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状成功案例

刑事申诉状成功案例

### 刑事申诉状成功案例

在司法领域中,刑事申诉状的成功不仅关乎个人的正义与公平,更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本文将详细解析一起<标签>刑事申诉成功案例,通过深入剖析案件背景、申诉过程及最终结果,展现司法公正的力量。

一、案件背景

<标签>案件起因:2012年4月22日,在浙江省慈溪市的一家牛排馆里,王某约见网友孙某,不料被王某的丈夫俞某发现,双方随即发生争执。俞某纠集多人在牛排馆门口聚集,王某出门解释无果后,电话通知孙某离开。孙某在紧急情况下从二楼窗户攀爬逃离时,不慎坠地,导致颅脑重伤,被评定为二级伤残。

<标签>初步处理:孙某受伤后,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俞某的刑事责任。然而,慈溪市公安局于2014年8月6日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经过复议,该决定得到维持。孙某不服,向慈溪市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但检察院于同年9月28日答复不予支持。

二、申诉过程

<标签>民事诉讼: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孙某于2016年6月向慈溪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俞某负次要责任,承担孙某摔伤各项损失的20%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万余元。然而,孙某心中的症结并未解开,他坚持不懈地通过信访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标签>信访与上报:在接下来的六年里,孙某先后几十次信访,该案逐渐成为多年信访积案。慈溪市检察院按照有关要求,将该案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并于2020年6月4日在慈溪市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准备与进行

听证会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厅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与矛盾化解,指导慈溪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下村镇走访,当面了解申诉人诉求,全面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通过四级联播方式,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进行网络直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布置会场及听证设备。听证过程规范严谨,包括案件情况和听证问题说明、听证参加人提问、听证员评议等环节。

听证结果与司法救助

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镇基层群众等5人担任听证员,申诉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听证会上,各方就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发表了意见。检察机关说明了申诉人孙某受伤与俞某行为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经过评议程序,5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予立案监督的处理意见。申诉人孙某在听证会上解开了心结,表示愿意息诉息访,回归正常生活,并当场提交息诉息访承诺书。此外,鉴于孙某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听证会设置专门议题讨论司法救助事项,慈溪市检察院于2020年6月18日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

三、案例启示

<标签>法治精神:本案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法治精神,展示了司法机关在维护

刑事申诉状的格式和范文 (一)

刑事申诉书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询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诉只要符合该条文规定的任一情形,就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可以使案件得到正确的处理,从而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申诉书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I.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文书名称“刑事申诉书”。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申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申诉的,申诉人仍列当事人,另起一段写明代为申诉人的基本清况,并注明其与申诉人的关系。

3.申诉事由。在规定的格式中填上相应的内容。

(二)请求事项

即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应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希望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不希望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请求事项应写:“请依法对本案提审,作出公正合法判决。”如果申诉人认为自己无罪,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的,请求事项写为:“请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

(三)事实与理由

包括案件事实和申诉理由两部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是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法定事由,所以,一定要围绕这四个方面制作。首先,概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主要内容,即原裁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裁判的理由和法律根据以及裁判的结果。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申诉案件重新审判的有关规定,对原裁判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错误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申诉理以求实现请求事项。

(四)尾部

写明申诉书送达的机关名称,即分行写明“此致’'“xx x人民法院”或“xxx人民检察院”。附项写明“附:原审刑事判决(或裁定)x份”。最后,由申诉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格式:

刑事申诉书

申诉人

申诉人 对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字第 号 ,提出申诉。

请 求 事 项

事 实 与 理 由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原审 书复印件一份

申诉人:

年 月 日

范例 李xx故意伤害一案刑事申诉书

刑事申诉书

申诉人李xx,男,1952年7月29日生,汉族,出生地xx省 xx县,初中文化,无业,住xx省xx市xx镇xx村xx号。

申诉人李xx对xx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12日 ()x中刑终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原裁定,重新审理此案,并依法予以改判,宣告无罪。

事实与理由

xx省xx县人民法院于199月13日以(1997)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本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原告人医疗费等5000元。本人不服,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由提起上诉,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11 月12日,以(1997)xx中刑终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诉人于3月5日刑满释放。申诉人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定罪证据不足。现提出申诉理由如下:

一、原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定性不准。

原裁定认定:“……在争执过程中,上诉人李xx猛击被害人张xx左眼部一拳,致张倒地昏迷。”这与案件事实不符。事实上,被害人与申诉人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1997年1月25日,被害人张xx来申诉人家中讨债,申诉人因生意亏本确实无力偿还,并答应有钱肯定归还。但张xx在申诉人家中砸家具,申诉人进行阻拦时张xx挥拳就打,申诉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回了一拳,被害人并非被打后即倒地昏迷,而是跑走了。事实,邻居赵xx、周xx当时都在场,均可以证实。但无论是一审判决书还是二审裁定书,对案件起因、被害人有过错这一事实都未加认定。申诉人认为,申诉人是在被害人实施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轻伤害的后果,但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行为的'性质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二、原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庭审中,检察机关所出示的证人证言自相矛盾,甚至出现同一个证人的两次证言内容自相矛盾的情况。法院在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的情况下采信上述对申诉人不利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值得怀疑。现场目击证人赵xx、周 xx的证言完全证实了当时被害人砸东西、打申诉人的事实,但法院却毫无理由地不予采信,这样作出的裁决证据不充分。

三、原裁判量刑畸重。

退一步讲,即使申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由于具有防卫过当的情节,法院也应当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法院却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上限量刑,显属量刑畸重。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未构成犯罪。因此,依据《_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诉,请求撤销原裁判,重新审理,依法改判无罪。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1.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各1份。

2.证人赵xx、周xx住xx市xx镇xx 村6号、8号、11号、13号。

申诉人李xx

xxxx年xx月xx日

诈骗罪申诉状 (二)

诈骗罪申诉状是我为大家呈上的申诉状,欢迎大家参考,希望好申诉状对大家有帮助!

申诉人: 杨某某,系原审被告人闫某某妻子,女,汉族, 1968年6月3日出生,河南**县人。

申诉人对某市某区区人民法院(2010)某刑初字第143号刑事判决书不服,特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闫某某合同诈骗案原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严重错误,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依法改判被告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认为,某市某区区人民法院(2010)某刑初字第143号刑事判决,无论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还是在适用法律方面,都存在着严重错误。尤其重要的是:在原审判决作出之后,被告人被粗暴的剥夺了上诉的法定权利,这个事实是申诉人在判决生效之后通过会见被告人时才得知的。

一、被告人被拘留于某市第一看守所时,有关人员采取非法手段迫使被告人失去自由意志,无法提起上诉,使被告人的上诉权利被粗暴的剥夺,失去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机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之规定,被告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法律赋予了被告人上诉的权利。但是本案中,被告人的上诉权利却被粗暴剥夺,严重侵害了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权利。

原审判决之后,被告人亲属包括申诉人都不服原审判决,坚决要求上诉,然而在上诉期间,办案人员对申诉人称,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看守所里直接上诉。另人匪夷所思的是被告人接到判决书后又表示不上诉,而且被告人说要尽早下监,下监狱会舒服些,况且刑期也不长,争取在监狱表现好些,尽可能争取减刑,申诉人由于法律实践限制不能见到被告人,无法了解被告人的情况,加上办案人员的劝诱,于是就相信了。

但是,当申诉人在原审判决生效后到监狱里探望被告人时,问被告人为什么不上诉时,被告人告诉申诉人,自己在接到原审判决后,明确表示不服,要求上诉,但是却被有关人员采取非法的手段对其肉体和精神上予以折磨,使用诸如不让被告人吃饭、喝水、睡觉等手段,迫使被告人放弃上诉的念头,致使被告人连想死的心思都有了,由于实在是受不了,所以才违背自己的意志,没有坚持上诉。

综上所述,办案人员无视法纪、滥用私刑,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使被告人丧失了法律救济的机会,已经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刑法》,是明目张胆、彻彻底底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其这种侵权行为从另一个方面又更是欲盖弥彰,充分说明原审判决存在着严重错误,如果原判合乎法律,何必冒如此之大不韪阻止被告人上诉呢

二、在本案涉嫌犯罪事实方面,原审判决被告人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与受害人的纠纷是民事合同违约纠纷,而非刑事犯罪,原审却将“合同诈骗”和一般民事合同违约纠纷混淆,实属事实不清、定性错误。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意图。

某市某区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闫某某伙同谷某某(另案处理)以装修郑州市某大酒店为名,分别于2007年1月27日和2007年2月9日给河南省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许某和河南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周某某签订两份相同的装修合同,是闫某某虚构事实的表现。某区人民法院据此认定闫某某合同诈骗罪成立,这是极为错误的。

申诉人已经在开庭时拿出闫某某与许某签订装修合同的副本,许某已经明确签字“此合同作废”。然而某区区人民法院却没有认定,在判决书中只字不提,事关本案定性的重要证据,法院却熟视无睹。事实上闫某某没有与许某签订装修合同,因为作废的合同自始至终是无效的。法院不应以闫某某签订了两份相同的装修合同就据此判决其有罪。

在本案中,被告人在和张某某设立河南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后,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钱财的目的,更没有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周某某、马某某、苏某某等人的财物。被告人一直是在做实业生意,其之所以陷入涉嫌刑事犯罪的泥沼是因为在本案中,被告人公司投资人张某某的资金一直没有到位,致使工程一再延期,致使其民事合同违约,根本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沾边。

2、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事实上本案发生过程中,是另案处理的谷某某一直假借某公司和被告人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在2009年9月6日某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对被告人第一次的讯问笔录中提到,2008年谷某某私自在平顶山周某某的项目部拿走30万元现金。证人张某某也证实,两笔10万和20万共30万的现金都是在谷某某以保证金的名义参与下取得的,与被告人无关,被告人直到被拘留时才知道事实的真相,根本不存在使用欺骗手段去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之意图,当然也就根本不符合该犯罪构成。

而且,本案中原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与谷某某是伙同作案,但却将谷某某另案处理,使被告人成为本案的、单独的刑事责任直接承担者。尤其让申诉人迷惑不解的是,在本案中“合伙作案”的谷某某是作为证人的身份出现的,不但没有依法追究其应负的刑事责任,而且至今谷某某仍逍遥法外,不能不说这是严重违背事实、法律的。

3、被告人涉嫌的犯罪金额认定错误。

原审法院仅仅以谷某某的证言为主要证据,就直接判定被告人的涉嫌犯罪数额。由于被告人的涉嫌犯罪数额,只有谷某某的单方证言,并无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所以原审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同样证据不足。

4、被告人涉嫌犯罪获得的财物均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更说明被告人没有骗取钱财的目的。

本案中,被告人拿到的钱款,都用于公司的房租和日常办公开支,并没有作出诸如:携带受害人财物逃跑、大肆挥霍受害人的钱款、转移隐匿受害人财物等行为,更说明被告人是实实在在办实业、正正经经做生意,而非通过欺骗手段包括签订合同去骗取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用于挥霍。

总之,被告人主观上不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欺骗取对方,没有非法占有其财物的故意,客观上依法经营公司,并将营业收入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开支。在与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并不是故意违反合同约定,而是由于公司经营中的问题致使履行合同不能。而履行合同不能的重要原因是由于#公司投资人资金的迟迟不能到位,发生连锁反应致使装修工程一再拖延。而这一切都是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公司和被告人虽然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但终归属于民事合同的违约纠纷的范围,不能将其混淆到刑事犯罪之中。

三、即使被告人涉嫌犯罪,原审法院依据错误的犯罪数额,未综合考虑被告人已返还受害人的赔偿数额,属于法律适用严重错误。

原审判决确认的案件事实为:被告人同谷某某以中标保证金及进场保证金等理由,二次骗取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某人民币三十万元,骗取河南某有限公司经理马某某、副经理苏某某六万元,导致河南省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损失二十五万元。

但是判决却忽略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也是原审判决查明的事实:2008年12月19日,被告人将其妻的别克轿车(豫A),以十五万元的价格抵给了河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周某某。另外,本案中另一直接责任人谷某某也分别于2008年12月9日、12月11日两次退还某工程装饰有限公司经理周某某8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指出:“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对合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标准,应以受骗方直接损失,也即受害方因为受骗而实际支付的数额作为定罪数额,以每个受害人实际交付的数额减去犯罪分子偿还的数额的总和,作为这类合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较为客观公正。

另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的通知关于224条合同诈骗罪规定:数额较大:五千元;数额巨大;五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三十万元。单位犯罪:数额较大;二万元;数额巨大: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

结合本案,原审法院在查明被告人已退还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二十三万元的前提下,犯罪数额应当是十三万元,况且公诉人提交的编号第34份证据,某分局经侦大队2009年9月28日出具的证明显示,被告人现在欠周某某是7万元,欠某某和苏某某是6万元,共欠13万元。因此,即便被告人涉嫌犯罪,该案犯罪涉嫌数额也应是巨大,而不是特别巨大,法定刑应在三年十年以下选定。原审法院在没有准确认定被告人犯罪数额的情况下,适用加重法定刑,应当依法纠正,况且被告人实际上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未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就错误适用法律,判决被告人有罪,而且判决如此严厉,严重侵害了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权利,加上对被告人上诉权的粗暴剥夺,更说明本案的审判错误。

所以,为维护刑事法律尊严,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权利,洗清被告人的冤屈,还被告人一个公道,申诉人特此申诉,请求有关部门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此案,依法改判被告人无罪!

此致

申诉人:

年 月 日

刑事自诉状范文最新 (三)

大家好,祁皓律师来为大家解答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刑事附带民事申诉书的相关法律解答。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刑事附带民事申诉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刑事申诉需要一份刑事申诉申请书,下面关于刑事申诉申请书的相关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供参考。

我们公民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有这刑事申诉权,当我们觉得国家机关人员有违法失职的公务处理行为,我们可以向国家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的权利。一般我们需要在提起申诉的时候提交一份刑事申诉申请书,因此我们就需要知道这份申请书或者找律师代写。

一、刑事申诉申请书

刑事申诉申请书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如果申诉人正在服刑,还应当写明判刑情况和服刑的处所。如果申诉人是未成年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以及与申诉人的关系等。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应写明具体的请求事项,即请求人民法院如何处理该案。申请人的具体的请求事项应当根据具体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如量刑过重或适用法律不当,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撤销原判、宣告无罪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对民事诉讼部分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就民事责任部分提出请求,并根据具体情况写明赔偿责任及其具体数额。

事实与理由:应简要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和审判结果,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点分析和阐述判决或裁定的错误,包括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以及程序错误等,阐述申诉请求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附:1、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份;

2、证据材料*份。

二、刑事申诉申请书书范本

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李XX,男,1950年3月19日出生于贵州省,汉族,大专文化,原系贵州省XX*公司经理。住贵阳市云岩区XX大厦*楼*座。

申请人因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筑刑二初字第102号刑事判决,XX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黔高刑二终字第72号刑事裁定,特提起刑事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涉嫌贪污案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申请人无罪。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2003年1月21日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30日被逮捕,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25日作出(2003)筑刑二初字第102号刑事判决,申请人不服提出上诉。XX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5月20日作出(2004)黔高刑二终字第72号刑事裁定书。驳回申请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申请人认为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均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最终导致无辜的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所采信的证据,不足以对申请人以贪污罪定罪量刑。

一审判决所例举的七组证据,只能证明李XX代表XX公司领取了嘉陵公司支付给XX公司1996年度售后服务先进及优胜奖5万元以及支付给XX公司1996年度各种补贴现金10万元。而不能证明李XX将此两笔共计15万元据为已有。

一审判决认为“李XX所提已将该款全部交给公司财务人员作为职工奖金的辩解,经查,仅有被告人李XX供述,且单位的职工均无人证实,故其所提上述辩解不能成立,不予。被告李XX之辩护人所提公诉机关指控李XX领取15万元进行侵吞,不能排除该1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的可能之辩护,亦无证据证实,不予采信。”的认定违背刑事诉讼的证明规则。让犯罪嫌疑人来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举证责任,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二、XX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显示XX公司1995年-1997年间发给职工的实际收入大于公司财务成本显示的职工收入的391,元,结论为:“形成的原因及款项来源缺乏原始资料可查,无法判断。”

该结论虽不能直接证明申请人已把所领取的15万如数交还公司,但却也不能排除申请人上交钱款的可能,审计报告从财务专业的角度证明李XX的辩解可能是事实,一审判决要认定李XX有罪,必须排除该种可能及合理怀疑,然而一审判决在没有排除李XX辩解的可能的情况下认定李XX有罪,违背了刑事诉讼证据的使用规则,这不能不说是一审判决的一个重大的瑕疵,导致的结果是无罪的人被冤枉。

三、本案的关键证人是当时的财务科长王*,关键证据是王*的工作日记,以及1995年-1997年公司奖金发放名册。只要调取到王*的工作日记、奖金发放名册本案就真相大白,就能证明申请人的清白。

在侦查阶段及法院一审、二审阶段,申请人多次要求侦查机关及法院调取证据,侦查机关及法院都置申请人的要求于不顾,没有依法调取证据。而申请人的律师向单位及王*调取证据的工作,因某些单位和个人的阻碍和不配合而无法取得。在申请人提供了证据线索,证明申请人可能无罪的情况下,一、二审法院不依法调取证明申请人无罪的证据,既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申请人的极端不负责任。

四、《^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有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筑刑二初字第102号《刑事判决书》明显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而XX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04)黔高刑二终字第72号《刑事裁定书》仍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错误的维持了一审判决。

五、申请人将领取的15万元上交财务,用于发放职工的奖金是客观事实,申请人没有贪污,申请人是冤枉的。所以申请人刑满释放后继续向单位和王*提出查询当年发放职工奖金的花名册和工作笔记,王*提供了其工作笔记的复印件,单位同意法院查询时提供职工奖金发放花名册。这些新证据足以证明原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证明申请人是被错误判决有罪的。

综上所述,申请人依据《^v^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提起申诉,请依法再审并改判申请人无罪。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二0XX年元月三十日

附:一审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二审裁定书一份。

刑事申诉申请书的格式就是通常的普通文书格式,其最主要的还是他的内容,建议大家咨询或者聘请相关律师协助大家撰写刑事申诉申请书。

刑事申诉书格式 (四)

当您需要对刑事判决提出申诉时,一份标准的刑事申诉状模板如下: 申诉人信息:

您的姓名:

案件相关的申诉事由: 申诉背景:

您对××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发布的(××)×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表示异议,决定提交此申诉。 申诉请求:

请明确列出您希望法院重新考虑或改变的具体事项,例如: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这部分应详细陈述您的申诉理由,包括相关事实依据以及为何认为原判决(或裁定)有误。例如:

证据与证明: 提供所有相关证据,包括证据来源:

如有可能,列出证人姓名和住所: 结束语:

表达对法院公正裁决的期待,并正式结束您的申诉: 此致,

人民法院 最后,确保附上关键文件:

原审判决(或裁定)的副本:

所有相关证据材料: 最后的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刑事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

相信关于刑事申诉状成功范文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诺翊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