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的一个普通日子里,发生了一起震惊社区的悲剧。2020年12月23日中午,47岁男子陈某安走进了宜春高安市东方大市场,突然间,他无预警地向一名20多岁的女子颈部连刺两刀,现场目击者还未来得及反应,他又持刀转向另一名女子。这场突如其来的袭击导致一人死亡,另一人受伤。陈某安究竟为何会做出如此残忍的行径?据了解,这起案件的作案动机尚未明确公开,但警方迅速介入,展开了全面调查,力求揭开这背后的真相。这起事件不仅给受害者和家属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也让整个社区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
- 1、江西47岁男子捅伤两名女子,其中一人死亡,作案动机是什么?
- 2、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狐狸”难斗“猎人”——江西省修水县刘伟华无证采矿案是怎样?
- 3、江西万载一养生会所内2名女子遇害,该事件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 4、江西高安一男子在农贸市场持刀伤人,是由什么引发的?
- 5、江西女子羁押期间用其手机消费民警被刑拘,知法犯法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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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47岁男子捅伤两名女子,其中一人死亡,作案动机是什么? (一)

答该案嫌疑人目前在逃,作案动机尚未公布,至于男子为何行凶伤人,目前只掌握了一些初步的信息。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凶手与被害人应该认识,这是一起早有预谋的谋杀案。
案情回顾:
事情发生在12月23日,江西高安某农贸市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持刀捅伤两名二十四五年纪的女子,致两名女子一死一伤。
当天中午12点左右,两名女子在农贸市场,男子持刀致其跟前,直接捅向两人,没有任何的征兆。据目击者称,期间他们没有任何的交流,都没有说话,这名男子就是专程冲着两名女子来的。他们之前应该是认识的。
行凶后,男子逃离现场,目前警方已经确定其身份,为高安籍男子陈某安,今年47岁。两名女子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暂无生命危险。
笔者观点:
首先,可以排除男子报复社会,报复社会的人往往失去理智,不会说专门只过来捅伤这两名女子,然后就跑了。
他们之前肯定是认识的,男子早就准备好了作案工具,而且早就确定了这两名女子的行踪。整个过程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比如仇杀,凶手与受害人家有仇;比如矛盾,凶手与受害人或者其家人产生过某种矛盾,耿耿于怀,一时间气不过产生报复心理。
再比如感情纠纷,别看这名男子47岁两名女子才二十四五就不可能是感情纠纷了。恰恰非常有这种可能。
但凡男子当街杀害女子,并叫她身边的朋友都不放过的,这种情况“感情纠纷”的占比通常是最大的。之前看到过许多的相关案例,结果都是由感情纠纷引起。
因此,笔者认为,该起案件的动机最有可能是感情纠纷。不过,这边我们都只是猜测,一切只有等到警方的调查结果才会水落石出。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狐狸”难斗“猎人”——江西省修水县刘伟华无证采矿案是怎样? (二)
答2009年6月20日凌晨1点,江西省修水县国土资源局接到举报:有人在渣津镇泉坑村盗采钒矿,有6辆装满钒矿的车辆已驶出矿区。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租用2辆小车赶赴泉坑方向进行调查,途经良塘加油站时拦截运矿车1辆,天亮后在离竹坪公路3千米处查获运矿车2辆;上午9时将反方向逃离8千米外的另外3辆运矿车查获。前3辆车被顺利押回县国土资源局,另外3辆车拒绝到县国土资源局接受处理,最后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协助下,强行将3辆运钒矿车押回修水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扣押。
经询问,这6辆运矿车均受雇于该县四都镇彭姑村刘伟华。2008年,刘伟华曾因非法开采被查处过,此次案发后当晚就逃到高安。经劝说,刘伟华于6月22日到修水县国土资源局接受调查。最终确认非法采出矿产品133.6吨。
修水县国土资源局对刘伟华作出没收非法开采的钒原矿133.6吨,罚款3.6万元,将6辆运钒矿车扣押一星期的行政处罚。
【分析】本案是一起“游击式”无证采矿案件。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采矿登记。刘伟华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盗采矿产资源,不仅侵害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权益,也破坏了当地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应该按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如果拒不停止开采,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无证非法开采的,处以违法所得的50%以下罚款。
对本案这类“游击式”非法采矿,如果调查发现当事人一年内多次违法没有被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应该累计计算。本案中,当事人2008年曾因非法采矿被处理过,在开采量上不能累计计算,但可以视为情节严重,应加大对财产处罚的数额。
扣押运输非法采出矿产品的车辆,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在案件调查中,为了防止证据移动或灭失,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此,对国土资源执法而言,在调查已经终结的情况下,不能再实施扣押,也不能把扣押车辆作为一种行政处罚。
江西万载一养生会所内2名女子遇害,该事件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三)
答事件回顾:江西万载于11月16日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养生会所内2名女子遇害。在案件发生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理,经过警方调查,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林云峰,警方发现在他作案后,迅速逃离了作案现场,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林云峰,万载县公安局现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如有将嫌疑人直接抓获或为抓获提供重要线索者,警方给予人民币伍万元奖励并严格保密;如有通风报信或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件一经曝光,有相关的知情人士透露,此次事件的发生,此次事件的发生很有可能因为情杀,两名遇害女子中其中一名与嫌疑人是情人关系,另外一名女子是养生会所的女老板,犯罪嫌疑人林云峰在截止到17日12时还在潜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未得到警方给出的结论。目前我们还不得而知,要以警方的通报为准。
11月20日下午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林云峰在高安市蓝坊镇三孙村附近落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11月20日下午8时从网上曝光的养生会所监控来看,林某先是把按摩女杀害。然后就是老板娘进屋发现按摩女被杀,接着被杀红眼的林某杀害。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案件目前还未查明真相,希望在民警的大力调查后,还死者一份公道,通过这一起事件,提醒各位女士,出门在外一定要会保护好自己。
江西高安一男子在农贸市场持刀伤人,是由什么引发的? (四)
答2020年12月23日中午12时左右,在江西宜春高安市南街东方大市场附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名男子持刀行凶。
据附近目击商户说,犯罪嫌疑人突然拉住一名骑电动车买菜的女子,用随身携带的凶器对该女子实施伤害,造成该女子当场死亡。
在逃离现场的时候,犯罪嫌疑人还对另外一名女子实施伤害,造成这名女子重伤。
一个才刑满释放不久的劳教人员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安,男,现年47岁,蓝坊长乐村人,据说家中还有一个身患残疾的哥哥。他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去年才从监狱出来,之前因为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多年。
至于网上有些人说犯罪嫌疑人跟死伤者有什么 情感 纠纷、经济纠纷等,都是子虚乌有,犯罪嫌疑人和死伤者根本就不认识。
陈某安实施犯罪行为后,骑乘一辆电动自行车逃离。
当地警方快速行动,于12月24日凌晨,在石脑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安抓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根据目前的情况,基本可以判断陈某安的行为属于报复 社会 性质,他的作案目标是随机的,并无特定目标,跟那种无差别杀人性质非常相似。
之所以选择女性作为侵害目标,应该是认为女性相对比较容易得手。
死者据说只有二十几岁,案发当日带着孩子来菜市场买菜,却不幸遭遇此等恶魔。另外一名重伤女子也很不幸,她是在陈某安杀死死者逃跑途中遇刺的,所幸没有伤到要害,被及时送医。
反 社会 型人格障碍
反 社会 型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又称无情型人格障碍(affectionless personality disorder)或 社会 性病态(sociopathy),是对 社会 影响最为严重的类型。反 社会 型人格障碍的特征是高度攻击性,缺乏羞惭感,不能从经历中取得经验教训,行为受偶然动机驱使, 社会 适应不良等,然而这些均属相对的。
我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安比较符合反 社会 型人格障碍的特征,这从他仇视 社会 ,几乎无差别选择伤害对象上就能看出。
当初他因为什么被判入狱尚不得知,但是基本可以确定的说,十多年的改造对于他而言,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甚至说加重了他的戾气。
像他这种人,自我意识非常高,凡事都会以自我为中心,并且愿意把一切不顺和不满推给别人,却从不愿意从自身查找原因。
这种人还有一个特征就是非常敏感,外人无意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者一句话,都可能让他们心生不满,并且会迅速放大这种不满,理智对于他们而言,根本不存在。
在来到菜市场之前,陈某安提前准备了凶器,他实际上不确定会对谁下手,对于侵害对象有比较大的随机性,所以像他这样的人,是非常危险的,是 社会 的重大隐患。
劳教工作需要转变思路
刑满释放人员再次违法犯罪的几率相较于常人来说更高,这并非是刻意针对那些曾经走过错路之人,而是真实存在的现实。
虽然所有的案件之根本在于人,是因人的行为而引发的,可是违法犯罪人员为何重复犯罪的几率会比较高呢?
我认为首先一点就是劳教工作可能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我们一般人的理解,劳教就是限制人身自由,在劳动中改造,充分认识自己所犯错误,争取早日重新做人。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这些违法人员没有从思想上改造好,仅仅是身体上接受了劳动改造,问题就没有从本质上得到解决。
其次就是刑满释放人员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再次融入 社会 的难易程度,人们对于他们是否可以客观看待,人们是否接受接纳他们等等。
有时候也许就是因为一些小事,让部分刑满释放人员走上极端。这不是为有些人开脱,这只是说明一种现状。
中国刑侦一号案中的白宝山,在第一次刑满释放后,去派出所办理户口的时候几次被拒,这让他开始仇视 社会 ,让他开始疯狂的想做人上人,然后开始他更加疯狂的犯罪路程。
本案中的陈某安,看起来已经无药可救,他的行为令人发指,造成的后果及 社会 影响都极其严重,应该予以重判。
把自己心中的“仇恨”发泄到无辜之人身上,实在可恶,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12月23日中午12点左右,江西省高安市城区一农贸市场发生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导致一名女性当场死亡,另一名重伤。死者只有20多岁,当时身边还有个两岁多的孩子。
亲眼目睹妈妈遭遇飞来横祸,而且现场极为惨烈,绝对给孩子的一生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还没完全享受到母爱的温暖,就这样目送妈妈离去,内心的惶恐有谁知晓。
经调查,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安。该男子47岁,为高安市蓝坊镇长乐村人,有犯罪前科,去年才被释放出来,这次又以身试法,犯下大案。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驾车逃离,后弃车躲进山中。12月23日23时58分,嫌疑人在高安市瑞州街道西门村附近落网。目前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凶手被抓后,当地村民终于可以长吁一口气了。
昨天下午,网络谣言纷纷,有说因彩礼高导致的,有说破坏别人的家庭惹祸上身的,还有的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真的难以理解这些人,不同情死伤者,却替杀人犯辩护。
犯罪嫌疑人陈某案之前犯过刑事案件,出来后不仅没有改过自新,反而变本加厉,报复 社会 ,随机杀人。微博上有网友说 凶手专找年轻女性下手。这人的心态已经完全扭曲了,根本不配为人。
像陈某安这样随即杀人的事情还不在少数。数年前,就有一个女的守在幼儿园附近,向那些祖国的花朵下狠手,造成重大的死伤。
之前曾春亮事件也让江西多天占据热搜,如今这个陈某安也让地域黑找到了喷点。其实每个地方都有这样的异类,不能因此而攻击某个地方。在这一点上,河南人都深有感触。
有过案底的人再次犯罪的几率很大,而且性质更严重。国家应该重视这一块,不仅要解决他们融入 社会 的问题,而且心理方面的疏导也不容忽视。
12月23日,江西某农贸市场内,一名四十多岁左右的男子冲进菜市场捅伤两名女性,整个过程里男子没有任何口头的交流,杀完人就迅速逃离现场。嫌疑人的身份为蓝坊镇长乐村人,有工作人员称男子逃窜至山区内。当晚,男子电动车没电后弃车逃亡,但还是被警方抓住,
男子本身就有案底,被判十年,去年出来后,也肯定是游手好闲,不然大白天溜达菜市场干什么。而且专门找一些女人下手,那说明好得手。其中一名女的当场死亡,这名女的二十来岁,是带孩子出来买菜,没想到遭到这样的变故。另外一个女的被砍伤,索性没有生命危险 。
出狱后男子肯定也没又正经工作,于是选择继续作案,回到监狱中。这种杀人犯作案动机,就是破罐子破摔。当时曾春亮也是,出狱后,给他介绍4000块钱管吃住的工厂不去嫌累,于是干起来偷窃的老本行。但现在的 社会 早已经不是以前,这些犯人绝不会想到人们早已经不带现金。
本来出狱后应该好好改造,但说到底一些人出狱后,继续作案的可能性很大。因为他们干不了其他工作,觉得太累,太苦,而且来钱慢。于是就想着犯点事,继续再回到监狱里生活。
这样穷凶极恶的东西,真应该找条河自杀,别祸害这些人。而且在监狱里改造,也会遇见更凶恶的亡命之徒,在监狱里那股子恶气,丝毫没被改造,反而越演越烈。如今又回到监狱,等待法律的审判,就是他最终的归宿。
这是一起典型的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案,而且是一死一伤的重大刑事案件。
对于那些刑满释放人员,应该加强监控,不能因为他们在监狱里表现好就,就减刑释放,然后不管了。
事实证明,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的概率要比普通人大的多。就像那些吸毒人员再次复吸一样。
江西高安的陈某是刑满释放人员,有反 社会 人格,然后持刀在农贸市场刺了两人,那两人是两个女子,他都不认识,女的也不认识他,也就是他没有目的地杀人,手法残忍,导致一死一重伤,太可怕了。
陈某真是心狠手辣啊,那两个女子就是无辜的人,想不通他怎么就看不惯那两个女子,然后选择刺死那两个女子,而且其中一个女子带着小孩来买菜,就这样那女子就被刺死了,真是可怜啊。
这个陈某,以前犯案,坐了十多年牢,他家里还有个脑瘫哥哥,不知为啥,原本出 社会 了应该好好做人,他却选择杀人,关键还把人刺死了,如果不是刺中要害,就大腿的话,他估计也就判十几年,现在把人刺死了,可以说就是死刑了,死刑将等着他,而且估计还要赔钱呢。
这个男子身为刑满释放人员,和曾春亮一样,曾春亮也是江西人,也是刑满释放人员,而且也是出狱了,然后就杀人呗,还一次杀三个,就是这个道理。而陈某作为刑满释放人员,也是直接不杀他的仇人了,直接去菜市场,找不认识的女人下手,真是的,太狠了,太残忍了。
不知道在狱里,他都是怎么劳改的,居然成为现在这个样子,不但没有改教好,反而出来了,戾气太重,杀心太重,还滥杀无辜,找弱势的女性下手,那两个女的真是太可怜,不认识那个男的,那歹徒也是狠毒啊,那两个女的又没有惹他啊。
从那个歹徒家庭来看,他是弱势群体,毕竟穷呗,既然穷,就要好好赚钱,赚了票子,那就有机会娶妻生子,忘记过去的牢狱生活,看向明天,迎接新的生活,大家都是有相同的机会,不知道这个歹徒心里怎么扭曲的,这么阴暗,只能说,这男的太残忍了,还好,他后来被抓住了,而等待他的,将是死刑了。毕竟这种人, 社会 危害性太严重,如果只是给他个死缓,二十多年,他又放出来,估计还会拿刀子,滥杀无辜的,所以对这种人,不要心慈手软,那就是给他死刑,让他没有出来的机会,让他的死,给那两个女的赎罪。
目前刑满释放人员,比较难以找工作,比如找个送外卖的,不可以,毕竟刑满释放人员,如果在送外卖的时候,突然挥刀杀点外卖的人,或者找上门向给他差评的客户算账,或者伤害点外卖的美女,那可怎么办,所以为了防止这样的事发生,刑满释放人员就不可以送外卖。
当然刑满释放人员也不可以跑滴滴,除非他用别人的身份证注册账号跑滴滴,要不然用他自己的,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是不可以跑滴滴的,毕竟开车送人是个考虑到安全的事,为了保护乘客的安全,所以刑满释放人员就不可以跑滴滴。而且现在大晚上打的的美女很多,如果被刑满释放人员的司机遇见,那么就不好了,所以为了滴滴出行的乘客安全,刑满释放人员就不可以跑滴滴。
刑满释放人员目前是一个群体,目前这个群体,一般人惹不得,毕竟这一群体,有的戾气太重,根本不怕坐牢,一不服气,就是干,就是打架斗殴,甚至捅刀子,所以对于刑满释放人员,还是离远一点好,千万不要惹他们生气。
一般刑满释放人员,首先出来,就是想搞钱,弄点来钱快的事,可是当他们遇到挫折,发现来钱快的事很少,他们就又会想歪门邪道赚钱了,这种人还是离远一点,这种人戾气太重,当然,不仅要离远一点,还要不能惹他生气,惹不起啊。
回答:高安籍男子陈某安和受害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据现场的围观者和知情人透露,
他是持刀连伤3名女性,其中一名女性被伤害,不幸身亡。
另外2名女性受伤送医院治疗。
事发突然,完全都是无法预料的。
因为他和3名受害人之间并不认识,也不是什么熟悉的人。
完全都是陌生人。
事情发生的悲剧往往都是一瞬间的事情。
受害人都想不到,而且毫无防备。
直接就被对方伤害了。
这种情况随机性强,目标也是随机的。
谁运气碰上了只能是倒霉透顶。
不过,犯罪嫌疑人陈某安选择的目标有非常显著的特点。
第一,3名女性。
第二:女性的身体和力量单薄,
反抗力度相对较小,相对于男性来说。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作案目标没有男性。
说明他的潜意识没有把男性作为伤害目标。
这种激情犯罪和报复 社会 的对象。
仇恨,仇视的人群是女性群体。
说明他的生活和环境里面带有对女性的不满和怨恨,
或者曾经遭受到家庭和感情的伤害自己心理有了创伤和阴影。
情绪和发泄的窗口直接对准了无辜的女性。
也许他认为这个 社会 ,这个时候对他非常不公平,自己想要的没有,
还有自己尽力做了,但是也不顺利,别人看不上他,瞧不起他。
导致的内心世界的自卑和压抑。
心情抑郁,狂躁,总想着干一番大事业让别人注意他,瞧得起他。
内心的不安全感和反射出来的向外攻击性。
选择地点,农贸市场。
这个地方,热闹,人来人往,
作案特点,轰动,反响大
社会 舆论,影响恶劣,会造成人心的恐慌。
对于随机性的犯罪,一般人很难预防。
如何预防
远离脾气性格暴躁,情绪不稳定,容易失控的人。
还有遇见行为古怪,动作不正常的怪人。
最近是怎么了动不动就持刀伤人,看来得去练武防身。俗话说: 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有的则是防不胜防,怎么防,坏人脸上又没有写上坏字 。想起《水浒传》梁山好汉个个脸上有烫字,那就好认了。现在是 社会 主义,当然是不允许的这样侮辱人权的。下面就看看江西高安市的案子。
12月23日,江西省高安市一家农贸市场内,一名男子持刀伤害了两名女子后逃离现场,其中一名女子当场死亡,另一名女子被送到医院后,发现腹部和手部都有受伤,正在医院接受救治。
一件案子的发生,离不开为情,为财,还有就是寻仇,而这个"疯子"据说什么都不为,逮到谁就是谁,毫无目的。这简直就是人渣,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这还有没有王法。希望警方快速破案。
而这起伤人案子就是没有什么引起的,两名过路行人根本不认识嫌疑人,嫌疑人也与他们无任何仇怨,他们也可以说是路人,无辜之人而以。发生这些事不知怎么赔偿受害人,看样子犯罪嫌疑人家里也是穷光蛋,只能 社会 救助金了。
发生在农贸市场两女子一死一伤,故意杀人,这是死罪。据网上说这名男子是一位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我认为也对,一般正常人什么都不图不会去做犯罪之事的。有些人在监狱里面还没改造好,干嘛放出来害人,对于以后放出来的人最好想个办法,在他们身上装上定位器,好随便掌握地点。
现在很多案子大多是有犯罪前科之人干的,我认为这些人在里面根本没有改造好,放出来之后都变得异常变态,甚至很难融入 社会 。万一发疯起来伤害别人怎么办?
抓到后再也别放过这样的坏蛋了。必须绳之以法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
江西高安一男子在农贸市场持刀伤人,是由什么引发的?
有些人平时和常人无恙。但是实际内心里非常暴躁。
一但因为什么事情爆发以后,他们就会伤害周围的普通人。
案情回顾 最新消息,罪犯已经被抓到了。感谢警方这么迅速。辛苦了。 事发视频
这种人是典型的反 社会 型人格障碍
仇视 社会 ,无差别选择伤害其他人。
以前他为什么被抓进监狱,我们不知道。
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这么多年监狱真的是白呆了,对他的改造一点也没用。
反而加重了这个家伙的凶狠。
在到市场的时候,罪犯就带着凶器,他其实并无目标。
碰见谁,谁就算倒霉。所以这样的人是对 社会 危害最大的。有严重的隐患。
对于被害的无辜的人。周围的人也表示很痛惜
罪犯作案时完全没有预兆,突然就开始伤人。根本来不急反应。
碰到这种事情,真是没办法,谁碰见也得认倒霉。
而且罪犯伤害的都是女性,因为女性比较好下手。而男人容易被反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
这个年代满街都是摄像头,行凶伤人想要逃跑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不,转眼,这个罪犯就被警方给擒获了。
把自己心中的愤恨发泄到其他无辜人的身上,实在是太可恶了。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说明犯罪分子就不能放出来,这里指的是犯重罪的人。尤其是男的。本来咋们国家男的就太多,犯罪率自然就高。
这是一起发生在江西高安的刑事案件,发生地点在江西高安市的一个农贸市场。一名男子持刀行凶伤人,造成了1人死亡1人受伤,事发之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
后续,经过高安警方全力追捕,将逃到山林中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这名犯罪嫌疑人叫做陈某安,高安市蓝坊镇长乐村人,今年47岁。
而被他伤害的两位受害者,均为女性,年龄在23岁到25岁之间。
现今外界和网友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这个犯罪嫌疑人的杀人动机,但是因为现今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这个案情,所以说,这个动机还需要等到后续的警方公布。
但是现今网络上谣言四起,开始大肆渲染这名男子的行为动机,有的说是情杀,有的说是因为悲观厌世,更有的说是因为江西这个地区风气不好, 高额的彩礼,让这个中年男人失去了理性,采取了这样的极端行为。
但是笔者认为这些都是大家的推测,属于先入为主,并不符合实际,这样的推测和想法可以去想一想,但是不能乱发到网络上,这样很容易形成三人成虎,造成不好的负面影响。
我们纵观这个案件,从图片以及新闻中,我们就可以发现,行凶者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并且他的出手比较凶狠,不留余地,整个过程应该是早就规划好的,主观恶性强烈,他的这种行为,必须要遭受到国家法律部门的严惩和打击。
其次,作为一个成年人来说,一定要看清生活的本质,每个人的生活都充满了坎坷,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和生活目标,定期的释放情绪垃圾,通过读书,运动来不断增加个人的逆挫商,让自己生活中充满希望和阳光。
说实话,笔者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是痛心疾首的,无论是从行凶者,亦或者是受害者,行凶者失去了最后的希望,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选择了一条不归之路,笔者在这里也希望,国家政府的有关部门能够对于一些没有工作或者是思想上有抱负,或者心理上出现问题的人进行一个帮扶,或者一个危机干预,让这些人群能够在绝望中找寻到希望。
最后,笔者希望2020年快点过去吧,把所有的不幸和灾祸都带走吧,希望2021年会有好的开始!
江西女子羁押期间用其手机消费民警被刑拘,知法犯法多可怕? (五)
答9月16日,记者从罗细妹家属处获悉,9月15日中午,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公安局两名民警向罗细妹的妹妹罗贤娇,送达了奉新县公安局民警陈某涉嫌盗窃一案的立案告知书。两民警称,高安市公安局将此案定为盗窃案立案侦查。
9月15日,江西高安市公安局民警向罗细妹家属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黄燕介绍,2019年8月28日,其母罗细妹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奉新县公安局拘留,本人身份证、手机等私人物品被扣押。
今年8月25日,宜春市铜鼓县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铜鼓县法院。检方指控被告人罗细妹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骗取贷款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卖淫罪。目前,罗细妹羁押在丰城市看守所。
黄燕告诉记者,15日中午,她与姨妈在南昌与高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面聊约半小时,对方除送达立案文书外,还向她们询问了案件相关信息。“对方问我妈妈的银行卡是不是只有一张建设卡存款有问题?我们听了很诧异,他们说奉新方面就移交了这一个银行的。”
罗细妹的代理律师朱孝顶称,根据案卷信息,涉案人陈某系宜春市公安局组建的扫黑办民警,曾作为侦查人员参与办理了罗细妹涉黑案,陈某经常以宜春市公安局或专案组名义对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他认为,陈某系在办理案件中发生的侵吞、盗窃行为,应由当地监察委立案侦查。即便由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立案侦查,也应当由宜春市以外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两高一部”关于涉黑案件的办理意见,就涉黑案件可提一级、异地管辖的精神,对于扫黑办警察在办理涉黑案件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应该上提一级、异地管辖,即应该由江西省公安厅直接管辖或指定宜春市以外的其他公安机关管辖。而高安市隶属于宜春市,由高安市公安局管辖,将难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高安重大刑事案件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诺翊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