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罪轻辩护词是怎么样的 (一)

答1. 尊敬的审判员:
我名为XXX,是本案被告XXX的辩护人。在接受指派后,我详细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对案情有了全面而客观的了解。根据我对盗窃罪的法律理解,以及本案的证据,我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2. 关于本案的事实:
根据现行法律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的证据,被告XXX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犯罪。鉴于被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我对其被指控犯有盗窃罪无异议。
3. 被告XXX具有法定或酌定的轻或减轻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
首先,被告具有自首情节,并且已得到公诉机关的确认。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应减轻处罚。我坚决认为,本案被告应受到减轻处罚。
其次,被告还具有酌定的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主要体现在:
4. 被告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从其供述中可以看出,被告在案发后能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显示出其对罪行严重性的深刻认识,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服从管理,能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今庭审情况看,被告诚恳交代、认罪伏法的态度是显而易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自愿认罪被告人酌情予以轻处罚的规定,我坚决认为:被告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恳请法院在量刑时给予充分考虑。
5. 被告的主观恶性较小,且客观原因明显,尤其是被盗财物直接用于其工作特性,量刑时应与一般盗窃案件所受的处罚有所区别。
6. 本案被告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综上所述,我认为被告构成的犯罪其主观恶性小,具有自首情节,确实悔改,行为符合刑法关于缓刑的条件,被告应受到减轻处罚,并建议宣告缓刑,以给予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 (二)
答一、 盗窃罪 认罪 辩护词 大概是怎样的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 辩护人 认真地研究了 一审 判决书 ,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 对 公诉 机关指控被告人犯 诈骗罪 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本身没有异议。 二、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 根据 刑法 学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第一条的精神,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主要从诈骗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来衡量。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和提交的 证据 来看,被告人的行为够不上情节严重: 1、涉案金额较少。 2、不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 3、诈骗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而非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资金或救灾、抢险等民政救助财物,未造成企事业单位停产停业损失; 4、犯罪行为未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后果相对较小; 三、本案中,当事人具有诸多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认罪态度较好 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极好。被告自始至终怀着赎罪的心态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从无隐瞒、捏造等他推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被告在公安机关以后几次的讯问中的供述基本相同,连细节也陈述的前后一致。对此, 起诉书 在第4页第1段也确认了该事实。根据2010年10月1日期实施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7条的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 自首 、坦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不论是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上还是今天在法庭上,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悔罪态度。人民法院在对王某量刑时应该酌情考虑。与此同时,被告人愿意主动接受 罚金 刑,愿意以此方式来主动接受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悔罪的诚恳态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处10%。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在20%以内按比例轻处。 (3)被告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劣迹,不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 (4)被告愿意立即退还赃款 被告人明确表示要立即退赃,并且其家属也当庭表示立即退回赃款。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二)被告人退赃、赔偿的(不含损失在2 000元以下的),在10%以内按比例轻处; (5)从利于罪犯改造的角度,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处从轻处罚对于初犯、偶犯,要考虑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判处实刑后的交叉感染综上,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列明的多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请法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考虑被告的行为情节以及后果。故恳请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 综上所述,盗窃罪的辩护词首先需要突出态度诚恳并且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如果案件性质不是及其恶劣是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罚的。
盗窃罪辩护词认罪认罚 (三)
答法律主观:要根据案情分析。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下面是辩护词的写作格式。
1. 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 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毕迹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 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4. 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5. 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具体到盗窃案无罪辩护词的话,辩护词中就写根据实际的具体案情、相关证据等,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护即可。
法律客观:尊敬的审判长: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运信律师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担任张某某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开庭前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起诉书,详细地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与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此基础上,辩护人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盗窃罪,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首先,必须明确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构成要件,是判断其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关键。
其次,辩护人注意到,案件的事实认定存在重大疑问。起诉书中所列举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告人张某某有盗窃行为。辩护人请求法庭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1. 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必须确认证据是否合法收集,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情况。
2. 证据的充分性。案件中是否存在完整的证据链,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形成闭环。
3. 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被告人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并提供了自己的解释和证据。这些陈述和证据是否应被考虑,以及如何影响案件的判决,是值得法庭深思的问题。
再次,关于被告人张某某的认罪认罚情况,辩护人了解到,被告人已经表达了深刻的悔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辩护人恳请法庭充分考虑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张某某作出公正的判决。
即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辩护人将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律师事务所***运信律师
日期:**年**月**日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诺翊律网关于盗窃罪辩护词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