方就调取了周围的监控,发现了当天进出这里的就之后刘某一人。于是就调查了刘某的身份信息,吴某这才发现他并不是什么所谓的富豪。刘某的家中其实也没有钱,生活条件也不好,当然他也并不是什么成功人士。而吴某见到的一切,都是刘某特意伪装出来的,利用这一套,他曾骗到过许多女孩。
因为当初他并不讨女孩子的欢心,离婚后就一直迟迟没有再婚。偶然的一次,他听到一个包养女大学生的八卦,对于这他内心非常向往。可这些他也只能想想,毕竟也没有这个本钱,没有这个资本。
但在后来,他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了出租豪车的,想起之前也曾看到过租豪车骗女大学生的新闻。这一刻他的内心突然就闪过了一个念头,于是他就去打听了这些东西的出租价格。
和吴某聊了几天他就发现,这个是很有机会的,成功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在听到吴某的婉拒后,他思考良久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于是他就直接和吴某提出了每月拿出五万元给她,并且他看的出,在他说完后吴某明显对此心动了。于是他就装出了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静静的坐在对面等待吴某的答复。
果然正如他所料,吴某并未过多久就同意了他的提议。但对于这五万元钱,刘某也只是嘴上说说,真要给的话,他也是拿不出那么多钱的。但这钱,他还是要想办法给出来的,于是思考过后,他去到了卖冥币的地方。在这里买了一些,然后装进了他拿的包中,这个效果还是非常逼真的。只要不拿出来仔细看,是完全不会发现的。
准备好了后,他就带着这包“钱”去到了吴某的出租屋中。到那里后他打开包让吴某粗略的看了一眼后,就连忙讲包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刻意的引导着吴某不去看那个包,在两人发生关系后,他也没有久留。心里想着拿包冥币,心里总是会有些发虚的,于是收拾好了后他就连忙离开了。
离开后,徐某的心中还是非常不安,但在他回到家中,一晚上过去了,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心中的忐忑也就消失了,还以为是吴某将此事忍了下来,却没想到不久后,警方就找上了他。他被逮捕后,向警方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民警这才发现事情似乎与吴某所说不一样。
眼见事情败露,吴某也就说出了一切。她想着反正自己都是那个受害者,是被骗的那个。可因为此事还是属于非法的交易,并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听完吴某的叙述后,警方立即调取了周围的监控录像,结果发现只有刘某一个人出入该地点。于是,警方开始调查刘某的身份信息,吴某才发现他并不是所谓的富豪。刘某的家庭实际上并没有财富,生活条件也很差,他也并非成功人士。吴某所见到的一切都是刘某刻意伪装出来的,他利用这种伪装骗过了很多女孩子。
由于过去他并没有受到女孩子的欢迎,离婚后一直没有再婚。偶然的一次,他听到有关包养女大学生的八卦,对此非常向往。然而,他只能默默地想想,因为他没有这样的财力和条件。
然而后来,他在网上偶然看到了出租豪车的信息,想起之前有关租豪车骗女大学生的新闻。这时,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于是开始打听这些东西的租金价格。经过一番了解,他发现这些豪车和名贵物品的日租价格并不是特别昂贵。于是,他决定以这种方式来试探、骗取那些缺乏社会经验的女生。
眼见事情败露,吴某也终于坦白了一切。她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被骗了。然而,由于这次交易是非法的,她并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案情法律分析
刘某不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吴某与刘某发生性关系时,吴某很清楚与眼前的这个男人发生性关系,吴某之所以心甘情愿地与一个陌生人发生性关系,基于这个人给了她一大笔钱,因此,在吴某与刘某发生性关系时,并没有违背吴某的意志,因此,本案中,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刘某不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从客观行为方式来看,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因果进程,刘某也有诈骗的责任,但诈骗罪侵犯的法益是公私财产物,不包括其他非法利益,本案中,刘某骗取的是刘某的性利益,不能用财产价值来衡量。
刘某不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案中,刘某使用冥币与刘某性交易,冥币根本不具有假币值属性,也就是说冥币根本不存在在市场中流通,作为一般人都知道冥币只是烧给死人用的,因此,冥币不能视为持有、使用假币罪中的假币。本案中,没有假币的存在,因此,刘某根本不可能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双方的行为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卖淫嫖娼行为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案中,刘某与吴某之间不是朋友关系,双方又达成了五万元钱的性交易,因此,双方的行为为卖淫嫖娼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应对刘某和刘某,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结语:根据分析,翻遍所有刑法条文,难以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找到相应的罪名,根据刑法罪刑法定原则,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无罪。但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刘某、刘某二人进行治安处罚。
男子拿5万冥币诱骗女子发生关系,法律最终是如何制裁的? (二)
最佳答案男子拿5万冥币诱骗女子发生关系,该男子应该是无罪的。该事件中,该男子和该女子的行径并不构成犯罪。所以,这个事件中,不会有人受到制裁。
一、疑似相关的罪行强奸罪,由于该事件中,男子与女子发生关系时,并没有违背女子的意愿,所以不构成强奸罪。诈骗罪,由于该男子并没有通过诈骗来获得女子的财产,所以也不构成诈骗罪。使用假币罪,由于冥币不属于法律定义上的假币,所以男子也不构成使用假币罪。而且,男子对于女子的许诺,是属于发生性行为的附加条件,和法律意义上的金钱交易不同,所以该男子也不是嫖娼行为。所以,总的来讲,男子并没有构成犯罪,许诺给予女子的五万块也不受法律保护。
二、树立良好的三观,感情不是金钱交易该事件中的男女,三观不正,才导致他们做出这样的行为,男子通过欺骗与女子发生关系,而女子又想不劳而获,用自己的身体作为筹码,想要男子许诺的5万块,连同尊严也丢弃了。所以,我们要树立良好的三观,要明白不能贪图便宜,贪图享乐。更不能用感情做金钱交易。要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不然,要是不小心染上病可就不好了。再者,该事件中,女子缺乏法律意识,男子和她之间的承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她却选择了报警。
三、道德教育,要从小抓起该女子才18岁就想着通过被人包养而过上舒服的日子,说明该女子从小没有被教育好。所以,我们要做好道德教育,从小就要教好,避免长大了走弯路。要教导小孩正确的金钱观,要为他们树立自尊心,学会独立,以被包养为耻。
该事件给了当事人一个教训,希望能好好改正。
男子拿5万冥币 包养 18岁女子,是否构成诈骗? (三)
最佳答案一、男子花5万元冥币包养18岁女子情况介绍
一个女子长相很好,她一次接触到了一个男子,这个男子假装自己是富人,然后就到女子屋里,他们两个发生了关系,男子声称要拿5万元包养女子,女子也同意了。
男子由于没有钱,就拿冥币充当人民币给了女子,放在桌子里,当这个男人走后,这名女子发现抽屉里的五万元是冥币,她找到了派出所,这才发现是这个男子欺骗了他。
二、这名男子没有构成诈骗
如果刘某原本打算支付一定费用,在发生性关系后,采取欺骗手段,用冥币冒充现金支付了这部分费用,可以认为刘某以欺骗手段逃了包养费(嫖宿费)支付,应认定为欺骗吴某使其免除非法债务。吴某无效债权的丧失不能视为财产损失,无法通过法定程序恢复。综上所述,刘某欺骗行为没有侵害吴某的财产法益,吴某也没有财产损失,即不构成诈骗罪。
三、网友对这件事情看法
这名女子就是不尊重自己,一个女人干点什么不好,非得贪图男人这点钱,结果被戏弄,这就是自己咎由自取结果,这个女子如果不贪图金钱,就不会发生这样事件。
有 一句话说得好,苍蝇不盯着有缝隙蛋,这个女子要不是这样,那个男人也不会找到门上,就不会使用冥币欺骗这名女子,总归来说,这个女子不值得同情。
四、女人应该自尊、自信、自立 一个女人就应该靠着自己劳动生活,而不是靠着男人生活。女子要在年轻时候多学习本领,多学习技术,这样就会在社会上立足,就不会靠着男人生活。在这里我奉劝这名女子要反思自己行为,好好学习一门技术,做一个好人。
总之,男子拿5万元冥币包养18岁女子,不构成诈骗。
用5万冥币包养女子,男子为何不构成犯罪? (四)
最佳答案这是挺奇葩的案例!话说温州一女子被人包养,委身于“土豪”后,发现自己得到的一堆冥币。女子明知被骗女,却又无法讨回公道。作者只想说,脑子是个好东西,出门可别忘记带!
一、案例:女子被冥币“骗色”!在浙江温州饭店端盘子的吴翠花(化名),芳年18岁,人长得漂亮,也就被别人算计上了。44岁男子刘某主动与吴翠花接触,言语之间向其透露自己身价千万的“富豪”,家里的马桶都镶金边。经过几次接触,刘某看到吴翠花有所动心,就挑明说自己想以每个月5万元块钱的价格包养吴翠花。
这个吴翠花,也是见钱眼开,竟然答应了刘某。根据约定,刘某按时来到吴翠花的出租屋,并交给用塑料袋装着的一沓钱。不知是天黑,还是心急,吴翠花当时并没有查验这些钱,就心急火燎地宽衣解带了。打发走“富豪”后,吴翠花美滋滋地打开塑料袋,打算数钱乐一乐。可谁知,袋子里装的竟然都是冥币,吴翠花顿时傻眼了,欲哭无泪。
二、以案说法:刘某不构成犯罪!此事在网络上发布后,各种议论就来了,有的说到法院去起诉刘某,有的说报警抓骗子。作者只想说,把苦水咽到肚子里吧,别折腾了,越折腾越丢人现眼。
1、法院不会支持吴翠花讨回“感情”债!
从表面上来看,刘某与吴翠花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合同关系,刘某出钱,吴翠花提供服务。根据双方的约定,吴翠花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刘某未真实出钱,存在违约行为。吴翠花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让刘某承担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失呢?不能,因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双方的约定,刘某出钱包养吴翠花,这一行为肯定是违背道德准则,不符合良好习俗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能否告刘某诈骗罪?
很多网友认为,刘某虚构事实,使用冥币诈骗了翠花的“身体”,让她作出错误的表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也就是说骗的是钱或者物,“身份”不能作为诈骗罪的侵犯客体,包括骗感情的爱情骗子,都不能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能否告刘某强奸罪?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要不回来钱,将骗色的刘某送进监狱,那也解气呀!但在此案中,刘某显然没有违背吴翠花愿意发生性关系的意愿,也没进行强制,最多只能算是“骗奸”,并不属于强奸。关于骗色是否构成强奸罪,《最高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行为人利用职权引方,女方甚于互相利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刘某用冥币冒充人民币是否构成犯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对象是伪造的人民币和外币,伪造即仿造,按照人民币和外币的花色、花纹、排版、大小、图案、纸张等特征做出足以以假乱真的假币,目的是进入市场进行流通。本案中刘某使用的不是伪造的人民币,而是冥币,两者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且冥币不以流通为目的,而是祭祀用品。所以,刘某不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三、恋爱中被骗色怎么办?在包 养过程中被骗色,只能把苦水往肚子里咽了。如果在恋爱过程中,被“骗色”那又是另一码事。2014年,上海法院曾作出第一例“贞操权”赔偿案,其中的案例要点,是可以借鉴的。在那个案例中,江某故意隐瞒自己已婚事实,以未婚青年身份与彭女士进行交往,诱骗彭女士多次发生性关系。事后,彭女士发现江某已婚事实,且又没有离婚打算,遂将江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江某男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法院审查后,认定江某已侵犯彭某女的贞操权,彭女士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酌情确定为3万元。钱虽少,那也是讨了一个说法。
法院支持受害女性的索赔要求,主要是针对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友行为,对于一般交友过程中发生的骗色行为,法院比较难以支持。这主要是我国法律对贞操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仅停留在专家学者的理论文章之中,难以作为判案依据。上海法院支持贞操权,也仅是一次破冰之作、一种探索尝试。有女性朋友受此类伤害的,可以尝试以此理由进行起诉。
写在最后:文章的结束,我们再回到吴翠花被“骗色”一案。从法律角度来讲,是难以替她讨回公道的。我们只想告诉吴翠花:脑子是个好东西,出门可别忘记带!
男子用5万冥币包养18岁女孩,他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五)
最佳答案男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因为包养的行为本身就不合法。
包养的行为在我国来说,是不合法的行为,从事这种不合法行为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不能受到合法的法律保护。
1、包养的名词解释。
先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保养的行为,具体说明如下:
所谓的包养就是行为人为婚外同性或异性(多为女性)提供房屋、金钱等并与之长期保持性关系。
俗称的包养也称之为为傍大款,是一种以金钱物质为基础,以维持较长时间的关系,出资者和被包养者通过类似商业协议的包养协议达成共识,被包养者的生活费用大多由包养者所提供,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一种变相的交易。
2、包养的行为不合法,没有法律保护效益。
对于我国的法律来说,包养的行为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的,因为从事这样的活动本身来说就是不合法的,而诈骗罪的形成是需要建立在合法的行为之上的。
这样的行为为什么不构成诈骗罪,举个例子就很好的说明了,就好像赌徒输了之后去法院诉讼一样,赌博本身就是违法的,而赌博的过程中被骗了,也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
3、自爱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无谓去自找麻烦。
女孩这次可谓真的是损失大了,事件曝光之后,对于女孩的精神伤害应该是蛮大的,而这些伤害对于心理造成的阴影都必须由女孩自身来承担了,真心不应该的。
很多时候人生并不是只有一条路可走的,自弃者扶不起,自强者击不倒,自强不息才是真正生活的开始,而选择走捷径赚块钱,终究是需要自己付出代价的。
结束语:女孩的遭遇有令人同情的地方,也有令人不可原谅的地方,只能说好自为止吧。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律师解读男子用5万冥币包养女孩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诺翊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