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贿赂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

斡旋贿赂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斡旋贿赂也是一种受贿罪的表现之王,是需要以受贿罪来定罪量刑的,受贿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的自侦案件,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达到起诉条件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2.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国家机关、单位正常的管理活动,却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3.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执政党和政府的威信。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了斡旋受贿行为。即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斡旋受贿行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首先,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这是成立斡旋受贿的前提。其次,行为人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而不是直接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第三,索取或者收受了请托人财物。第四,为请托人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斡旋受贿罪与介绍受贿罪的区别 (二)

优质回答主体方面:斡旋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者不需要是国家工作人员;

斡旋者必须利用自己的职位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介绍者可以利用,也可以不利用。

客观方面:斡旋者自己收受了贿赂,介绍者可以收受、也可以不收受;

斡旋受贿的行为人的侧重点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介绍受贿罪的行为人侧重点是向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二者发生竞合时,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

斡旋贿赂罪立案标准 (三)

优质回答斡旋受贿罪立案标准:受贿数额在三万元的。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斡旋贿赂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主体。斡旋贿赂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那些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担任一定职务的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此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的财物,这种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国家机关、单位正常的管理活动。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行了斡旋受贿行为,即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的财物。

犯罪数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贿数额在三万元的,应当立案侦查。如果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但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如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等,也应当立案侦查。

其他较重情节。除了犯罪数额,还有一些其他较重情节,如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强行索取财物等,这些情况也可能导致立案侦查

法律规定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受贿数额在三万元或者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都可以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斡旋贿赂罪立案标准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介绍贿赂罪和斡旋贿赂的区别 (四)

优质回答一、介绍贿赂罪和斡旋贿赂的区别有哪些

1、介绍贿赂罪和斡旋贿赂的区别如下:

(1)主体方面不同:受贿罪是利用行为人本人的职权;而斡旋受贿犯罪则是行为人本身无权力,而是通过职务、地位的便利条件说服有权人进行职务行为;

(2)客观方面不同:受贿罪中行为人为请托人谋取的利益不受正当与否的限制;而斡旋受贿罪中则要求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受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

斡旋贿赂罪司法解释 (五)

优质回答斡旋贿赂罪司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

斡旋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1、 从行为人的角度来才考量:行为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职权或地位,并且这种职权或地位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渎职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意志。但如果行为人是利用离退休之前的职务所形成的影响,则不构成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行为人在接受请托时是否明知必须利用自身的职权或地位的影响才能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不明知,则不存在故意,换言之,则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不构成斡旋受贿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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