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如果公司偷税漏税,会计人员知情不报,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 2、如果偷税漏税达到1千万的应该怎么罚和怎么判,判的是谁。
- 3、西安公租房个税超多少要被清退
- 4、关于偷税漏税的真实故事
- 5、什么是偷税漏税行为
多个答案解析导航:
如果公司偷税漏税,会计人员知情不报,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

最佳答案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了关于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讨论,这再次引起了人们对汽车4S店是否涉及偷税漏税的怀疑。企盈整理了十种可能被认定为“偷税漏税”的行为,以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警惕,避免错误。
首先,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企业在产品发出时不及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导致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正确的做法是,企业收到预收款项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销售实现时,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需进行相应处理。预收账款不多时,也可直接记入“应收账款”。其次,原材料转让或磨账时,不记“其他业务收入”,或直接抵消“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另外,价外收入不记入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应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返利销售也是常见问题,厂家对商家低于市场价格销售本厂产品进行补偿,但商家可能将收到的现金、实物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形成账外经营。视同销售未记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长期投资,产品送礼或作样品展销时,未视同销售记收入。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时,未作进项税额转出。根据会计准则,应将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现象频发,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流动资产损失时,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时,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
报销不属于本单位的费用,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应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企业违反税法,造成偷税漏税。因此,会计人员需严格遵守税法规定,避免违法行为。
如果偷税漏税达到1千万的应该怎么罚和怎么判,判的是谁。 (二)
最佳答案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再次引发了对汽车行业偷税漏税的关注,尤其是在收取金融服务费方面。这使得奔驰4S店被怀疑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4S店行业也因此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针对偷税漏税的问题,企盈整理了十种常见的错误操作,以提醒会计人员注意,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例如,企业可能会采取预收账款的方式销售货物,但在产品发出时不及时转记销售收入,导致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从而产生税务风险。
另一种常见的错误是原材料转让、磨账不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而不计提“销项税额”。这会导致企业在税务处理上出现漏洞。
此外,价外收入不计入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也是一个常见问题。比如,企业在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并冲减财务费用,这种操作是不合规的。
返利销售也是企业常见的操作之一,但如果不按规定处理,同样会引发税务问题。返利销售涉及现金或实物补偿,企业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也是企业常犯的错误之一。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进行长期投资,或者产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如果不视同销售记收入,将影响税务申报。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时,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同样存在税务风险。根据会计准则,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实践中,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互相交易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可能导致公司财产被隐匿或转移。
流动资产损失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也可能引发税务风险。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时,需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最后,报销不属于本单位的费用,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也是容易引发税务问题的操作。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需严格遵守税务规定,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避免出现偷税漏税的行为。
西安公租房个税超多少要被清退 (三)
最佳答案西安公租房个税清退并非仅由个税数额决定,而是依据多种违规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个税清退无固定数额标准
在中国现行税法规定下,个税超过多少会被清退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个人所得税的清退情况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和税法的规定来确定,而非单一依据个税数额。
二、个税不合规可能导致清退的情况
虚假申报:如果个人通过虚假申报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逃避税款,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可能会被追缴税款,并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清退处理。
偷税漏税:如果个人故意隐瞒收入或者虚报支出,逃避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在查实后可能会追缴税款,并可能采取包括清退在内的行政处罚。
逾期申报或缴税:个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和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能会加收滞纳金,并可能面临清退处理。
公租房税收优惠滥用:享受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如果滥用政策,例如虚报家庭收入或住房条件,也可能面临税收清退。
三、建议与咨询
由于具体的清退数额和情况需要根据个人实际应缴税款、逃避税款金额、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更具体和准确的信息。
关于偷税漏税的真实故事 (四)
最佳答案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的最大的瓜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个强硬收取的费用操作模式来看,引起了奔驰4S店偷税漏税的嫌疑,一下子又把4S店这个行业推到风口浪尖。
企盈今天整理了十种容易被判断为“偷税漏税”的行为,给各位会计小伙伴梳理一下,谨防出错,仅供大家参考哦!
1.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 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原材料转让、磨账(企业间在产品购销业务中不通过货币资金流动而是通过协议使得各自的应收、应付账款相互抵消)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股东资产混同。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股东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例如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等。当出现财产混同,公司的财产有可能被隐匿或转移或被股东个人私吞。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费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什么是偷税漏税行为 (五)
最佳答案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了人们对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行为的关注,这不仅涉及到收费的合理性,还引发了关于4S店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讨论。这使得4S店这一行业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为了避免类似问题,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一系列财务规范。比如,企业若采用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在产品发出时及时将预收款项转记为销售收入,确保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匹配。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从而引发税务问题。
此外,企业在原材料转让或通过协议抵消应收应付账款时,应正确记录为“其他业务收入”,并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如果忽略这些步骤,可能会导致税务违规。
企业还应确保所有价外收入都计入销售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例如,企业收到的托收承付违约金,不应冲减财务费用,而应计入收入并计提相应的税额。
返利销售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厂家对商家销售其产品的返利,商家应将收到的现金或实物计入收入,而不是将其作为成本处理。
视同销售同样需要记入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进行长期投资,或者将产品作为礼物赠送时,应视为销售并计入收入。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时,应按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并将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否则,可能会导致税务问题。
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的混同也会引发税务风险。实践中,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频繁交易可能导致财产被隐匿或转移,从而影响税务申报。
流动资产损失的处理也需谨慎。企业应将损失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但涉及增值税的部分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若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变化导致价值减少,这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此外,企业还需注意报销不属于本单位的费用,以及正确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
相信关于西安偷税漏税案件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诺翊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