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审已超过诉讼时效胜诉二审还能胜诉吗?
- 2、银行贷款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还吗?
- 3、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一审已超过诉讼时效胜诉二审还能胜诉吗?

答一审已超过诉讼时效,并且在诉讼时被告方已经提出时效性问题,那么法院就会驳回原告的起诉,从而导致败诉,如果你不服再提起二审诉讼时,二审法院还会进行审查,如果还是立即通过诉讼时效,那会驳回你的上诉维持原判,所以说一审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一审判你败诉,其实你不服再提起上诉还会是败诉的。
银行贷款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还吗?
答超过还款期限2年后,没有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银行就丧失了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答一、 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是怎样处理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
二、《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我国法律上虽然明确规定了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在知道该行政行为作出后的六个月内处理,但对于超过这一期限的,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继续履行义务的,那么也是可以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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