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群体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辛勤付出为城市的面貌焕然一新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却如同一道难以逾越的坎,阻碍着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本文旨在探讨如何通过帮助、协调各方力量,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难题,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
- ### 帮助——搭建信息桥梁,畅通维权渠道
- ### 协调——强化政府干预,构建联动机制
- ### 解决——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权益落实
- ### 农民工——关注心理需求,促进社会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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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民生:帮助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工资问题


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群体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辛勤付出为城市的面貌焕然一新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却如同一道难以逾越的坎,阻碍着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本文旨在探讨如何通过帮助、协调各方力量,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难题,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
### 帮助——搭建信息桥梁,畅通维权渠道
首先,政府与社会组织应共同努力,为农民工搭建便捷的信息服务平台,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取法律咨询、维权指南等资源。通过建立线上线下的法律援助站,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同时,利用社交媒体、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他们在遇到工资拖欠时,能够第一时间寻求正确有效的帮助。### 协调——强化政府干预,构建联动机制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关键在于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与多方协调。政府应加强劳动监察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力。同时,构建人社、住建、司法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案件快速受理、高效处理。此外,推动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为企业设立专门的工资支付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从源头上预防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 解决——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权益落实
法律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有力武器。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特别是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不仅要追究其经济责任,还应考虑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享受政策优惠等,以此作为警示。同时,简化诉讼程序,为农民工提供快速裁决通道,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迅速得到有效维护。### 农民工——关注心理需求,促进社会融入
在解决物质层面的工资拖欠问题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农民工的心理需求和社会融入问题。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他们缓解心理压力,增强城市归属感。通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文化交流活动等形式,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拓宽他们的职业发展道路,让农民工真正成为城市的一份子,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结语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农民工自身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来逐步解决。通过搭建信息桥梁、强化政府干预、完善法律法规、关注心理需求等多措并举,我们不仅能够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能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让我们携手行动,用温暖与正义照亮农民工的回家路,让每一份汗水都能收获应有的回报。- 1、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范本范文
- 2、农民工如何讨薪才合法 农民工讨薪找哪个行政部门
- 3、老板拖欠工资投诉信范文
- 4、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讨薪?
帮助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怎么写的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范本范文 (一)
优质回答本案件申请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交通费、补助费、身体残疾补助金等
特申请某某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患者姓名
申请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近几年来,随着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各界对《劳动法》的宣传、贯彻,使劳动法律法规不断深入人心,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本质上表现为经济利益关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中由于企业与劳动者的地位不同、经济取向不同,经常会出现劳动争议。为了解掌握宣化区工会系统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参与处理劳动争议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不足,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调处中的作用,我会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调研,并积极和区人力与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联系,掌握了宣化区总体情况。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劳动争议的现状
(一)总体情况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以及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用工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总体和谐,职工队伍基本稳定,但劳动用工不够规范现象时有发生,劳动争议逐年增多。
(二)基本特征
1、从劳动争议的内容来看: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工伤待遇等经济利益争议案件为多数,少数的是为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就近三年来我会解决劳动争议136件案件来看,其中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44件,企业与职工劳动纠纷案件92件。这些数字都表明劳动争议的焦点都集中到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上,有些已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2、从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态度来看:劳动者大多都更具理性化,有的已经能够通过法律咨询,走调解、仲裁、诉讼的路子,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3、从处理结果来看:劳动者胜诉率高于用工单位。
(三)劳动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
1、用人单位违反法规制度。农民工劳动争议多发的原因主要是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承包、非法分包现象长期存在造成。企业与职工劳动纠纷主要发生在私企、民营企业、宣钢附企,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或用人单位恶意辞退劳动者等情况,职工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是此类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2、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劳动法》的贯彻执行,劳动者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遇到问题他们能够通过法定渠道来为自己讨个公道,给个说法,而不是莽撞地进行越级上访。
3、企业工会干部不得力。由于企业工会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本来是能够由企业工会协助解决的事情,由于机制不完善,工作不到位等因素从而致使劳动争议形成。
二、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典型经验
2、组建高素质有特色的职工维权队伍。目前,我会有一支汇聚了2名具有律师资格的律师,3名大学法学教师,及工会、残联、民政局、司法局、企业法律顾问等10名工作人员。他们以过硬的素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奋战在维护职工权益、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的一线。
在法律援助特别是为农民工讨薪的工作中,我会干部和维权中心的调解员不辞劳苦,多次往返当事人双方,费尽周折,直到双方当事人满意为止。为了说清一个细节,他们有时要跑20多趟,他们的执着也让一些欠薪的老板深受感动,大家表示“为了你们的那份认真,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欠发工人的工资补发了。”面对部分欠薪老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态度,甚至是威逼恐吓,我会干部和维权中心的调解员不但没有退缩,而是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为农民工维权,正是靠着“不达目的誓不休”的执着精神,通过有理、有据的“辩争”,共为上千名农民工拿到了自己用汗水换来的薪水。
3、通过不断探索、创新维权方法。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时间长、成本高的特点,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出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协调函”的案件调解方法。即:向相关责任单位说明事实经过及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他们的违法侵权行为,要求他们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并要求他们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协调函”发出后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使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以“协调函”调解案件的方法已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张家口市工会系统全面推广,目前又被部分省、市工会引入推广。
在调解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时,我会尝试各种方式,总结经验,从中找到利于争议双方的简单易懂的沟通方式,设计、印制了“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表”,“劳动争议调解通知书”等,简明扼要的表达引起争议的事项。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室,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以“用人单位须知”、“劳动者须知”等形式分类制作图板悬挂在调解室墙上。同时设计绘制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程序图,为劳动纠纷调解的顺利进行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4、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我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活动,督促企业和职工履行责任、承担义务、践行承诺,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社会和谐的目标。企业工会将向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并借助职代会特别是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平台,向中小型非公企业延伸,向劳动密集型非公企业地域拓展,扩大工作集体协商覆盖面,充分利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载体,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实行公开,以此可以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的几率。
三、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机构不健全。一些乡镇和行业适应实际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则因法律规定不明确,工作开展缺乏保障,因此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往往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基层调解职能弱化。
2、企业工会在调解中的职能有所弱化,作用难以发挥到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受制于企业行政,工作处于被动。加之一些用人单位领导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缺乏正确认识,不重视,不支持,这使得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会代表难以或无法居中调解用人单位和自己所代表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调解能力有待提高。影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的原因有许多种,如工会在单位的地位不独立,调解人员兼职多、单位的行政部门对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干预过多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水平。
四、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要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调解能力。相关部门定期对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工会法》、《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定期培训,提高其调解工作能力。其次,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正确的认识,要让他们明白劳动争议调解真正的目的不是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作对,而是为了化解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矛盾,从而达到职工理解企业,企业关爱职工的彼此信任、互利双赢的和谐企业良好氛围。
3、要尽快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构筑劳动争议预防体系。第一,企业工会在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完善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从源头维护职工权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第二,在企业内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成立预警工作组,各工段、班组设立预警员。对处在萌芽状态的争议案件、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事件进行疏导,提出解决办法。
我们绝对不认为一份申请书可以决定一个劳动争议的结果,但我们同样不觉得申请书对于最终结果不会产生一点影响。那我们该怎么样写一份申请书呢?
一、提笔前的准备
在申请之前,我们必须弄清楚以下事项:
(1)被申请人信息
被申请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联系方式等。
一个有效的申请,必须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正确的被申请人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在劳动争议过程中,可以极大限度地缩短申请人争议解决耗费的时间,不必因为被申请人错误而需要重新申请,或者联系方式不正确,公告送达花费额外的时间。从另一角度而言,充分且有效的被申请人信息,有助于调解人员及时联系相关人员,组织调解工作,减少时间损耗。
(2)请求事项
我们经常收到或来自员工,或来自用人单位的咨询,“调解员,XX他提供假的病假条,我们能告吗,”“调解员,公司这边不做离职审批,我能告吗”等等。申请劳动仲裁,是员工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任一方认为对方没有切实履行劳动关系下的义务或者侵犯了自己在这段劳动关系中应享有的权利的,都可以申请仲裁。所以他们问这些问题,根本目的不在于要知道能不能申请仲裁,而是因为他们并不清楚存在这些情形时,他们该怎么组织自己的请求事项。
在调解过程中,我们都是基于请求事项去了解情况并构建我们对事实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心的判断。弄不清楚自己的请求事项,或者语焉不详,在之后展开的调解工作时,调解员、员工与用人单位很有可能并不能抓准或很快抓准矛盾所在,所有的调解工作都如同隔靴搔痒。任你说得天花乱坠,也不能真正解决双方争议。
比如之前收到的一个申请,申请人提出了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在内多项请求,但经多次、多方了解情况,调解员才明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数额基本没有争议,争议发生的原因在于签离职协议中,申请人为按实际工资数额补缴社保要求被申请人写明工资标准,而被申请人拒绝。
(3)申请原因
即申请的依据。申请的依据可以是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您可能会提出,申请人大多都不懂劳动法,要求他们弄清楚申请理由,太强人所难。所以,我们这里所说申请前要弄清楚自己的申请依据,并不是要求申请人能够非常准确或具体地提出自己的申请理由,只是建议申请人对相应的依据有个方向,具体的法律问题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请调解人员进行相应地释明。对于调解人员而言,xxx明是重要的调解方式之一,尤其是在双方对法规解释不明或有误的情形下。
二、申请书的格式
各区的申请书格式上可能有细微差别,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一般申请书都包括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请人签字盖章几个部分。文后提供常用的申请书电子模板(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使用版本)。如果该版本与要求版本有差别,可将其作为附件附上。
三、申请书的书写
申请书的书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但是出于让人看得舒服的考虑,在书写上应当做到整洁、清楚。各种涂改,字迹潦草,我们在看申请书的时候就特别困难,有的时候连数额都得靠猜。所以,除非您对自己的书写十分自信,否则我们并不建议手写申请书。当然申请人签字处应当手写签字或盖章。
四、申请书的内容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信息以及请求事项几个部分具体,在此不多做论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就关于请求事项上建议列点,清楚明了。出于节约时间考虑,应尽量一次性列明所有请求事项。当然,我们也碰到过为找被申请人不痛快,一次一个申请的申请书。
重头戏在于事实与理由部分,尤其是事实部分,这属于申请人对事实的自认,之后庭审过程中申请人很难否认申请书上写明的事实。所以在事实陈述部分,申请人应当谨慎对待。
有一种申请书,每次都看得我们十分无语。这种申请书把全部过程都写进申请书,整个申请书长达5-6页,文中全是“他说”“我说”“他就说”“我觉得XX,然后XX”,整个申请书就是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主要事实与观点都分散在“长篇巨著”中。出现这种申请书,原因有多种,可能是因为申请人没有足够的书面材料,只能通过这种叙述的方式来加强“可信度”,或者是因为申请人在写申请书时过于激动,情绪牵引下想到哪写到哪,也可能是因为申请人不能就关键事实进行提炼。
申请书在事实部分,要尽量避免出现情况,应当尽量简洁、概要地交代与争议相关事实。仲裁裁决、法院裁判中事实认定部分对事实的概括十分值得参考。通常申请人在事实部分应写清楚以下内容:
(1)入职时间,是否离职;离职的话,具体时间;
(2)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过几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签订是什么时候;
(3)工资标准,工作岗位;
(4)争议事项发生过程。以申请违法解除赔偿金为例,在申请书中应写明什么时候,单位通过什么形式发出解除通知,具体的解除理由是什么,如果单位没有交代具体理由,也至少写一个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写完事实,随后附上“依据XXX,特此向XX申请仲裁”。
五、其他
在填写完内容之后,申请书也就填写完毕,申请书要准备一式三份,在提交之前,做最后的检查,重点在被申请人信息,尤其是联系方式以及请求事项。
从调解员的角度出发,虽然我们必然会向双方了解争议过程,但是写得清楚、明白的申请书,可能减少我们在联系被申请人、告知其申请人请求事项、有重点地了解争议相关事实花费的不必要的时间。
申请人:xxx,男,1984年4月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xxx。
被申请人:
__有限公司,公司住址:北京市__。
法定代表人:__董事长。
第三人:__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__。
法定代表人:__董事长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京顺劳仲字[20__]第1021号]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__年12月15日至20__年9月30日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金、结清20__年12月15日至20__年9月30日在职期间全部工资及加班工资、带薪年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8000元人民币。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北京天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第三人天海顺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20__年11月22日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做出[京顺劳仲字[20__]第1021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人民币,现在该调解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附: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执行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xxxx交警队:
于xxxx年xxxx月xxx日xxx时xxx分,在xxxxxxxxxxxx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 求 事 项
1
2
3.
申请人xxxx
年xxx月xxx日xxx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职能,在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接受上级指导:
本企业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县、乡工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
(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调解职工纠纷,并通过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四)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遵守的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
(五)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目标: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消除隔阂当事人达成协议。
(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流程:
调解纠纷应进行登记,制作笔录,妥善保存以便备查,如当事人要求上转,应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转递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
(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必须遵守的纪律:
1、不得循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请吃受礼。
(八)劳动争议发生时,具体操作办法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执行。
在制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时可以借鉴具体内容,并根据自身的特点,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法律基础进行制定,以达到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言行进行约束的目的。当然内容还是很不完整的,如果在制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中还有什么问题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深圳律师。
农民工如何讨薪才合法 农民工讨薪找哪个行政部门 (二)
优质回答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这些农民工大多都是去工地或煤矿等单位打工,很多农民工工资都是半年一发或是一年一发,到了年底,农民工们都是等着领完工资能回家过个好年,但是各种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农民工如何讨薪才合法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时候,第一时间就要协商解决,协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农民工往往人数众多,可以联合起来并选出代表协商;或聚或散,聚为造势,散为协商。
(2)要主动亮剑,拿出证据,并注意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
(3)讲明政府的态度和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有理有据,让老板对农民工心生敬畏。
(4)协商结果要有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当农民工兄弟不知所措时,你可以拨打这3个电话,咨询并获得维权帮助。
1233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热线
12348:司法部门的热线
12351:工会组织的热线
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请注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必须由工会代表担任。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会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需要打官司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12333”热线,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投诉时要注意:
(1)拖欠工资行为须是2年内发生;
(2)查清隶属关系,到单位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投诉;
(3)投诉书面材料要说明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4)说明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和要求足额支付工资等投诉请求事项。
如果不会写投诉书面材料,也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
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开庭,及时裁决、结案。
分三种情况:
(1)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打不起官司的讨薪农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
农民工讨薪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老板拖欠工资投诉信范文 (三)
优质回答我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特别是在春节前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作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协调解决了拖欠镇环卫工人王卫东2。7万元环卫工人工资,解决了拖欠近10年的遗留问题。二是协调解决了20xx年综合文化站建设承包方向治国拖欠民工工资2万元,避免了民工与施工方的矛盾激化与冲突。三是解决了双柏树村聚居点原遗留拖欠民工工资3。8万元问题,有效的保证了春节期间辖区稳定与和谐。
二、解决措施
春节前,按照县政法维稳系统,_门的统一部署,我镇着力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建专班,成立工作组,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问题。二是多方联动,加强配合。先后与县劳动监察、仲裁大队,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多方渠道帮助农民工维好权解决实际困难。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县级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农民工拖欠工资工作整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加大对故意拖欠民工工资打击力度。
三是大力做好民工依法依规维护好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讨薪? (四)
优质回答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农民工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讨薪,维护自身权益:
1. 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 :先尝试与包工头、项目经理或公司负责人沟通,要求支付工资,并保留书面证据(如欠条、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调解 :可向当地工会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协调解决。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拨打投诉电话 :全国劳动保障热线 12333 ,或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提交书面投诉 :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如有)、工资欠条、工作证明等材料,到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调查。
处理时限 :劳动监察部门应在 60个工作日 内处理完毕。
3. 申请劳动仲裁
提交仲裁申请 :若协商和投诉无果,可在 1年内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所需材料 :
仲裁申请书(写明欠薪事实、金额、诉求)
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如合同、工牌、工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欠薪证据(如欠条、聊天记录、考勤表等)
仲裁结果 :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向法院起诉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 15日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欠薪金额明确且无争议,可申请 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简化追讨流程。
5. 寻求法律援助
免费法律援助 :农民工可向当地司法局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免费律师帮助 。
工会或NGO支持 :部分公益组织(如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专业维权服务。
6. 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嫌犯罪时)
若用人单位 恶意欠薪 ,符合以下条件,可构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刑法》第276条之一):
拖欠工资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
涉及金额较大(如单个农民工3个月工资且超5000元,或10人集体欠薪超3万元)。
处理方式 :携带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
7. 利用网络曝光(谨慎使用)
在协商无果时,可通过合法渠道(如政府网站、媒体监督)反映问题,但需注意 避免不实信息或过激行为 。
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 :平时注意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照片、聊天记录等。
避免过激行为 :堵门、暴力讨薪等可能涉嫌违法,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时效性 :劳动仲裁申请需在欠薪发生起 1年内 提出,避免超期。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年施行):明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的清偿责任。
如果遇到欠薪问题,建议 尽快行动 ,避免用人单位转移财产或逃避责任。必要时可联系当地劳动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获取帮助!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诺翊律网希望助力民生:<h2>帮助<h2>协调<h2>解决<h2>农民工<h2>工资问题,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