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无罪辩护的辩护词

寻衅滋事无罪辩护的辩护词

寻衅滋事无罪辩护词概述

在法治社会的光辉照耀下,每一位公民的行为都应在法律的框架内予以审视与评价。本文旨在为一桩涉及<标签>寻衅滋事指控的案件进行无罪辩护,通过深入分析案情细节、法律条文及行为本质,力求还原真相,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标签>案件背景分析

被告人被指控在某日夜晚,于公共场所内与他人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升级为肢体接触,导致现场秩序短暂混乱。然而,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后不难发现,事件起因并非无端挑衅,而是源于一次误会的累积爆发。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此次冲突实属偶发事件,其行为动机与<标签>寻衅滋事的主观恶意相去甚远。

<标签>行为性质辨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标签>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国家法纪,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对比被告人行为,首先,冲突双方均存在言语上的过激表达,被告人并未单方面主动挑起事端;其次,肢体接触持续时间短,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缺乏“随意殴打”的恶意特征;再者,被告人事后主动配合调查,积极赔偿损失,显示出深刻的反省与改正意愿,这与寻衅滋事罪中“破坏社会秩序”的主观故意明显不符。

<标签>证据合法性与充分性探讨

在法律程序中,证据的合法性与充分性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本案中,指控证据主要包括现场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监控录像虽记录了冲突过程,但未能清晰反映被告人行为的主观意图;目击者证言存在主观性差异,部分证言甚至相互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被告人供述则反复强调事件起因的误会性质,及其对后果的悔过态度。因此,从证据角度分析,现有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被告人构成<标签>寻衅滋事罪。

<标签>法律适用与人文关怀

法律的终极目的在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不仅要严格依据法律条文,还应兼顾人文关怀,考虑行为人的社会背景、个性特征及事后表现。被告人作为社会的一员,其行为虽有过错,但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通过教育、引导而非刑罚手段,更能促进其改过自新,回归正常生活轨道。因此,从法律适用的人文关怀角度出发,对被告人作出无罪或减轻处罚的决定,更符合法律的精神与社会的期待。

<标签>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通过深入分析案件背景、行为性质、证据情况及法律适用原则,我们有理由相信,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标签>寻衅滋事罪。我们恳请法庭充分考虑辩护意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作出有利于被告人权益的裁决。同时,也借此案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公民行为的法律教育与道德引导,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

本文旨在通过详尽的分析与论述,展现被告人行为的真实面貌,为无罪辩护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与借鉴。

无罪辩护词的经典结尾 (一)

法律分析:xx无罪辩护词:

我补充发表一下xx不构成犯罪的意见。

刑法所规定的处罚在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有消极作用,过度使用刑法会产生贬值效应,不仅起不到有效预防犯罪的作用,还有可能将更多的人推到社会的对立面,因此司法机关应该适当控制刑法的处罚范围和处罚程度,适当克减不必要的犯罪认定或抑制不必要的重刑主义倾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寻衅滋事案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二)

一、 寻衅滋事 案 辩护词 的内容是什么 寻衅滋事案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是:指派我作为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的 辩护人 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庭前我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就本案发表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诚请法庭予以:一、被告人系初犯,归案后能主动认罪。二、被告人与被害人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谅解,望法庭能酌情处理。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 。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抢劫 、强奸、 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防卫过当 ,不负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案辩护词主要要包含的内容在正文中给出了示范,但事实是上,每个案例都有它自己的特殊性,因此不能能够针对所有的案例给出具体的格式或者模板, 律师 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委托人的诉求以及提供的 证据 材料来书写最适合的辩护词。

无罪辩护辩护词 (三)

法律分析:例如: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之亲属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寻衅滋事酒后辩护词是怎样的 (四)

酒后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中应该针对案情提出辩护,举证从轻处罚的事实,给被告争取减轻处罚。在辩护词里面,应该从被告人属于从犯、有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及符合自首条件等方面出发,结合查明的事实发表相关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判刑时参考。

一、寻衅滋事酒后辩护词是怎样的

酒后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中应该针对案情提出辩护,举证从轻处罚的事实,给被告争取减轻处罚。在辩护词里面,应该从被告人属于从犯、有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及符合自首条件等方面出发,结合查明的事实发表相关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判刑时参考。

酒后寻衅滋事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xxx律师事务所接受甲某家人的委托人并征得被告人甲某同意,指派xxx律师作为本案被告人甲某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在此辩护人十分感谢松江区检察院、松江区法院对律师工作提供的便利与支持。

辩护人在开庭之前多次会见被告人,本案经过今天的法庭调查,事实已经查清。为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结合查明的事实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首先,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甲某寻衅滋事罪,对本案定性没有异议。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在量刑方面,存在以下酌定可以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

一、本案中被告人甲某属于从犯。

1、此次寻衅滋事行为并非甲某引起;

2、从赔偿协议内容来看,是因乙某行为导致,受害人伤害是乙某所致。故,在本案中被告人甲某属于从犯,根据《刑法》第27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刑罚。

二、被告人有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

1、被告人具备坦白情节,可以从从轻处罚,本案被告人行为上虽然构成了犯罪,但能主动向司法机关作如实的供述,认识到自己行为后果,应当从轻处罚,对此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也予以认定,并提出可以从轻处罚,对此请法庭予以。

2、本案被告人虽然以前有劣迹,但属于未成年时年少无知,并非是累犯,对此不应当作为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其法律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次检法联席会议纪要沪高法〔2011〕396号》。

3、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辩护人注意到被告人从侦察到今天开庭审理,其供述如一,没有逃避与推脱责任,自愿接受法律制裁。

4、被告人积极表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由于在案发后,本案另一被告人乙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受害人不再接受赔偿,被告人无法表达自己对受害人造成伤害,但辩护人注意到受害人已经对被告人所有行为进行了谅解。受害人李某某的笔录2014年9月12日,在笔录中受害人明确表示:我原谅对方的行为,为此鉴于受害人谅解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5、被告人当庭认罪,并表示愿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三、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甲某符合自首条件。

依据被告人多次供述,被告人由系主动到菜场的治安岗亭说明情况带走的,并如实供述犯罪,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自首条件,可以从人轻处罚。

四、被告人家庭情况特殊。

审判长,辩护人在接受委托的时间了解到被告人家庭情况,被告人未成年就在上海打工,其目的是支撑家庭经济,被告人是因为被告人父亲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后才未到成年即到上海打工,原因是父亲每月需要按时化疗,家庭无法支付巨额费用。虽然近年农村医保推出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的压力,但还是让被告人家庭无法支付如此费用,在上海依靠开小吃店维持一家生计与父亲化疗费用,由于被告人羁押后,他的父亲原本每月的化疗已经三个月未做,为了甲某出来后能有一个稳定来源,不至于收入无望,目前甲某经营的小吃店靠父亲一人勉强维持。

基于几点理由,辩护人认为,建议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判处缓刑,上述辩护意见,希望法庭予以。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辩护人: 律师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酒精在一定情况下最能耽误正事,影响个人的情绪,所以酒后容易造成寻衅滋事,引起严重的后果,那么会由检察院进行起诉,但是当事人在庭审的时候是可以聘请律师来为自己进行辩护的,尽量争取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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