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内容说明 (一)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内容说明

优质回答刑法修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的修正:

贪污贿赂犯罪:

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定义可能进行调整,以更准确地界定此类职务犯罪行为。处罚力度可能进一步加强,以更有效地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针对经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新挑战和问题,草案可能增设或修订相关条款。这些条款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侵犯公民权利犯罪:

修正案将关注个人隐私、人权保护等议题,对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进行更为严格的法律规定。通过加强法律制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升公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其他犯罪:

草案还可能对一些既有的犯罪类别进行细化或修订,以适应社会变迁和法律实践的需求。这些修订旨在确保法律的与时俱进,使其更加符合社会现实和法律实践的要求。

总结: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旨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法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调整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如何理解刑法修正案七全文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 (二)

优质回答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打击“地下钱庄”的刑法规定

“地下钱庄”是对在金融机构以外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组织或个人的俗称,主要指以公开或半公开的寄卖、典当行、担保公司为掩护,专门从事资金筹集、高利放贷、票据贴现、融资担保等非法金融业务,其主要利润来源是高额手续费和利息。它已危害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首先是造成巨额税款流失,我国每年因此损失财税高达近千亿元。第二,为犯罪活动推波助澜,腐败分子通过它进行洗钱,使贪污受贿所得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毒品、走私、逃骗税、黑社会、虚假出资等犯罪通过它提供资金支持、转移资金;更严重的是,它还可能被国际恐怖势力利用,为恐怖活动转移、提供资金。第三,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

总的看,刑法对这类非法的金融活动的规定是比较全面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建议,对“地下钱庄”逃避金融监管,非法为他人办理大额资金转移等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在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中单独列举,以适应打击这类犯罪的需要。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在原来本条第三项中增加了“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规定。所谓“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原本是指通过银行账户的资金转移所实现收付的行为,即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存款账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账户,以此完成经济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或资金的调拨。银行结算的种类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等。但“地下钱庄”从事这些只有商业银行才能开展的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都是非法秘密进行的,所以,将它纳入“非法经营罪”的范围予以惩治。考虑到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概括性规定中,已有“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规定,修正案在增加此种行为时没有再设定数额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三)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于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对刑法中的多项条款进行了重要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处罚被强化,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有期徒刑及罚金。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犯罪:对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者在信息未公开前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受到相应刑罚,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金。同时,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信息从事交易的行为也将受到同样处罚。税务犯罪:针对虚假纳税申报和逃避缴税行为,处罚标准更加严格,对多次违法且未经处理的行为,将累计计算。传销活动:新增处罚条款,要求以欺诈手段获取财物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处罚力度加大,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十年有期徒刑。个人信息保护: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将面临刑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违法活动的,将受到严厉惩处,单位犯罪同样受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对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修正案还涉及动植物防疫、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和车牌标志伪造等领域的犯罪,增加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单位犯罪同样适用。同时,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不当利益谋取行为,新修正案也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追责条款。

偷税漏税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是怎样的? (四)

优质回答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偷税漏税的行为入罪之后,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且通常情形下,只要偷税漏税的数额较大、逃税的税额占应缴缴纳税额的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情形,就会适用此标准来量刑。 一、偷税漏税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 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偷税漏税构成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七条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偷税漏税的行为,首先已经触犯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若偷税漏税的税额超过了五万元,且应缴未缴的税额占应缴税额的10%,那么此时偷税漏税的行为就涉嫌犯了逃税罪。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诺翊律网关于刑法修正案七全文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