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座谈会纪要

经济犯罪座谈会纪要

介绍:

经济犯罪,作为现代社会中一种复杂且隐蔽的犯罪行为,其对国家经济安全、市场秩序以及公众利益的侵害日益显著。为了深入探讨经济犯罪的现状、趋势及应对策略,近日,一场以“经济犯罪座谈会纪要”为主题的高级别会议在京召开。此次会议汇集了来自政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法学界及企业界的众多专家与学者,共同就经济犯罪的新动向、防范机制建设及法律完善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与研讨。本文将基于会议讨论内容,概述经济犯罪的新特点、面临的挑战及提出的对策与建议。

经济犯罪的新特点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经济犯罪呈现出跨地域、网络化、专业化等新特点。首先,跨境经济犯罪日益猖獗,犯罪分子利用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差异,实施资金非法转移、贸易欺诈等行为。其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经济犯罪频发,如虚拟货币诈骗、网络传销等,这些犯罪手段隐蔽,证据收集难度大。再者,经济犯罪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一些犯罪分子具备金融、法律等多领域专业知识,使得犯罪手法更加复杂多变。

面临的挑战

面对经济犯罪的新趋势,我国在打击力度、法律制度建设及国际合作等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经济犯罪的智能化、隐蔽性增加了侦查难度,传统的侦查手段难以有效应对。另一方面,部分法律法规滞后于经济实践,还存在一些监管盲区,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国际间经济犯罪的协调打击机制尚不完善,跨境追诉和资产追回困难重重。

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与会专家提出了多项对策与建议。一是加强技术创新与应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经济犯罪的预警、侦查与打击能力。二是加快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填补监管空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更加严密的经济犯罪防控体系。三是深化国际合作,推动建立更加高效的跨国协作机制,加强情报共享、联合侦查与资产追回等方面的合作。四是强化社会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对经济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经济犯罪的良好氛围。

注意事项

在打击经济犯罪的道路上,需注意平衡好打击力度与经济稳定的关系,避免过度监管对正常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时,应尊重各国司法主权,确保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此外,持续的技术创新与法律更新是适应经济犯罪新变化的关键,应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前瞻性,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综上所述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正文 (一)

最佳答案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对金融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对金融犯罪的有关规定,更加准确有力地依法打击各种金融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在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讨论了刑法修订以来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有关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意见。纪要如下:一、座谈会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金融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金融业务大大扩展且日益多元化、国际化,各种现代化的金融手段和信用工具被普遍应用,金融已经广泛深刻地介入我国经济并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民经济的“血液循环系统”,是市场资源配置关系的主要形式和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金融的安全、有序、高效、稳健运行,对于经济发展、国家安全以及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如果金融不稳定,势必会危及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影响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保持金融的稳定和安全,必须加强金融法制建设,依法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依法打击金融领域内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了一大批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的犯罪分子,为保障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金融犯罪的情况仍然是严重的。从法院受理案件的情况看,金融犯罪的数量在逐年增加;涉案金额越来越大;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作案和内外勾结共同作案的现象突出;单位犯罪和跨国(境)、跨区域作案增多;犯罪手段趋向专业化、智能化,新类型犯罪不断出现;犯罪分子作案后大肆挥霍、转移赃款或携款外逃的情况时有发生,危害后果越来越严重。金融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信用制度,侵害公私财产权益,造成国家金融资产大量流失,有的地方还由此引发了局部性的金融风波和群体性事件,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经济体制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困难已经或正在向金融领域转移并积聚,从即将到来的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我国金融业在获得更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维护金融稳定更加严峻的形势。依法打击各种金融犯罪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座谈会认为,人民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过去虽已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修订后的刑法增加了不少金融犯罪的新罪名,审判实践中遇到了大量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适用法律的水平,依法审理好不断增多的金融犯罪案件,仍然是各级法院面临的新的课题:各级法院特别是法院的领导,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打击金融犯罪对于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对于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作为当前和今后很长时期内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加大审判工作力度,以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要求。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如何认定受贿罪构成要件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二)

最佳答案什么是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哪些具体形式“两高”都曾有过一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则指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属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1999年9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指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比较而言,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强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具体的“公共事务”相联系,并排除了以往解释中的“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但“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与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斡旋受贿中“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形成了交叉,致使两者的职务要素无法有效区分,而《纪要》中界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列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具体形式,具有可操作性,但缺乏概括性,列举也不全面。

笔者认为,受贿罪的本质特征是权与利的不法交易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解,应结合受贿罪的这一本质特征展开,即受贿人所具有的“职务上的便利”能够在不法交易中换利,因此,受贿人的职务行为势必与行贿人的利益之间有某种制约关系,即可以制约行贿人的利益。基于对“职务”的广义理解以及近年来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形式的把握不能太窄,笔者认为,应涵括以下六种情况:

一、利用本人直接主管、经办和参与某种具体公共事务的职权。

通常是指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任何国家工作人员都拥有一定的职权,可能经办或者参与管理一定的公共事务,可以接受请托人的请托自己作出一定的职务行为或者不作出本应作出的职务行为,从而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者收受财物。此种职务便利又可细分为三种形式:(1)主管权。即行为人有独立处理事务并直接做出一定行为的资格和权力,行为人无需他人配合,就可利用自己的职权,以实施或者不实施自己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利益。例如,县委书记有调动和任免本县范围内干部的权力(尽管名义上是集体决定的)。(2)经办权。即虽然没有独立决策权力,但行为人是某项事务的具体经办人,对请托人的某项请托事项具有建议和执行权。例如规划局的办事员,虽然对请托人申报的建筑规划没有决定权,但他负责经办,其具体意见是领导决策(批不批准)的重要参考,行为人利用这样的权力为请托人谋利益的,同样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参与权。是指当某个具体事项需要集体决策时,行为人是参与共同决策者之一,利用参与决策的职务为请托人谋利益的,同样是利用职权、职务范围的权力。

二、滥用职权所产生的便利条件。

通常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合法职务为基础,超越职权违法为请托人谋利益。行为人滥用职权的行为当然不是行为人的法定职权,相反,本身可能是无权甚至是禁止实施的行为,是职务上的非法行为。如犯罪嫌疑人亲属向承办具体案件的警官行贿,要求透露案件侦查的情况,该警官收受贿赂后,透露了案件的侦查进展以及证据情况。该警官泄露侦查秘密是法律所禁止实施的,但其行为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的行为之所以被认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行为:一是行为人滥用行为与合法职务密切相关,以合法职务为基础,没有合法职务也就没有职务可被滥用。二是行为人滥用职务的行为与原职务行为有联系。例如,警官泄露案情秘密,与该警官因职务行为接触案情有联系。如果行为人并没有因职务接触案情,却根据道听途说向请托人泄露所谓案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不能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三是行为人的职务滥用行为,本身也是对其合法职务的背叛。

三、利用自己分管、主管的下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

通常是指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领导权、指挥权,即处于领导地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其主管、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具有一定领导权和指挥权,可以命令、指使下属、下级国家工作人员作出一定的职务行为,或者命令、指使下属、下级国家工作人员不作出本应作出的一定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利益,而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四、利用不属自己分管的下级部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

行为人不是直接利用本人的职权为他人谋利益,而是利用自己处于领导、监督的地位,将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作用于他人的职权或职务,通过他人的职权或职务为他人谋利益。最典型的是通过命令、指示、指挥等方式,利用与自己没有直接分管隶属关系的下级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利益。仅就形式而言,行为人不分管某下级部门,其职权与请托人的利益之间表现为间接的制约关系,行为人利用的仅仅是自己“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但从实质上看,这仍然是一种直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受贿。因为是直接受贿还是斡旋受贿(指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斡旋受贿),关键看行为人的权力对被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否发挥直接的制约作用。在我国,行为人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仍然存在着广义上的直接监督关系。作为上级领导的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分管”,对下级而言,其要求都是无法直接拒绝的所谓“重要指示”,仍然表现为直接的制约。

五、利用自己居于上级领导机关的地位而形成的对下级部门的制约力。

行为人系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人员,其特殊的地位决定了他对该领导机关辖区范围内的下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制约关系,行为人利用这样的制约关系为请托人谋利益,例如,省教育厅的处长,接受他人请托,要求设立在该省的某大学校长将请托人的孩子招收入校,市委领导的秘书,接受请托人的请托,要求市属单位将基建工程发包给请托人承建。此种情况,是否认定该处长或者该秘书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理论界对此有观点认为,“同一系统内部,上级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下级单位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办事”,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笔者认为,此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上级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对下级单位或者下级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无制约力。形式上,教育厅的处长与大学校长、市委秘书与市属单位之间,很难说有规范意义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如果仅从行政级别上看,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职务不一定比秘书低,甚至更高),但现实的体制是,只要是上级部门的工作人员到下属单位,就是上级单位的“领导”,即使是秘书,其职务也可能对下级单位有一定的制约力(往往人财物要受制于主管部门),符合《纪要》所规定的“利用职务上有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的情况。所以,利用这种特定的身份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利益,自己收受贿赂的,应构成受贿罪。不过,上级单位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如果与下级单位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缺乏制约关系的,如教育厅分管中小学教育的处长甲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人的孩子上大学找到某大学校长乙希望照顾录取,甲与乙虽然分属于上下级单位,但他们之间没有直接的制约关系,甲只能属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六、利用自己居于监管地位所形成的对被监管对象(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制约力。

具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居于监管地位形成的对被监管对象(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制约力,通过被监管对象为请托人谋利益。例如,甲是市安监局的科长,负责某重点基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甲接受乙的请托后,与承包基建工程的某工程公司总经理丙商量,将该工程的土方业务转包给了乙,乙送给甲10万元。那么甲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笔者认为,甲的监管职务对丙有直接的制约力,这足以影响到丙单位的利益,从而促使丙按照甲的要求为乙谋利益,这与居于上级领导地位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下级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利益的情况是同样性质,只不过被利用的对象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罢了。

总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司法认定中,既要防止以种种借口作人为限缩,也要防止作无限扩大的解释。有些部门对另一单位或者另外一些人的利益确实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如果不是一种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制约,也不具有管理性,而是所谓工作中产生的一些便利,与职务无关,其对他人的影响作用仍然是间接发挥的,则不应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范围。

政府机关会议纪要范文 (三)

最佳答案政府机关会议纪要范文如下:

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会议纪要

一、会议基本情况

__年_月_日至_日,国家体政委在省__市成功召开了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本次会议汇聚了来自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体政委的领导、五十八个试点城市的负责人以及中央、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领导,共计二百余人参加了此次盛会。

二、会议主要内容

统一认识,明确改革方针

会议强调了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方针和主要任务的统一认识。明确指出,改革的关键在于简政放权,实现政企分开,以充分激发企业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发挥市场经济作用

会议指出,应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理顺各种经济关系。通过市场机制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经济效率,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精心指导,确保改革有序进行

会议强调了精心指导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科学决策,以实际行动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同时,要确保改革健康有序进行,避免出现偏差和失误。

三、会议成果与展望

与会者一致承诺,当前改革面临诸多挑战,但要坚定地执行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精心组织和指导改革工作。通过深入研究、科学规划,努力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此举旨在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新的贡献,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请注意,范文仅为示例,实际撰写会议纪要时,需根据会议的具体情况和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案件会议纪要写作范文6篇 (四)

最佳答案会议纪要做为一种重要的公文形式,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其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为本次的案件会议做一个纪要记录,本文是案件会议纪要的写作 范文 ,仅供参考。

案件会议纪要写作范文篇一:

时间:11月21日 地点:通防部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张焕杰

参会人员:部门班长管理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

会议内容:

11月21日下午,通防事业部在部门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观看事故案例座谈分析会。会议由书记张焕杰主持,部门班长除跟值班人员以外,全体管理技术人员及部分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会上,全体参会人员根据矿《关于开展安全警示学习 教育 活动的通知》要求,学习公司制作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结合部门“一通三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吸取 经验 教训。会议最后,参会人员就如何做好我矿通防专业 安全生产 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现纪要如下:

一、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

观看祁东煤矿“11.27”机电事故警示教育片

二、吸取祁东煤矿“11.27”机电事故案例教训

1、现场电工违章采用综掘机的转载机开关对钻机供电,造成钻机作业时综掘机截割部处于通电状态,打钻时因现场人员误操作启动综掘机截割头,旋转的截割头将人员割伤致死。

2、安全技术 措施 落实不到位。区队在作业期间未按照措施要求为钻机配备专用开关、按钮,直接采用综掘机的转载机开关对钻机供

电,打钻作业时综掘机电源不能做到闭锁。

3、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于区队的违章搭火,矿电管部门、安监部门在日常检查中没有及时发现。同时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排不了解综掘机性能和操作按钮布置的作业人员违章操作。

4、职工 安全教育 培训工作存在差距。

三、提出防范措施

1、认真学习案例经验教训,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进行 反思 ,查找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不足,制定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措施,认真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2、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按照技术措施进行作业。加强井下电气管理,监控工区监测工对分站等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规定,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牌监护制度。

3、部门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贯彻工作。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不规范的操作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4、通风工区结合这起事故案例教训,从自身工作中进行思考,尤其是局部通风工,经常需要登高或站在皮带机上作业,这就要求员工在工作时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做好登高保护,并与皮带机司机沟通好,确保安全。

5、当现场存在交叉作业时,一定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场瓦检员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 岗位职责 ,

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汇报,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加强瓦斯管理,并加强巡查路线上的风筒管理。

6、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员工个人自保互保意识其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个人素质,加强班前会排查,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

通防事业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案件会议纪要写作范文篇二:

20xx年6月24日,市委书记杨子兴同志主持召开了二届市委第67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纪委关于全市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专项督查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证,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农村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会议决定:(1)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市纪委负责,以县区为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并组织力量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实效。(2)由马虎成同志负责,组织惠农资金监督和管理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全面 总结 全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对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提出具体要求。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准确理解和掌握政策,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资金管理发放的规范化水平。

二、会议听取了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全市开展“无邪教”县区、乡镇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

三、会议听取了市委政法委关于全市政法系统庆祝建党__周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好各项活动的开展,对在市政法系统受到表彰的优秀政法干警,按照《公务员法》和政法各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记功。

四、会议听取了市编办关于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市编办提出的意见。

五、会议听取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会议同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意见。

六、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和市非公企业党工委关于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暨创先争优活动临夏(广河)现场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会议要求市委组织部、市非公企业党工委要认真抓好省上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着力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难、作用发挥难等“两难”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七、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意见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市委组织部提出的表彰意见,要求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在定西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进行表彰。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做好全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

知》。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做好全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委和组织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严明纪律,严格程序,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任务。

九、会议审议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党工委按照市委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印发实施。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证学校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要求,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学校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十、会议听取了我市参加全省公开选拔100名年轻干部推荐人选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市委组织部提出的意见,要求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十一、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引进紧缺人才安排部署会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定西市引进紧缺人才优惠政策及办法》。会议原则同意《定西市引进紧缺人才优惠政策及办法》,要求按照市委

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执行。

十二、会议审议了《县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方案》。会议原则同意《县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方案》,要求市委组织部认真组织实施。会议决定,成立市委县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杨子兴同志任组长,常正国、马虎成同志任副组长,陈尊峰、李晓林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市委组织部。

十三、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市县党委组织部长换届政策座谈会和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部署会暨县委书记培训会有关换届政策精神的汇报。会议要求,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委要深入学习贯彻省上会议精神,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县乡换届工作。

主题词:市委会 会议纪要 印送:市委各,市人大常务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各县区委

案件会议纪要写作范文篇三:

工地会议纪要 编号:11-03

工程名称:康泰商城项目

会议时间:20xx年9月4日下午2:30

会议地点:康泰商城项目现场办公室

会议主持:王海豹

参加单位及人员(详见附后会议签到表):

内蒙古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王海豹、项文明、丛力、 王海成、徐美。

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康泰商城项目工程监理部:尚靖、布拉格。 南通苏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康泰商城项目经理部:蒋建国、陆小白、蒲贵生、 康中明、武占忠、郝晶、徐祥荣、庞爱明。

会议内容:

各方对工程的工作安排和计划:

一、施工单位的工作汇报

1、钢筋场地具备制作加工条件。

2、钢筋到目前进场60t。

3、高压线防护开始实施。

4、土方开挖进度缓慢。

5、劳动力随时上岗。

6、钢筋吊装设备,运输工具要求甲方提供。

二、我方对施工方的要求

1、安全文明

⑴ 临电接线由专业的电工,作业严禁工人私自拉接。

⑵ 木工 场地,生活区、办公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⑶ 高压线防护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落实至班组及各个工人并上报监理 部,一定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⑷ 大门口卫生、生活区卫生、钢筋场地的卫生都要及时清理。

2、质量方面

⑴ 边坡修整:边坡边角一定要控制好,避免出现安全隐患,标高严 禁超挖。

⑵ 高压线防护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⑶ 基底清槽须人工清理,基底严禁被水浸泡。

⑷ 塔吊位置应合理布置。

3、材料方面

⑴ 进场钢筋全数过磅,钢筋材料重量须符合国家规范的允许偏差, 超出偏差范围全数退场。

⑵ 商砼站由施工方确定,选择原材料质量有保证,管理到位,规模 能满足砼供应要求的商砼站。

⑶ 钢筋材质单应随车配带。

⑷ 钢筋吊装设备、运输工具由施工方自己解决。

4、进度方面

施工方尽快上报进度计划。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审理经济犯罪案件会议纪要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诺翊律网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