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安局信访办是干什么的
- 2、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 3、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督办
- 4、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
- 5、公安信访部门的职责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公安局信访办是干什么的 (一)

优质回答公安局信访办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主要包括:
1、登记信访事项,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2、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
3、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4、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5、向下级公安机关转送或者交办信访事项,并对其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
6、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
7、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
8、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
9、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二)
优质回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维护公安机关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根据《信访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第三条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的发生。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信访问题排查调处制度,及时将可能形成信访事项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警种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为信访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保障。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阅批来信、接待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地级、县级公安机关必须建立公安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直接处理信访问题。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
对于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公安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第八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第九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人民警察考核体系。
公安机关应当将信访事项是否解决在本级公安机关、解决在当地,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不得歧视、刁难和打击报复信访人;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第十一条办理信访事项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逐步建立全国公安信访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与同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上级和下级公安机关信访信息的互联互通。第二章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十三条县级公安机关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设立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专职人员;地级公安机关设立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任务较重的部门,应当确定负责本部门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第十四条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二)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
(三)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五)向下级公安机关转送或者交办信访事项,并对其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
(六)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
(七)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
(八)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
(九)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均有按业务分工承办职权范围内信访事项的职责,对信访工作机构转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认真、及时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向信访工作机构书面回复办理结果。
反映的问题涉及刑事、行政执法业务工作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办理;反映的问题涉及执法过错案件的检查和认定的,由法制部门办理;反映的问题涉及单位和民警违法违纪的,由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办理;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督办 (三)
优质回答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制度中,第五章着重于对信访事项的督办管理。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工作机构需履行严格的督促和检查职责。他们需要全面掌握本级公安机关各部门以及下级公安机关执行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提交督促检查报告,以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若存在以下问题,各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将进行督办:一是对应受理的信访事项置之不理;二是未按照程序处理;三是超期未办结;四是未反馈重要事项处理结果;五是处理问题时推诿、敷衍或拖延;六是不执行处理意见或复查复核结果;七是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况。这些情况一旦被发现,机构会提出改进建议。
收到建议的部门或下级机关必须迅速反馈改进措施。如果改进建议未被,信访工作机构有权提交给上级领导审定,并强制被督办单位执行。第三十七条规定,信访工作机构还会将督办过程中的情况,以及发现的涉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通报给相关公安机关或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以维护公正和纪律。 扩展资料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于2005年7月2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9号发布施行。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二章 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 (四)
优质回答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遵循《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二章,其中第十三条规定县级公安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方便群众的原则,设立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地级公安机关则设立专门的机构处理这一重要任务。部门工作任务繁重的,需明确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处理信访事务。 第十四条规定,各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机构是负责处理本级公安机关信访事务的专业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登记、受理并转交或自行办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任务;转送或交办下级机关的事项,审核其办结报告;对办理情况进行答复或告知;监督指导内部各部门和下级的信访工作;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时,向相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分析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
第十五条规定,各部门和警种根据业务分工负责处理各自职权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对于信访工作机构转交的事项,必须及时办理并回复结果。涉及刑事、行政执法等业务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处理;涉及执法过错检查的,法制部门负责;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介入;涉及多部门问题的,由主要负责人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办理。 第十六、十七条强调信息公开透明,各级公安机关应公开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接待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信访进展和结果。同时,专门的接待场所和网站会公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程序以及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于2005年7月2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9号发布施行。
公安信访部门的职责 (五)
优质回答公安信访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公安信访部门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倾听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信访事项。这包括收集、整理、转送、交办和督办信访事项,确保每一个信访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公安信访部门积极开展信访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他们通过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潜在的信访矛盾,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信访部门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他们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同时,他们还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信访事项,公安信访部门会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援助。他们帮助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他们依法维权,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公安信访部门是公安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他们通过认真履行职责,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的信息了解不少了,诺翊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