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团伙死亡——周至县大事件

周至团伙死亡——周至县大事件

正常人类的身份下的周至团伙死亡事件——周至县大事件深度解析

在探讨“周至团伙死亡——周至县大事件”这一沉重话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所谓的“正常人类身份”是我们对大多数遵循社会规范、拥有基本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人的一种概括。在这一框架下,犯罪行为显然是对这一身份的严重背离。接下来,让我们以正常人类的视角,深入剖析这一事件背后的真相与教训。

事件背景:周至县的阴影

周至县,作为陕西省西安市下辖的一个县,本应是一片宁静祥和的土地。然而,近年来,该地区发生的一系列恶性事件,尤其是周至团伙的犯罪活动,给这片土地蒙上了厚重的阴影。这些团伙成员以非法手段获取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百姓的安宁生活。

彭妙计团伙:连环杀人的恐怖

提及周至团伙,不得不提的就是彭妙计团伙的连环杀人案。彭妙计,原名易华,一个身高仅1.58米的矮个子男人,却拥有极其残忍和黑暗的内心。从幼年的不幸经历开始,他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1992年至1998年间,彭妙计团伙在豫陕皖苏四省疯狂作案,抢劫、强奸、杀人,共造成77人死亡。这一数字背后,是无数个家庭的破碎和无尽的悲痛。彭妙计团伙的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堪称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系列犯罪案。

朱群羊涉黑团伙:另一种罪恶

除了彭妙计团伙外,周至县还发生了以朱群羊为首的涉黑团伙案。这个团伙以开设赌场为起点,逐步发展壮大,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在周至及毗邻地区实施绑架、抢劫、非法拘禁、敲诈、寻衅滋事等多种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朱群羊及其团伙成员的暴力行为,给当地群众带来了极大的恐惧和不安。

正常人类的反思:罪恶的根源与防范

作为正常人类,我们在震惊和悲痛之余,更应对这些事件进行深刻的反思。首先,罪恶的根源往往在于人性的扭曲和社会的监管不力。彭妙计和朱群羊等人的犯罪道路,既有个人的不幸经历,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其次,我们应认识到,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犯罪行为;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

正义的胜利:法律的制裁与警示

值得欣慰的是,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彭妙计团伙和朱群羊涉黑团伙的成员均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既是对受害者的慰藉,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这些案例警示我们,无论个人遭遇何种不幸,都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无论团伙势力多么嚣张,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全文总结:正常人类的坚守与希望

回顾“周至团伙死亡——周至县大事件”,我们不禁为那些无辜受害者的遭遇感到痛心疾首。然而,作为正常人类,我们不能被罪恶所击垮。面对黑暗和邪恶,我们应更加坚定正义的信念,勇敢地站出来揭露和打击犯罪行为。同时,我们也应积极倡导关爱、互助、法治的社会风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

陕西周至县医院停尸现在怎么收费的? (一)

医院较高停尸收费标准仍在执行

12月7日消息,12月4日,陕西广播电视台一名记者在西安市周至县人民医院采访时遭院方多名工作人员殴打。目前,当地公安部门侦办案件调查过程中,已对1名涉案人员行政拘留,12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然而,网络上对媒体所报道的周至县人民医院“天价停尸费”一事仍有争议。

7日,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独家回应记者称,周至县人民医院所谓的“150元/天的尸体冷藏柜存放收费标准”涉嫌违规。

记者采访遭阻拦殴打并被关进太平间

2015年11月19日,产妇喻娜娜在周至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周至县医院)生下一名男婴后不幸去世。家属认为,医院在产妇死亡一事中存在过错,并将其诉诸法院。今年7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定周至县医院赔偿死者家属49.38万元人民币。随后经法院强制执行,家属拿到了这笔赔款。然而,当家属去医院打算取走产妇遗体安葬时,却被院方告知,要缴纳每日150元、总计10.2万元的尸体存放费用。

从今年11月27日开始,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热线》栏目开始关注周至县医院“天价停尸费”一事。周至县医院副院长毛亚卫说,经周至县卫计局协调,考虑到死者家属的实际情况,11月30日,死者丈夫王先律(化名)向医院缴纳1.5万元费用后,从太平间中取走了喻娜娜的遗体。

一直追踪报道此事的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兰志涛(化名)说,他于12月4日前往周至县医院采访,在出示本人记者证及单位介绍信后,表示需要求证相关事宜,不料遭到周至县医院有关领导所指使的十余位年轻男子的殴打。随后,这些人又将他强行拖拽至保安室,并叫来太平间工作人员辛某共同对其拳打脚踢。兰志涛说,被打后,他又被强行拘禁在太平间内约20分钟,被放出后,对方叫来数人持手机对他拍照,还有人给他塞了2000元,让他“笑一笑”。

涉事医院仍在执行原有收费标准

12月5日晚,周至县公安局、卫计局等部门发布通报称,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被阻拦殴打一事发生后,周至县委、县政府立即召集公安、卫计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就事件展开调查,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周至公安部门5日对6名涉案人员行政拘留,6日晚,周至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周至县人民医院12.4案件”进展通报,称“除昨天对涉案的6名当事人行政拘留外,随着专案侦查工作不断地深入,现案件取得重大突破。12月6日,涉案当事人庞某(县人民医院保卫科科长,男,49岁)、王某(保安,男,50岁)和孙某(县人民医院监控室管理员,男,28岁)因涉嫌非法拘禁已被刑事拘留。”

7日晚,周至县公安局再度发布案件通报,称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某某、原副院长刘某某及医院保安李某、张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于今日(7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根据最新调查取证,5日行政拘留的6人中有5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已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截至目前,共有12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1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目前,兰志涛正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住院治疗。“中国网事”记者了解到,除多处外伤之外,他还被初步诊断为腰椎骨裂。

6日下午,毛亚卫在周至县医院向记者表示,县医院20元/天的停尸台停尸费用、150元/天的冷藏柜停尸费用“有规可依”,并向记者展示了周至县物价局今年8月出台的相关文件。他说,目前该院执行的也是这一标准。记者注意到,该院太平间门口张贴的正是这一标准。

然而,喻娜娜死亡已两年有余,用今年8月才出台的文件标准计算此前的费用是否合适?对此,毛亚卫回应说:“今年有这么个文件,之前其实也是按这个标准执行的。”

在周至县尚村镇神灵寺村,王先律家门前摆满花圈,正在为亡妻喻娜娜筹备葬礼。王先律说,这两天自己心里很乱,不想多说什么。但他可以肯定的是,自从妻子遗体送到太平间起,一直到今年二审胜诉之前,医院都没有就存尸费用问题和他商量过,也没有提醒过冷冻尸体的费用为150元/天。

“这两年我没有从医院接回妻子的遗体,主要是因为案子没结束,害怕领回来了医院不认他们的责任,说不清了。”王先律说。

陕西省物价局回应:医院做法欠妥

周至县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原陕西省卫生厅印发的《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规定,二级医院尸体存放收费标准为每日最高限价20元。

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7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医院太平间分医院自主管理和民政部门接管两类,参照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果涉事医院的太平间还没有被民政部门接管,则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的相关规定执行,即二级医院尸体存放每天最高限价24元。

这位负责人强调,无论是采取哪种方法存尸,都应该只有这一个标准,当地不应以“专门的冷藏柜保存”为由,出台另外的停尸收费标准。

这位负责人介绍,即便是民政部门已经接管了涉事医院的太平间,那么按照西安市的相关规定,非正常死亡的逝者尸体存放费用,也应以4元/小时的标准计算。“这样算也只有96元/天,150元/天的标准显然不妥。”

毛亚卫介绍,2011年医院在后勤保障方面进行了社会化改革。太平间工作具体由医院总务科负责,招聘社会人士进行日常管理。他拿出已被刑事拘留的太平间管理员辛某某今年5月的工资表说,太平间管理工作者都是医院聘用的,也不存在之前所谓将太平间承包给私人的情况。

谁给他们那么大的权力乱收费,都引起公愤了,还不纠正错误!

陕西彭妙计团伙犯罪案:入室杀害77人,曾卖掉母亲和妹妹,后来怎样? (二)

说起陕西最可怕的犯罪团伙,相信彭妙计团伙是最让当地人影响深刻,他们简直无恶不作,短短六年时间,五人入室抢劫杀害77人,是我国有史以来的大案,而作为团伙主犯,彭妙计到底是个这样的人呢?

人贩子彭妙计,卖掉母亲、妹妹和儿子

据了解,彭妙计出生于1966年的陕西山阳县,从小跟着父母逃荒,去到了周至县投靠姨母,但12岁时,由于调皮被人贩子拐卖到了河南漯河,但到了14岁,自认有生存能力的彭妙计果真一路逃回了周至,之后他开始四处为人打工,但可能就是这样一段人生,使得彭妙计对于家人没有情感,而且对社会充满的仇恨。

16岁时,彭妙计由于缺钱,就将母亲卖到了江苏,听着就感觉不是人,之后,彭妙计又用妹妹换回了母亲,换回母亲后,看到母亲已经在江苏生了一个儿子,于是他又将这个小孩给卖了,此时彭妙计眼中已经完全没有了人性以及亲情观念。

到了1990年,彭妙计找了一家自行车店打工,但又与其女儿胡某私奔结婚,两人之后又生了两个儿子,因为缺钱,他又把小儿子给卖了,到此为止,彭妙计一直都充当一个人贩子的角色。

组建入室抢劫团伙,作案数十起起,杀害77人

但到了1998年后,生活愈发艰难的彭妙计无人可卖,于是想到了入室抢劫,于是他立马找了几个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犯罪团伙。

2月19日,这是彭妙计团伙第一次作案,他们闯入了灵宝市的豫灵镇的一家,用铁锤直接破门而入,然后用床单绑住受害人,找到财物后,就迅速离开,一个月时间就作案了好几起,但这时的彭妙计团伙还没有杀人。

但到了3月8日,这是这个团伙第一次杀人,他们闯入了当地姓冯的一家,依旧是用铁锤破门而入,之后绑住了受害人,但这次没有找到财物,所以他逼着受害人说出藏钱的位置,但受害者一直称自己没钱,最终彭妙计团伙失手杀了他。

而且当天因为没有抢到钱,他们又去到村子里另外一家,故伎重施,他们在这家成功抢走了500元现金,其中还有屋里一些值钱的东西。

而如此多的入室抢劫案发生,还发生了命案,也让警方不得不重视,但当时却没有任何线索,案件是一度陷入了死胡同。

在4月2日,窑上村又发生了一起抢劫案,除了确定还是那伙歹徒所为,在距离案发地1.5公里的一处沟里,有人发现了一具被破坏的尸体,但经过确认没人认识他, 警方这时猜测,可能是歹徒内部出现内讧,所以被杀了,而后也确认这人就是被团伙内部所杀。

自此后3个月,歹徒没有在作案,但到了7月20日,潼关县出现了一起大型命案,当地一家8口人被杀了,这下警方压力无疑巨大,因为发现歹徒越来越无法无天,从入室抢劫变成了大型命案。

而且,此后歹徒越来越嚣张,半年时间,就发生了十几起入室抢劫案,而且是受害者几乎都是被杀了,这也极大刺痛了当地警察的神经,警方对此案派出的警察也越来越多,最终有240人组成的专案组共同破案。

而破案由于缺少线索难度也是极大,直到1999年,一名活着的受害者称,犯罪团伙有个小个子,这也成了关键的信息,之后接连的调查中,发现的线索也越来越多,知道主谋是山阳人,而凶手的妻子是周至人,凶手还曾被招做上门女婿。

而最终一连串线索,直指一名叫彭妙计的人,通过确认信息,最终警察在湖北发现了彭妙计的位置,最终设计成功抓捕彭妙计,以及团伙另外两名成员

通过警方的审讯,警方也得知彭妙计曾携带四名团伙,先后入室抢劫38次,导致76人直接当场死亡,其中由于分赃不均,曾杀害一名叫做狗子的团伙,所以他们一共杀害77人,是陕西有史以来以来的大案,最终三人也因为抢劫、杀人、强奸等罪被判处了死刑。

就此彭妙计团伙被粉碎,但没有人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个小个子,却成为十恶不赦的大罪犯,无视法律也无视亲情。

16岁拐卖自己亲妈妹妹,六年里残杀77人,后来怎样? (三)

导语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割蛋狂魔”彭妙计,他在1992年到1998年6年内,带领他的团伙在豫陕皖苏四省抢劫、强奸、杀人,疯狂作案数十起,共杀死了77人,残暴至极。

到底这个人物有着怎样的一生呢?接下来就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这个丧尽天良的杀人狂吧。

人物经历

彭妙计,原名彭庙寄,1966年9月生育陕西山阳县的一个贫困家庭,由于家境贫寒,其父母给他起了庙寄这个名字,希望他得到神明庇佑。

由于家里很穷,他很小就开始上大街讨饭吃,直到他9岁的时候,他跟随母亲逃荒至周至县投靠其姨母,生活才得改善。

在他12岁时,彭妙计被人贩子拐卖到了河南漯河,受到了很悲惨地对待,两年后他逃脱出来,一路乞讨着回到了周至县的家里,小小年纪却饱经沧桑的彭妙计此时已经开始了萌发了罪恶的萌芽。

1982年,彭妙计为了赚钱,将他的亲生母亲拐卖到了江苏,又在两年后用其妹妹作抵押将他的母亲赎回,并将其母亲在江苏生的小儿子抢走卖掉。

之后,彭妙计用拐卖人口换来的钱作路费外出打工,1990年,彭妙计在周至县钟南镇打工时,与其老板胡某的女儿小慧私奔到户县,以修自行车为业,与小慧生育了两个儿子,因为缺钱,他又将自己的儿子卖掉。

案件经过

1998年2月14日,彭妙计为了谋财召集了与其一同打工的丁运好、苏小平、王天兴等人组成犯罪团伙,进行入室盗窃抢劫,专门抢劫炼金的富商。

其团伙成员在作案过程中曾有成员进行过强奸行为,但彭妙计始终不参与强奸,但他却心狠手辣的提出为了消灭证据而杀人灭口,这让其团伙作案性质由单纯的谋财转化为谋财害命,发展到入室必强奸,强奸必杀人灭口的道路。

1998年一年的时间,彭妙计带领其犯罪团伙在陕西和河南等地连续作案,杀了数十名无辜群众,数名女性被其奸尸,还有四名男性被他们残忍地割下了生殖器官。

他的团伙杀人不眨眼,且手段残忍,每次都是将人锤死后再割破死者的喉咙,极其血腥残暴。

据统计,在1992年到1998年这期间,彭妙计的团伙在河南、陕西、安徽、江苏累计作案数十起,总共杀害77人。

案件结果

该团伙在当时社会中引起了巨大的恐慌,警方十分重视此案,并在案发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警方细致入微的侦破调查,警方确定了该团伙的犯罪核心彭妙计的身份,并对其展开抓捕。

1999年4月9日下午,警方在湖北省钟祥市九里乡杨桥村将彭妙计抓捕归案,彭妙计被捕后,一言不发,十分顽固。

但在警方的铁证面前,无可奈何的他还是放弃挣扎,并恶狠狠地开了口:“南有张子强,北有我小王,你们逮了条大鱼,可以立功了。”

他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所有罪行,警方根据他的招供抓捕到了潜逃的其他团伙成员,此案终于告破。

1999年12月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判处被告人彭妙计及其团伙众人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杀人恶魔终于得到制裁。

最后的话

有些人,生来就是恶魔。为了谋财此恶魔不惜卖掉自己的亲人,真可谓是禽兽不如。善恶有报,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终得制裁,被他杀害的人也能得到安息了。

他1米58,却将亲妈、亲妹、亲弟、亲儿卖掉,连杀77人,最后怎么样了? (四)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形成了属于社会标准的道德准则和为人处世的方法,然而总是会有着穷凶恶极之徒在挑战着社会的底线。比如接下来要说的彭妙计,1969年,3岁的他跟随父母逃荒到陕西的周至县投靠姨母。

邪恶的人似乎总会有一个扭曲悲伤的童年,彭妙计原本叫做彭易华,出生于陕西山阳县的一个贫困家庭,他的父亲是村子里面的懒汉,甚至生产队发下了粮食,也难得去搬,而他的母亲石明月,对于这个儿子也并不关心,将他长期的寄养在附近的寺庙,这样一来,大伙都叫他彭“庙寄”,这个名字也就随之诞生了。

因为很少有人照看,彭妙计在12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到了河南的漯河,但是他在两年之后凭借自己乞讨又逃回了周至县,在当地流浪和替人打工为生,在漫长的奔波下,彭妙计接触的人可谓是三流九教,由于小时候的营养不良,他只有1米581高。而什么本事都没有的他也不甘心代替人打工,而是总想赚取一笔不义之财,1982年,16岁的他竟然将将母亲石明月拐卖到了江苏,但是在两年以后,彭妙计或许认为这样做不妥,紧接着用他的妹妹带到江苏去,以此赎回了母亲,将其安置在了山阳县的老家,没想到过了多久,彭妙计手头紧张,竟然又将母亲在江苏生的一个儿子卖掉了。

1989年。,彭妙计过继给了周至县一个修自行车的孤寡老人王建辉家中,又改名为王宏德,他跟随自己的继父学习到了修自行车的手艺,第二年彭妙计在三弯村给他人打工,和这户人家的女儿跳墙私奔,来到陕西省户县修自行车为业,期间他的妻子为他生育了两个儿子,彭妙计再次将小儿子卖掉,彭妙计先后贩卖自己的母亲、妹妹、弟弟、儿子,这种将亲人当作商品的方法,也是让无数人感到吃惊。

然而更罪恶事情还在后头,在1998年3月8日,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堡里村先后发生了两起恶性犯罪事件,歹徒先后来到村民冯金岭家和秦乐启家,将两人殴打,一人致死而另外一人重伤,犯罪嫌疑人求求你赶走了11斤锌丝、2斤银粉、一副银耳环和一条银项链。

在3月31日凌晨,几个歹徒又来到了豫灵镇村民周清江家偷了一瓶小护士美容霜、一瓶佳雪牌洗面奶、一瓶白酒和一包花生,用周家的头巾蒙面之后,他们再次翻入隔壁李文法夫妇家,将夫妇两人用铁锤击打头部致死,并在粮食柜中翻出了20元现金。

在几起惨案发生后,灵宝警方虽然展开了侦查,但是很难找到线索,犯罪嫌疑人又极强的反侦察意识,他们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线索,再加上当地局势复杂,人口流动大,警力也有困难,然而后来犯罪团伙似乎在向警察挑衅一般,又在后面的数个月造成数起凶杀案,7月20日,陕西潼关一家八口残忍的被杀害,财务洗劫一空,

这件事也让当时任中国公安部部长的贾春旺作出重要批示,投入大量警力来侦查这一起案件,最终在1999年4月,以彭妙计为首的犯罪嫌疑作案团伙被抓获,期间总共有7名犯罪人员,他们手上,则杀害了77条无辜的生命,最终彭妙计等人被判处了死刑枪决。也算是为自己罪恶的人生付出了代价。

修建道路是好事,非法占地不应该——陕西省周至县政府非法占地案是怎样? (五)

2003年3月18日,为建设杨凌渭河大桥与周至县贯通的引线道路,陕西省周至县原县长倪广天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在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决定对道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民房屋、农作物等地上附着物进行拆迁清理。周至县分管交通、城建的副县长任胜利参加了会议并参与上述决策。至调查时,已拆迁村民住宅76户,共拆迁清理土地511.2亩,其中耕地309.2亩。在实施中,部分群众拒绝拆迁,经副县长任胜利同意,县公安局派出部分警力参与拆迁清理工作,并与群众发生冲突。

周至县政府未经合法批准占用土地,动用警力拆迁,引发警民冲突,影响十分恶劣。依据《土地管理法》、《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原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给予西安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倪广天(原周至县县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周至县副县长任胜利行政警告处分。

【分析】本案是一起县政府非法占地的案件,主要涉及如何处理好公共设施建设与依法用地关系的问题。

“要想富,先修路”这句话没错,群众也欢迎、认可。但周至县的群众却因为政府修路,致使自家房屋被拆、口粮田被毁。在提倡以人为本、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势下,本案的发生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

一是违法用地性质严重。作为周至县政府,在明知引线道路未办理用地手续,却经集体研究,作出了错误的决定,应当受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查处。本案对责任人的处理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原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的相关规定作出的,但处理方式明显不妥。本案的发生,与周至县政府时任县长、副县长有直接关系,应当按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而不应追究其重要领导责任。

二是社会影响恶劣。修建道路本是当地求发展、利百姓的好事,但周至县政府的用地问题不仅在法律层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且作为当地百姓的“父母官”,在未做好征地补偿的情况下,直接使农民失去了世代居住的居所和赖以生存的田地,剥夺了农民最基本的生活权利。周至县政府错误地动用公安机关对争取合法权益的农民进行强制拆迁,实是滥用职权的体现。因此本案对责任人的处理方式仍有不足之处。

相信关于周至团伙死亡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诺翊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