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__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

### 撤销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详解
撤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撤销合同,即因意思表示不真实,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使得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这一概念揭示了撤销合同的核心要素:合同的有效性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旦这一基础受到挑战,如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便有权请求法律手段进行撤销。撤销合同的特征包括:首先,它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合同的订立并非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其次,撤销权是否行使以及在何时行使,均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由决定;再者,在撤销权人未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以欺诈手段骗取对方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胁迫对方订立的合同,以及显失公平的合同。这些条件均指向了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问题,一旦满足这些条件,受损害方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
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有效期间。这一期间对于保护交易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旦超过这一期间,撤销权即告消灭,合同将维持其有效状态。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对可撤销合同,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一规定明确了撤销合同的一般除斥期间为一年。然而,对于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有所缩短,即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此外,对于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值得注意的是,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这意味着,在除斥期间内,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当事人若未行使撤销权,该权利即告消失,此后即使存在可撤销的事由,也不能再主张撤销合同。此外,《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除斥期间,如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诺翊律网希望撤销合同__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