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

优质回答一、 深圳 诈骗罪 的 立案 标准是什么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 的犯罪事实增加 刑罚 量,确定基准刑。 (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4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45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 (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50万元不足2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过数额250万元,可以增加三年刑期,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量刑的,诈骗数额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不再用以增加刑罚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患、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挟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人的财物的; (5)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实施诈骗的; (6)多次诈骗的; (7)因诈骗造成严重后果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诈骗近亲属的财物,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5.对于诈骗犯罪部分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人生!有各式各样的陷阱,我们要学会认清这些陷阱,并且防御他们。
深圳诈骗罪最低立案金额是多少 (二)
优质回答深圳诈骗罪的最低立案金额标准为六千元。以下是关于深圳诈骗罪立案及后续处理流程的一些关键信息:
立案金额:深圳地区诈骗罪的最低立案金额为六千元。若涉案金额达到或超过此标准,公安机关将考虑立案调查。
拘留措施:
行政拘留:最长可达20天。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将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并决定是否采取逮捕措施或释放嫌疑人。
后续处理:
羁押侦查:若嫌疑人被逮捕,将进入羁押侦查阶段,通常持续约六个月左右。审判:侦查结束后,案件将移送到法院进行审判。审判时间可能因案件类型而异,诈骗案件的审判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请注意,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立案、侦查及审判流程可能因案件类型、涉案金额及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对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向负责案件的单位进行详细咨询。
深圳市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根据广东省的具体规定,深圳市诈骗罪的量刑数额标准为:5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5万元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如何掌握数额标准的答复》第一条 鉴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相似,法定刑幅度相同,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后一直未对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作出解释的实际情况,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诈骗案件时,对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参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2002]87号第21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标准执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 关于个人进行合同诈骗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以5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5万元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湛江、茂名、惠州、潮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以4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4万元不满40万元为"数额巨大",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广州铁路运输各级法院审理犯罪地在广东省内的合同诈骗案件,按照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标准掌握;犯罪地在广东省以外的案件,按照本《意见》第21条第二款的标准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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