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简述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 2、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 3、质押和抵押有哪些区别?
- 4、什么抵押什么质押
- 5、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二者有什么不同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简述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一)

优质回答抵押和质押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权转移与占管形态
抵押:不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财产仍由抵押人所有并保管,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抵押物。质押:必须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质押物交由质权人占有,质押人不能继续使用质押物,直到债务履行完毕。
二、标的物范围
抵押:标的物范围广泛,包括不动产(如房屋、土地)和动产(如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以及部分特殊权利(如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是抵押中常见的标的物。质押:标的物主要是动产,包括有形动产(如金银珠宝、机器设备等)和无形动产(如应收账款、存货等)。不动产不能作为质押的标的物。
三、合同生效条件
抵押合同:自签字成立时生效,但某些类型的抵押(如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质押合同:自质押物交付或登记时生效。动产质押以交付质押物为生效关键,权利质押(如股权质押)则需在相应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
四、处置权与变现方式
抵押: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通过协商、上诉或法院判决等方式变现。质押:债权人在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后通常有权直接处置质押物,变现方式可能包括直接变卖、折价抵偿等。
五、法律效力与权利范围抵押:主要具有单纯的担保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范围相对有限,主要集中在抵押物的价值范围内。质押:质权人不仅具有对质押物的支配权,还能在特定情况下行使留置权,其权利范围更广泛,涵盖质押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二)
优质回答质押和抵押的主要区别如下:
标的物不同:
抵押: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也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通常是动产或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质押物。
方式不同:
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即抵押物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质押: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即出质人将质物交给质权人,占有权归质权人。
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质押:担保范围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因为质权人为保管质物需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质押和抵押有哪些区别? (三)
优质回答抵押物依旧由借款人所有保管,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质押贷款的质押物,有借款人所有,但是借款人不能继续使用,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网友咨询:
质押和抵押有哪些区别?
河南睿东律师事务所马丹丹律师解答:
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如下:
1、标的不同: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而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
2、效力不同: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
3、权利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
4、变现方式不同:抵押物品需要通过法院拍卖才可兑现,而质押则是直接变卖。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河南睿东律师事务所马丹丹律师解析: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
2、占管形态不同:抵押物依旧由借款人所有保管,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质押贷款的质押物,有借款人所有,但是借款人不能继续使用,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3、效力不同: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
5、合同生效日不同: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6、登记部门不同: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7、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抵押与质押的相同点:
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马丹丹律师简介
马丹丹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15年取得律师资格证A证,现执业于河南睿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争议。
什么抵押什么质押 (四)
优质回答抵押是指借款人以一定的物品或财产作为担保物,向贷款方提供担保以获取贷款的行为。质押则是借款人将动产或权利凭证交付给贷款方,作为贷款的担保以此获得贷款。
抵押的详细解释: 抵押是借款人提供特定物品或财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 在抵押过程中,这些资产仍然归借款人所有和使用。 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偿还贷款,贷款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对这些资产进行处置,以实现其债权。
质押的详细解释: 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或权利凭证。 在质押过程中,这些动产或权利凭证会被转移到贷款方,由贷款方进行保管。 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贷款方有权处置这些质押物以实现其债权。 与抵押不同,质押期间贷款方通常会持有质押物的所有权或控制权。
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 担保物的性质:抵押物通常是固定资产,而质押物通常是动产或权利凭证。 处置方式:抵押物仍由借款人占有和使用,而质押物会被转移到贷款方进行保管。 贷款方的权利范围:在抵押中,贷款方通常只有对抵押物的处置权;而在质押中,贷款方通常拥有对质押物的处置权和所有权。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二者有什么不同 (五)
优质回答质押和抵押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占有权是否转移:
抵押:在抵押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不需要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权给债权人。抵押财产仍然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保管和使用。质押:在质押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2. 标的物不同:
抵押:通常用于抵押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如房产、土地、大型机械设备等价值较高且不易移动的财产。质押:通常用于质押的标的物为动产,如存款单、股票、债券、仓单、提单等有价证券,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
3. 成立要件不同:
抵押:抵押关系的成立需要办理抵押登记,以确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登记是抵押关系生效的重要要件。质押:质押关系的成立则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给债权人,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通常不需要办理登记。
4. 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抵押: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质押:质押合同则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即质押物转移占有是质押合同生效的标志。
综上所述,质押和抵押在占有权转移、标的物、成立要件以及合同生效时间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办理相关业务或签订相关合同时,应仔细区分并了解各自的特点和要求。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诺翊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