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势力之死:西安之殇

黑势力之死:西安之殇

简介:

近期,西安这座古老的城市被一起震惊社会的黑势力覆灭事件所笼罩。<标签>黑势力与<标签>死亡成为了舆论的焦点,引发了公众对于社会治安、法治建设的深刻反思。本文旨在深入剖析这一事件,探讨其对西安乃至整个社会的意义与影响。

一、黑势力的崛起与危害

在西安这座历史与现代交织的城市中,黑势力的存在如同一股暗流,悄无声息却极具破坏力。<标签>黑势力往往利用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控制特定区域或行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民众利益。

他们涉足赌博、高利贷、非法拆迁等多个领域,以暴力手段解决争端,对不服从其意志的个人或团体实施恐吓和打击。黑势力的横行霸道,不仅让受害者敢怒不敢言,更让周围居民生活在恐惧之中,安全感荡然无存。

更为严重的是,黑势力往往与腐败官员勾结,形成利益链,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不公与腐败现象。这种“黑白勾结”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动摇了法治社会的根基。

二、西安黑势力覆灭事件始末

近期,西安市公安机关经过长期的侦查与布控,成功打掉了一个盘踞多年的黑势力团伙,多名主要成员被依法逮捕,部分成员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标签>死亡成为了这场斗争的沉重代价,但同时也是正义的胜利。

这起事件的曝光,揭示了黑势力背后的种种罪行,包括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公安机关通过深挖细查,逐渐揭开了这个犯罪团伙的面纱,将其成员一网打尽。这一行动,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还发现了黑势力与部分官员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查处。这一举措,有力地打击了腐败现象,净化了政治生态。

三、事件的社会影响与反思

西安黑势力覆灭事件,无疑给社会带来了一次深刻的震动。<标签>社会影响方面,它唤醒了人们对于黑势力的警惕与抵制意识,促使更多人敢于站出来揭露犯罪,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法治建设的深刻反思。黑势力的存在,根本上反映了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漏洞与不足。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完善监督机制,是遏制黑势力滋生的关键。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基层治理的投入,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确保法律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黑势力的生存空间,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结语:正义终将到来

西安黑势力覆灭事件,虽然伴随着<标签>死亡的沉重代价,但它却以其独特的方式,彰显了正义的力量。这起事件告诉我们,无论黑势力多么猖獗,只要法律之剑高举,正义之光终将穿透黑暗,照亮前行的道路。

未来,我们需要继续努力,加强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确保每一个公民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居乐业。让西安这座城市,再次焕发出古老与现代交融的璀璨光芒。

张嘉译演的电视剧使命的第一部叫什么名 (一)

最佳答案第一部叫《神圣使命》

《神圣使命》是一部改编自许开祯的小说《政法书记》,由张栩编剧、何群执导的一部刑侦反腐电视剧。

该剧讲述林河市政法委书记马其鸣因为一起冤案,卷入了与当地企业和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为首的恶势力斗争,由此揭开“神圣使命”的故事序幕。

经济开发区副总指挥马其鸣政绩斐然,却被景山地委突然调任林河市政法委书记。然而,去林河途中,马其鸣遭到苏紫的拦截,请求他查明自己的丈夫——出租车司机陶实死亡的真相。与此同时,黑恶势力派出杀手,欲置苏紫于死地。

马其鸣一反常态,隐忍而又暧昧地悄然绕行,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春江、报社记者季小菲等人异常失望和不满,却令以当地支柱企业百山集团公司董事长童百山和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吴达功为代表的黑恶势力和腐败分子暗自得意。

平静背后,马其鸣暗中秘密调查。面对巨大的压力、错综复杂的局面,在景山地委和林河市委的支持下,马其鸣等人彻底挫败了童百山等人的阴谋,令陶实案的真相大白于天下。马其鸣终于完成了铲除林河黑恶势力和腐败毒瘤的庄严使命。

张嘉译,1970年4月8日生于陕西西安,中国影视男演员。1991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1990年出演人生第一部电影《魔表》。1995年,主演电视剧《道北人》出演张建国。

2009年,凭借电视剧《蜗居》“宋思明”一角走红。2011年,参演《借枪》熊阔海一角获得第17届白玉兰最佳男演员奖 。2013年,凭借在《浮沉》中的出色演出,再夺第19届白玉兰“最佳男演员”奖。

同年,凭借《营盘镇警事》、《悬崖》、《心术》、《浮沉》获得第29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颁奖典礼的“优秀男演员”奖。

今日说法的案例分析 (二)

最佳答案莱州的?实验中学初三的?

我的三轮车

吕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轮车夫,无证经营。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队根据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没收了三轮车。吕通过查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面说对非机动车违规应处5元以下罚款,认为西安交警支队应该归还他的三轮车,并为此进行了5年的努力。

专家认为,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只是一个地方性行政法规,他不能违反国家性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终审判决吕胜诉,交警归还他的三轮车。针对处罚过轻的情况,人大正在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修订。

非常关系

福州市一个雇主经常虐待家里的小保姆,终于有一天将小保姆殴打致死。为了毁尸灭迹,雇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将尸体火化。法院判决,雇主故意伤害死缓,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专家分析,雇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国家应该对劳动法进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这种存在个人雇佣关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现在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证。另外,为了约束保姆的行为,雇主应该与保姆签定好合同,或者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

后果真的很严重

陈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赶。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结果猝死。小偷与他并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运动医学专家分析说他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然死亡的。

专家分析说小偷的盗窃行为与陈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是只构成盗窃罪。量刑时可以酌情作为一个加重情节。小偷对陈兵的死有过错,但是陈兵的家人并没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赔偿要求。最后,小偷由于盗窃未遂被判4年,罚金3000。

老吴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很多医院都没查出来。最后在南京一家医院确诊为隐球菌肺炎。医生说这种病可能是由于鸽子粪引起的。老吴的楼上老丁养了很多鸽子,老丁把这些鸽子当宝贝一样。老吴与老丁交涉多次让他把鸽棚拆了,老丁不同意。双方各执一词。无奈老吴将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鉴定材料说他的鸽子粪里不含隐球菌。法院认为,本案一方为个人兴趣爱好,一方为人的身体健康,两权相争,应更重视人的身体健康。因此法院判决老丁限期内拆掉鸽棚。现在老丁家的鸽子暂时在朋友家寄养。

专家分析,这是一起侵权案件。虽然老丁养鸽子并不违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吴的健康权。关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专家认为一无法确认其开信机关是否具备鉴定资格,二即使具备鉴定资格关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视案情而定。

你在哪里

一个18岁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来到沈阳。一天,和小伙伴们去丁香湖边玩。却被淹死在湖中。据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说,他是为了救一个人才跳进湖里的。他们说,那个人被救上来以后就跑了,他们只顾的去救小伙伴也没看清那个人什么样子。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后,那个孩子被一个大浪打进湖中,再也没有上来。他家里条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的唯一依靠。他父亲咨询了民政机构,说可以申请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来做证。他们一家人寻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后来有几个湖边的工人愿意为孩子作证。

专家分析说,对于见义勇为者,首先应该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补偿,被救者承担的义务比较小。国家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纳税人的一部分税就被用来做这个。

今天的案例,很让人气愤。

一个3岁的小孩子跟爸爸妈妈去酒店吃饭。席间,孩子想喝饮料,妈妈出去买,想让孩子跟着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妈妈就把他领了下去。后来,孩子跑到了马路上,酒店的一个服务员将孩子救了下来,但是自己却出车祸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开始说把孩子托给了吧台,后来又说托付给了这个服务员,但是都没有证据证明。他们认为服务员应该对孩子的被伤害负责。

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交通肇事司机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孩父母承担20%,共计死亡赔偿15万元,但赔偿者提出异议认为服务员是农村户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应按照农村的规格赔偿5万元。

老人去世之迷

一个79岁的老人,在与一个30岁的年轻人发生了争执。仅10个小时后,老人去世。老人的家人说老人是被那个人打死了,而那个年轻人说是老人心脏病突发自己死的。由于发生在院内屋后,双方都没有目击证人。老人死亡后公安局来了人,但是坚持不做尸检,直接说老人是心脏病死的,让双方民事调解,赔了8000块钱了事。记者问到有关如何认定是心脏病的证据,公安局一直没有,可能根本就是没法提供。

后来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诉,县市两级公安局对老人开棺验尸,鉴定结论是老人服用毒鼠强自杀。老人的家人对此很怀疑,并且自己偷弄了几份样本送到附近大学检验,结果是不含毒鼠强成分。

经过家人的不断努力,几年后,老人第二次被开棺,省厅的鉴定结论是没有毒鼠强。

记者想找到当初鉴定的两位法医,但是被拒绝了。后来,公安局道歉,并赔了5万多块钱。此事了结,老人怎么去世的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我不是小偷

晓楠是一个15岁的活泼女孩,自尊心极强。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妈妈被超市员工怀疑偷了超市的东西,他们一起来到超市对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妈妈被一个女警官和超市员工搜身。当妈妈出来后,发现女儿也正被一个超市员工搜身。

专家分析,只有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的侦察人员才有权利对嫌疑人搜身。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超市员工的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事后,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创伤性应激精神障碍。医生分析说是因为一些创伤事件使精神受到损害。通过鉴定,与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关系。

晓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响了学习,而且没能参加中考。她成绩很好且非常要强。

妈妈想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定此事影响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超市不服,认为此病一年即可治愈,主张只赔偿一年的平均工资。

专家分析,心灵创伤会伴随一个人一生。精神抚慰金不同于医疗费,应有法官酌情裁量。

对于超市被偷的问题,他们应自己购置防盗设备。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只刚刚出笼的小鸟一样,高兴地欢呼起来,“踢”开了妈妈的唠叨声,拿起了遥控板,目不转睛地看起了电视。突然,一个响亮的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雷锋,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频道吸引住了,我指着电视大声地对爸爸说:“他是雷锋!……”这时候《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面对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难矣。”对于中国法律界而言,并不缺少批判者,缺少的是建设者。作为法制节目,《今日说法》以普法为核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为人民群众打开学习和理解法律的窗口

2002年10月份,为了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今日说法》推出了三集系列节目《创举》。该片回顾了普法工作经历的艰辛岁月,也对当前普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这也是第一部全面反映和总结中国普法工作成就的片子。 2002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普法宣传日,也是现行宪法颁布20周年的日子。为此,《今日说法》全力打造“12·4”系列活动。活动包括“2002年度百姓关注的十大法治说法评选”、10期特别节目报道、于12月4日一套播出的一台90分钟的晚会《法制的力量——2002》和十套播出的一期60分钟的专题片《追忆似水流年》。自从“十大说法”的备选话题在网上公布以来,已有20万人次登陆投票,充分表明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制社会的逐步完善。广大观众已经把《今日说法》当成推进法律进程的窗口和他们信赖的良师益友。

这个节目的内容对市民们很有用的。它从众多的案件中选某此很有意义案例,向市民介绍案件的经过,案件的侦破过程,以及案件给人们得到了怎样的启示,让人们提高警惕,并邀请法律顾问来讲解法律上的知识和案件所牵扯的法律上的那些条文.使市民们能够多了解法律知识.其中很多离奇案件是怎样破的,从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剖析。让市民知法、学法、守法,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创建学习交流平台。

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今日说法》是我学习的重要对象。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专家点评,加强了我对法律知识和办案实践的知识,为我的学习提供了更宽广的平台。

最后,我希望《今日说法》做到独立、冷静、理性,要替法治说话,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同时对未来社会法治走向具有独到的声音和影响力,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

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仅举几例:

在8月27日《追凶19年》中,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与真凶有何关系?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公安靠不住,何爱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19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在9月11日《烂尾楼烂在谁手》中,建筑商齐女士投入了百万元建造的一栋楼房,因建设方的破产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没要回一分钱,建筑工人的工资也一分没有兑现。在无法讨回债务后她上诉到区法院,虽然胜诉了,下达的判决书却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其后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属一市的县法院因建设方曾欠有其辖区某单位20万的债务,就大胆地将此楼180万给拍卖了,钱到那儿去了至今都还在闪烁其词,其间还出现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办了假房产证(已潜逃)拐走了100万,个中缘由可想而知,而伤害最深、苦难最重的倒是齐女士和工人们。

虽说“十个指头不一般长”,我们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鱼水,公安都像任长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写入《人民警察法》第3条中的。尤其是在第21条里更加明确的申明了职责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这应该说是每一个端这个饭碗的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然而在现实中,类似上面几则例子中的情形却屡屡出现,的确令我们忧心忡忡,在法定职责面前的渎职不作为,甚至于违法乱纪,是基本的失职失责。难怪现在许多人眼见危难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却缄口不语,听见盗贼偷窃邻居自己却赶快闭门熄灯(防盗门业现时成了一大行业)……,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是:当人们对正义与安全保卫的渴望与呼唤变成失望时,那曾经疾恶如仇、奋不顾身与邪恶斗争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愤怒和辛酸,抑或是对执法疲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担忧!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执法部门,纵容与不作为就为黑恶势力和沉渣泛滥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与活动经营的温床,这些情形难道媒体报导与我们耳闻目睹的还少吗?如今,一些类似电影里的情景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为、有当街持刀(枪)抢劫杀人、有“小姐村”的公开营业,这些与社会主义社会极不和谐的现象,许多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个别警察还伦为土匪(如不久前才见报的四川南部县某某,还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监督、监察出来的)。因此最高人民检查院最近明确指出:查办渎职罪案重中之重是严惩“黑保护伞”!

当然,在媒体中报导的也好,在我们周围耳闻目睹的也好,日常为人民群众慷慨解囊、排忧解难,抗险救灾中舍己救人、舍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贫救困,不畏恐吓勇揭黑幕、拒绝利诱“得罪”权贵、铁面无私惩恶办案,特别是与邪恶势力和歹徒斗争中冲锋陷阵,中弹挂彩,流血牺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据报导,近几年来,每年牺牲的人民警察平均达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们面前,我们只能肃然起敬!只有情不自禁地撒下我们珍贵的眼泪。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期,因此真善美好与假恶丑坏同生是必然现象,于是清纯浊杂共处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这样,我们的党才确定了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国中大大地扩充了人民警察的队伍,不断改善着物质装备条件,千方百计在加强他们素质的培训提高,党的要求,人民的重托,都寄望于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呵!

明朝皇族百万子孙可悲下场 被起义军大肆诛戮 (三)

最佳答案明朝皇族百万子孙可悲下场 被起义军大肆诛戮

明王朝“权末代”的可悲结局

在“制度”决定之下,皇族们展开了激烈的生殖竞赛。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繁衍至100万人之多。作为大明王朝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皇族确实是“最幸福”的群体。但李自成兵锋所至,朱姓王爷几乎没有人能活下来。明皇族两百多年的狂欢宴席,原来不是免费的……

明皇族的人 *** 炸

大明弘治五年底,山西巡抚杨澄筹向皇帝汇报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居住在山西的庆成王朱钟镒又一次刷新了朱元璋家族的生育纪录,截至这年8月,他已生育子女共94名。

朱樘览奏只能苦笑着摇摇头。他有点好奇,这些王爷能记清自己的儿女吗?

这确实也是明代中叶以来许多王府遇到的难题。庆成王的儿子们也大多继承了父亲出众的生殖能力,比如他的长子的儿女总量后来也达到了70人。庆成王在儿女数创纪录的同时,孙子辈的人数已经达到了163人,曾孙辈更多达510人。就是说他的直系后代这一年已达767人,再加上众多的妻妾女眷,整个庆成王府中,“正牌主子”就1000多人。庆成王肯定无法认全记清所有家庭成员。除非给儿孙妻妾们编号统计,否则很难想象他如何管理这个庞大的王府。

正如朱樘所料,朱钟镒生殖冠军的称号不久之后就被他的一位后代,也就是另一位庆成王所夺取。这位庆成王光儿子就多达一百余人,以致出现了这样的尴尬场面:每次节庆家庭聚餐,同胞兄弟们见面,都要先由人介绍一番,否则彼此都不认识。正所谓“每会,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识”。到了正德初年,庆成王府终于弄不清自己家的人口了,焦虑地向皇帝上奏:“本府宗支数多,各将军所生子女或冒报岁数,无凭查考,乞令各将军府查报。”

庆成王一府的人口增长,仅仅是明代皇族人 *** 炸的一个缩影。朱元璋建国之初,分封子孙于各地,“初封亲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这些王爷好比种子,一二百年过去后,在各地繁衍出的数量十分惊人:山西一省,洪武年间只有一位晋王,到了嘉靖年间,有封爵的皇室后代已增长到1851位。洪武年间河南本来也只有一位周王,到了万历年间,已有了5000多个皇族后代……据明末徐光启的粗略推算,明宗室人数每30年左右即增加一倍。而当代人口史学者推算的结果是,明代皇族人口增长率是全国平均人口增长率的10倍。查明代皇家档案也就是玉牒上正式收录的人数,洪武年间是58人,到永乐年间增至127人,到嘉靖三十二年增至19611人,而万历三十二年又增至8万多人。(陈梧桐《洪武皇帝大传》)这还仅仅是玉牒上列名的高级皇族数目,不包括数量更多的底层皇族。据安介生等人口史专家推算,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繁衍至近百万人之多。

与此相对照,虽然“爱新觉罗”氏不是从努尔哈赤算起,而是从其父塔克世算起(源头数量比明王朝多了数倍),而且明清两朝的存活时间大致相当,但清朝末年爱新觉罗氏的成员数量是29000人。

事实上,朱元璋子孙数量的急剧膨胀不但在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也是世界人口史上的一道风景。各地长官惊慌地发现,本省的财政收入,已经不够供养居于此省的皇族。

朱元璋种下的恶果

人口如此急遽膨胀,是由于背后强大的制度驱动。

朱元璋在历史上留下的形象至为冷酷。他对百姓、对大臣、对故交、对妻妾,都冷血无情。唯有在自己的子孙面前,他却满面慈祥,温柔体贴得无以复加。为了确保子孙们生活幸福,他绞尽了脑汁。

开国不久,还没来得及大封功臣,他便急不可待地把所有儿子都封为亲王,虽然他最小的儿子那一年刚刚一岁。他规定皇族子孙不受普通法律约束,不归当地官府管制。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见了都要“伏而拜谒”。

朱元璋给大明王朝的官员们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低的工资标准,给自己儿孙们制定的俸禄标准却唯恐不厚: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万石,是最高官员的近七倍,还不包括大量的土地等其他各种赏赐。为了让后代们充分享受幸福,他规定皇族不必从事任何职业。每一个皇族后代,所有消费需要都由国家承担:10岁起开始领工资享受俸禄,结婚时国家发放房屋、冠服、婚礼费用。死时还有一笔厚厚的丧葬费。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护”,在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以至于明人不禁感慨,“我朝亲亲之恩,可谓无所不用,其厚远过前代矣”。

朱元璋的皇族政策,只有一个漏洞,那就是他幻想着可以通过藩王掌握军队来捍卫朱家天下的安全,结果自永乐年间起,亲王引兵作乱不断。此状况导致明朝历代皇帝不断致力弥补这个漏洞。皇帝们一方面保证皇族生活的穷奢极欲,另一方面则极力强化对皇族特别是藩王的控制。到明代中后期,这种控制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为了怕王爷们联合地方势力作乱,后代皇帝规定,亲王们终生只能生活在王府里,若想出城遛遛弯,得专门派人千里迢迢向皇帝本人递出申请。如果没有皇帝的亲自许可,亲王连出城扫墓都不行。为了防止亲王们有串通的机会,后代皇帝又规定,亲王们终生不得相互见面,这就是著名的“二王不相见”。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王爷们被剥夺了几乎所有的自由,成了高级囚徒。由于不能从事任何社会职业,他们增加收入只有一个渠道,那就是多生孩子。因为多生一个孩子,国家就按等级多发放一份俸禄。所谓“宗室年生十岁,即受封支禄。如生一镇国将军,即得禄千石。生十将军,即得禄万石矣……利禄之厚如此,于是莫不广收妾媵,以图则百斯男。”

“利之所在,人争趋之,如水之就下,不可止也”。在“制度”决定之下,明代中后期开始,皇族们展开了激烈的生殖竞赛。各地王爷们在床上拼命播撒种子,为了多生孩子招纳妻妾,强抢民女。他们把妻妾们的生理期编列成表,按期临幸,以求提高效率。在紧锣密鼓的床笫战争中,生育纪录一次次被刷新……

地方最赚钱的行业,都被皇族垄断

多子多福,本来是中国人的不二信条。挥霍和生殖,又是朱元璋给自己子孙规定的光荣任务。所以,朱氏皇族生得理直气壮,生得光荣坦荡,生得痛快淋漓。然而,对大明王朝的其他成员来说,皇室生育纪录的一次次刷新,可不只意味着为茶余饭后的八卦闲聊增添材料——它更意味着每个老百姓负担的一次次加重。

王爷的增加,必然导致王府的增加和圈地的扩大。天下最好的土地越来越集中到皇族手中。明代中叶之后,全国人均土地不断下降,而同时,皇族占有土地却迅速扩大。许多王府拥有的土地动辄万顷:景王、潞王在湖广等地庄田多达4万顷,福王庄田2万顷,桂王、惠王、瑞王的庄田各3万顷。吉王在长沙,有地七八十万亩,长沙、善化两县田地的40%也归吉王所有。河南全省土地,居然有一半归各王府所有。

皇族们的俸禄直接来自各地的财政收入,皇族人口的几何式增长,意味着财政支出几十倍、上百倍的增加。山西晋王府,明初只需年俸1万石,到了嘉靖年间,增长到87万石。河南周王府,由1万石增长到69万石。湖广楚王府,由1万石增长到25万石……国家财富分配中,权贵们的比重迅速扩大,而底层百姓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

这片江山上的亿万人民存活的真正意义,历来就是给一家一姓提供膏血。这本是中国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大明王朝的臣民对此也充分理解。然而,朱氏一家的生育率之离谱造成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局面:从明代中期开始,各地的长官惊慌地发现,他们本地的财政收入,已经不够供养居住在本地的皇族。比如山西地方财政收入为152万石,而山西王爷们每年消耗的俸禄为312万石。河南年财政收入为84万石,而需要供给王爷的是192万石。嘉靖年间的大臣们纷纷焦虑地指出,不久之后,以中国之地大物博,竟然可能举全国之力,也无法养活这一家一姓的荒唐场景:“王府将军、中尉动以万计,假令复数十年,虽损内府之积贮,竭天下之全税,而奚足以赡乎?”“将来圣子神孙相传万世,以有限之土地,增无算之禄粮,作何处以善其后?”

这仅仅是皇族们招致民怨的一个原因。事实上,中国老百姓都特别“通情达理”。江山是人家老祖宗提着头打下来的,是用千万个人头换来的。所以,人家的后代享受一下特殊待遇,天经地义,理所当然。问题是,国家规定已经如此优厚,皇子龙孙们犹有不足。他们运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把触角伸向一切有油水的领域,无利不取,无所不为:

皇族往往与巨商相勾结,进行行业垄断。这些亲贵利用自己的关系,向朝廷要到特殊政策,转手批给商人,再从商人那里分得巨额利益。地方上所有最赚钱的行业,都被其垄断。许多地方的藩王利用特权,控制了当地的食盐销售。他们不顾百姓承受能力,任意抬高盐价,以致最底层的老百姓长年买不起盐吃。

所有稀缺的自然资源,比如土地、山林和矿山,只要证明有利可图,皇族就会通过向皇帝乞请或者巧取豪夺的方式,抢占到自己手里。各地王府所圈之地,“皆取之州县中极膏腴田地”。比如皇帝赐给福王两万顷土地,本来定在河南,但河南好地圈尽仍然不够,不得不跑到湖广、山东去圈占最好的良田。所以史书说,有明一代“占夺民业而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

各地王爷经常向皇帝哭穷,索要各种特利。许多地方的收税权陆陆续续划归了各地王府:周王拥有开封的税课权,潞王占有河泊所26处,潞城县的商税被赐给了清源王,屯留县的则归辽山王所有。平遥王说自己家口太多,生活不宽裕,皇帝命令,把黎城县一年的商税划给他……

通过种种巧取豪夺,皇族们山积了天下最多的财富。富甲天下的福王,“珠玉货赂山积”,金钱百万。陕西的秦王,富甲天下,“拥赀数百万”。大同的代王,居然拥有房屋1060所……

垄断集团暴利滚滚的直接后果自然是民生的日益困顿。从明代中期开始,历代皇帝不断通过“加派”等手段,将宗藩费用进一步转嫁到人民身上。原本负担很重的百姓更加雪上加霜,有的农民甚至“废箸、鬻舍、捐妻,以供王国之禄”……

特权庇护:皇族成为黑势力保护伞

种种,毕竟还属“合法”或者符合“潜规则”。然而这仍然不能满足皇族们的欲望和冲动。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特权总要走到极端。明代皇族超出法律之外的为非作歹穷凶极恶为他们积累了更大的民怨。

虽然国家明确规定皇族不得干涉地方政务,但许多皇族都涉足地方事务,一旦有求不遂,就依仗自己的龙子龙孙身份对地方官员横加欺凌。代王府的辅国将军因为不满县官处罚他的仆人,公然当众殴打知县。晋王府的河东王等人辱骂殴打地方官更是常事,所谓“挟奏有司,擅入府县, *** 殴置,习以为常”。嘉靖三十七年,宁化王府的宗仪,也就是小小管家,竟然动手殴伤了堂堂布政使这样的朝廷大员:“求索禄粮不遂,围布政司门,殴伤左布政使刘望之。”

因为享有司法特权,有罪时“罚而不刑”,许多王府成为地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自身也沦为黑社会头目。嘉靖五年,庆成府的辅国将军藏匿大盗被人告发;隆庆二年,方山王府镇国中尉朱新垣“与群盗通,劫掠商货”;襄垣王府的辅国中尉、昌化王府的辅国中尉都“私出禁城为盗”,公然杀人劫财……

至于强抢民女之类的经典桥段更是无地无之。在特权庇护下,皇族已经沦为大明社会道德水准最为低下的一个群体。河南禹州的徽王朱载伦,“有美女子过府,掠入与淫,女幼不敢接,即大怒,投以与虎”。 山民王朱企礼在武冈州“前后夺民妻女无算”。武邑王在父丧期间“居丧无礼,置酒作乐,召妓者歌舞,极诸淫纵,内使谏者,辄非法拷掠,或触其怒,以石鼓压胸,囊沙覆口,死者数人”……

两百年的狂欢宴席原来不是免费的

虽然民怨深重,各地皇族们丝毫不予理会——拼命享受,就是对列祖列宗提头血战最好的回报。作为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在大明王朝,皇族确实是最幸福的群体。两百多年的飞扬跋扈、狂吸痛饮, high到极点,享受到巅峰了。

可惜,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李自成、张献忠等明末“七十二家”起义军纵横大地之后,朱元璋的子孙们突然发现,他们的宴席不仅仅是被打扰了一下,而是被宣告永远终结。更可怕的是,他们到这个时候才发现,这场两百年的宴席不是免费的,结账的时候到了。这些姓朱的亲王、郡王、将军们,是农民军最有兴趣的猎物。大大小小的农民军所过之处,皇族均在劫难逃。那些各地最壮丽的王府,在连绵全国的战争中,几乎无不灰飞烟灭。据太原总兵姜瓖亲见亲闻,农民军“凡所攻陷,劫掠焚毁,备极惨毒,而宗藩罹祸尤甚”。

让我们先来看看皇族人口增长最快的山西。明末山西有晋王、代王两大藩王和西河王等多位郡王,皇族多达数万人。崇祯十六年,李自成挥军进入山西,每到一地,首先捕杀皇族。起义军攻陷山西平阳后,“西河王等三百余人遇害”;攻占汾阳后,也首先搜杀“宗绅”,以致“彼汾一方,几成罗刹鬼国”。

崇祯十七年初攻克太原后,李自成军“捕晋宗室四百余人,送西安,悉杀之”。这四百余人都是晋王一系的高级皇族。接着,因为“恐(中低层)宗人为变,闭门搜捕,得千余人,杀之海子堰,若歼羊豕”。经过这两次杀戮,山西晋王宗室中的主要人物被杀殆尽。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军又攻取大同。6天之内,代王朱传齐以下的4000多名诸王宗室皆被杀。其他郡王也几乎没有幸免。姜瓖在启本中说:“云(今山西大同)之宗姓,约计肆千余,闯贼盘踞六日,屠戮将尽……”综计数次,李自成军仅在山西一地,就杀掉朱姓子孙10000多人。

山西一地仅是缩影。事实上,尽管李自成以“不嗜杀”闻名,但是他兵锋过处,那些朱姓王爷几乎没有活下来的。

而张献忠军本以玉石俱焚为特长,所到之处,诸王扫灭,更是题中之义。与众不同的是他在杀法上常有新创意。崇祯十四年二月,他攻取了襄阳,执襄王朱翊铭于南城楼。朱翊铭跪地乞生,张献忠赐给了他一杯酒,说:“吾欲借王头,使杨嗣昌以陷藩伏法。”接着“杀之城上,焚城楼,投尸于火”。

崇祯十六年五月,张献忠克武昌,俘获楚王朱华奎。这次,他想出了另一个新花样——活沉西湖,宫殿楼阁近千间也被付之一炬……

与和平时期皇族的生育率最高相匹配,在明末战乱之中,皇族的死亡率也创了社会各阶层之最。明末起义军诛戮明皇室成员,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坚决、彻底。只要是朱元璋的后代,不论主动投降还是被动俘获,不论立地不跪还是苦苦求生,不论拒不交待藏宝地点还是痛痛快快地献出所有财富,结果都是一样:一律诛灭。史书中涉及王府在兵锋下的遭遇,所用的词都是“尽”、“皆”、“合族”:张献忠攻占常德,“荣王宗室殆尽”。攻克重庆,蜀王朱常浩及其家人“尽杀之”。蜀王朱至澎“合宗被害”……史家总结道:“凡王府宗支,不分顺逆,不分军民,是朱姓者,尽皆诛杀。”

明皇族两百多年的为所欲为,积累了太多的民愤。他们已经完全站到了普通民众的对立面,不得不以自己这一代的鲜血和生命,为自己,也为以前数十代的“幸福生活”付账,就像以前每一个王朝的末期一样。

但不要忘了,朱元璋正是高举“打倒元朝特权阶级”的大旗建立了明朝。明王朝这座大厦建立的地基,正是元王朝巨室、权贵、官宦之家的累累尸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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