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保安毒死小区宠物狗涉嫌犯罪,将受何处罚?
- 2、有人在小区投毒毒死了狗,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吗?
- 3、吃了“断肠散”?青岛一小区十几只宠物犬疑遭投毒死亡!警方已介入……
- 4、在小区内投毒,并且毒死很多只宠物狗是否构成犯罪?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保安毒死小区宠物狗涉嫌犯罪,将受何处罚? (一)

答黑龙江牡丹江一小区保安王某不满狗在小区草坪上肆意大小便,和小区一名业主沙某协商,沙某托朋友购买鼠药交给王某,王某将浸泡鼠药的鸡肝投放在小区草坪上,导致11只宠物犬中毒死亡,价值五万多元。王某和沙某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毒死小区11只宠物狗涉嫌什么犯罪?
本案中王某二人触犯的罪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该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投放的毒害性物质能够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
本罪和投毒罪的区别: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毒罪。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如故意杀人罪
王某将带有鼠药的鸡肝投放在小区草坪上,而从此经过的儿童或动物都可能误食并导致死亡,因此王某二人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因此应该以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王某投放带有鼠药的鸡肝的行为就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由于造成11只宠物狗死亡,狗主人损失五万多元,但有认罪认罚情节,且在案发后赔偿了全部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所以法院对其判刑三年多。
有人在小区投毒毒死了狗,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吗? (二)
答当今社会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特别老年人喜欢养狗。但出门时也有不拉狗绳在小区中不自觉清理卫生,给其他住户造成一定影响。包括与狗乘坐电梯有人会骇怕等,当然有的小区不止一户养,深夜狗叫也发生狗伤人的事。引起邻里不满才会有人忍无可忍不须再忍下手毒杀狗狗。
有人在小区投毒毒死了狗
一些人认为就是因为有人养狗扰民造成的,实际上我们透过现象看问题的本质,就是可以得出这样的毒杀狗的行为,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也是反社会的行为!我也不养狗,可是我痛恨投毒的坏人。表面上看是毒杀狗,实质上是违法犯罪,使用毒鼠强之类的人是穷凶极恶邪恶的人,就是借机报复社会,发泄对社会主义的不满情绪。高文化高技能高素质的人怎么可能干这些下三滥的事情呢?
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吗?
宠物街记者查询相关法律规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若行为人是针对特定品种的狗进行投毒,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超过2万元的,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行为人并未针对特定品种的狗进行投毒,或者主观上没有投毒的故意,则不构成犯罪。但应受到行政处罚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以为是简单的投毒行为,给某人、某动物一点教训、伤害,但因本罪的犯罪构成条件简单,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
吃了“断肠散”?青岛一小区十几只宠物犬疑遭投毒死亡!警方已介入…… (三)
答近日,位于青岛市崂山区的左岸风度小区十几只宠物犬离奇死亡。伤心之余,不少狗主人发现这些死亡的犬只都有一个特点:呕吐物里有香肠!而奇怪的是,主人并没有给宠物犬吃过香肠,并且宠物犬主人在小区里发现了散落在地上的香肠。怀疑有人投放“毒香肠”,宠物犬主人报了警,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遛狗回家后,狗狗呕吐抽搐死亡
“9月12日是个周日,一大早6点30分许,我到楼下去遛狗,不到8点钟,回到家后,狗狗就发生了呕吐,很快就抽搐,我把狗狗送到最近的宠物医院,抢救了接近一个小时,最终还是没有救过来。”崂山区左岸风度小区的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很快他就意识到了狗狗的死亡存在蹊跷。“我们了解到,从9月11日起,小区的好几条宠物犬都这样莫名死亡,疑似有人投毒。”刘女士告诉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呕吐物里,他们发现了香肠。而刘女士表示,一段时间以来,自己家人并没有给狗狗喂过香肠,并且其他几个死亡狗狗呕吐物里也都有香肠,“这个香肠很可疑”。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狗狗离奇死亡的消息传来,这让刘女士等人坚定了有人投放毒香肠的猜测。“9月13日下午,我们了解到已经有十五六条宠物犬被毒死。”狗狗的主人们聚到一起商量决定报警。“于是我就拨打了报警电话,中韩派出所的民警也过来调查了,给我们做了笔录。”
居民发现疑似“毒香肠”
“我们就到之前遛狗的区域寻找蛛丝马迹,有邻居发现了一堆堆的香肠。”刘女士介绍,这些香肠投放在小区46号楼到50号楼的区域。“有邻居说,看到有人在发现香肠的位置有弯腰的举动,警方也已经调取了监控,捡到香肠的邻居也已经将香肠提供给了警方。”
居民发现疑似“毒香肠”
据刘女士介绍,发现疑似“毒香肠”的位置靠近中学和幼儿园,危险性极大。刘女士希望公安机关尽快破案,让相关人员受到应有的惩罚。
居民将疑似“毒香肠”捡拾起来
15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左岸风度小区,狗狗离奇死亡事件引起了部分居民的担忧。“我听说过这个事情,如果真的是有人投毒,那真的太可恶了,这个事潜在的危险性太大了。”市民张先生表示,希望警方早日查清真相。“虽然有时候一些养狗人士不太讲究,有一些不文明养狗的现象,但是投放毒香肠这种报复行为是万万不能做的。”市民邱女士表示。
警方正在调查
15日,记者联系了抢救刘女士家狗狗的宠物医院,宠物医生崔先生告诉记者,“我们这里只抢救了这一只狗狗,就在刚刚派出所联系我,要对狗狗进行解剖,取出狗狗的血液和胃里的食物残渣,准备进行司法鉴定。”记者从相关人员处获悉,目前警方正在调查该事件。
随后,记者来到了给左岸风度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工作的西韩新苑物业,物业的刘经理告诉记者,确实有居民反映过这样的情况,“投毒毒死宠物犬这件事性质就严重了,最后的结论需要警方调查后得出。”据刘经理介绍,前几年也接到过居民关于养狗问题的投诉。“有的是噪音扰民、随地大小便不处理、遛狗不栓绳等,我们物业只能是宣传大家文明养狗,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发现有养大型犬、有流浪狗的情况也会联系派出所和城管部门来处理。
在小区内投毒,并且毒死很多只宠物狗是否构成犯罪? (四)
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能看到,某个人为了报复社会,对一些公共区域进行非法迫害。比如在小区内投毒,一些宠物狗不小心使用了这个人投过毒的东西,然后导致狗狗死亡,这确实已经构成犯罪,因为他涉嫌投放危险物品,并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的确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现代社会有一些反社会的人类,他们自己事业或者情感上不顺利,将过错归结于社会。于是乘机想要报复社会,然后了解结自己。法律上有所规定,如果犯罪人侵害的是公共安全,也可能是未知人群的生命安全,并且这种行为是故意的,并非不小心投放,就是他明明知道投放危险物品可能会造成人生命安全以及财产损失,却依旧投放,这种情况下,是构成犯罪的。此外,犯罪人还需要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才会构成犯罪。
因此,在小区之内投放毒,并且造成狗狗死亡,的确是违反法律的,因为狗狗属于狗主人的财产,侵犯狗狗,相当于侵犯狗主人的财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投毒事件造成这么多的狗狗死亡,确实让人感到惋惜。
我觉得养宠物的人,平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狗狗,不要让它乱吃东西,即便是在小区里,也要十分注意狗狗的进食。但是这种情况的出现,狗主人不能预料到的,我觉得小区管理部门应该要做还防护,时刻关注花草,水质的正常,不要让可疑人物进入小区,万一有小孩子误食了这些毒,悲剧不仅是一个家庭这么简单了,小区相关部门也要承担一部分损失。因此,我认为小区的和谐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大家一条心,一些事情总能解决。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小区投毒狗死亡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诺翊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