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这一现代社会的毒瘤,不仅侵害了人们的财产安全,也给法律管辖带来了新的挑战。那么,网络诈骗的管辖权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涵盖了用于诈骗的网络服务器所在地、诈骗电话的拨打地、被害人的所在地,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等多个方面。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对网络诈骗行为进行全面、有效的打击。
网络诈骗的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

优质回答网络诈骗的管辖权一般都是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刑法中的犯罪地除了犯罪行为发生地位,还包括犯罪结果发生地。特别是网络平台上,有的时候也很难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居住地,这时候被害人也只能到自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络诈骗的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1)“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诈骗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的拨打地、发送地、到达地、接受地,以及诈骗行为持续发生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
(2)“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2、电信网络诈骗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诈骗数额当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后续累计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由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网络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总之,类似于网络诈骗这种犯罪活动,不能让受害者自己去寻找犯罪嫌疑人的下落,也不可能只有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才具有管辖权,因为很多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都有可能藏身于国外。但是,国内司法机关打击网络诈骗的力度向来都非常严厉。
诈骗犯罪案件管辖地如何规定 (二)
优质回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因此,诈骗行为地、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结果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有权对诈骗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同诈骗罪管辖权规定 (三)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关于合同诈骗罪管辖权的法律规定是: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电信诈骗案件管辖权规定 (四)
优质回答电信诈骗案件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电信诈骗案件的管辖权主要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来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此类案件通常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负责管辖。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同,则被告住所地法院将承担管辖职责。在特定情况下,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行使管辖权。
电信诈骗案件管辖权的具体确定方式有哪些?
电信诈骗案件的管辖权通常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来行使。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诈骗电话的拨打地、诈骗短信的发送地、诈骗邮件的发送地等。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在起诉时所居住的地点。在必要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在犯罪行为发生地抓获并先行拘留,那么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行使管辖权,进行初步调查,并决定是否将案件移交给法院处理。
电信诈骗案件管辖权在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在特殊情况下,电信诈骗案件的管辖权可能会有所变化。例如,如果案件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他们在不同地点分别实施犯罪行为,可能会出现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此时,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管辖权。另外,如果电信诈骗案件涉及跨国犯罪,例如涉及多个国家的犯罪嫌疑人利用跨国电信网络进行诈骗,那么可能需要涉及跨国司法合作和协调。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国际法和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权。
综上所述,电信诈骗案件的管辖权主要依据属地管辖原则,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行使。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同,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或跨国犯罪,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权。
电信诈骗的管辖权两高解释 (五)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所谓电信诈骗就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电信诈骗案件的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诈骗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的拨打地、发送地、到达地、接受地,以及诈骗行为持续发生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害人被骗时所在地,以及诈骗所得财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二)、电信网络诈骗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诈骗数额当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后续累计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由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1、一人犯数罪的;2、共同犯罪的;3、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4、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直接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四)、对因网络交易、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关系形成多层级链条、跨区域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可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五)、多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立案侦查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六)、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可由公安部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七)、公安机关立案、并案侦查,或因有争议,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境外案件,公安机关应在指定立案侦查前,向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报。(八)、已确定管辖的电信诈骗共同犯罪案件,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一般由原管辖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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