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的方法有哪几种 (一)

最佳答案常见的戒毒方法有三种:(1) 自然戒断法,又称冷火鸡法或干戒法。是指强制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供给,仅提供饮食与一般性照顾,使其戒断症状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目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不给药,缺点是较痛苦。(2) 药物戒断法,又称药物脱毒治疗。是指给吸毒者服用戒断药物,以替代、递减的方法,减缓、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的痛苦,逐渐达到脱毒的戒毒的方法。其特点是使用药物脱毒。(3) 非药物戒断法。是指用针灸、理疗仪等,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反应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通过辅助手段和"心理暗示"的方法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痛苦达到脱毒目的。缺点是时间长,巩固不彻底。意见建议:需要提醒的是戒毒没有灵丹妙药,吸毒者不要迷信或幻想有什么戒毒的特效药,只有横下决心进行科学的综合治疗,才能彻底摆脱毒瘾。
戒毒方法有哪些? (二)
最佳答案强制隔离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根据2008年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期为2年。
自愿戒毒: 自愿戒毒是基于区别与强制性戒毒,通过吸毒者意识到吸毒行为给自己、家庭、社区带来的影响与伤害,主动脱离毒瘾的过程。自愿戒毒需要通过生理脱毒、心理脱毒、社会功能回归等三个过程,不单是一个生理脱毒的过程,强戒人员复吸率高居不下,只起到惩戒的效果。
冷火鸡:又称自然戒断法或干戒法;在强制的环境中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仅提供饮食与一般照顾,让戒断症状自然消退。冷火鸡法、干戒法、自然戒断法、硬脱,就是硬性停掉毒品,让戒断症状自然发展、自然消退,仅给予一些对症处理和身体、心理支持治疗。因戒断症状出现时,吸毒者畏寒颤抖、汗毛竖起、浑身起鸡皮疙瘩,状如火鸡皮,故该戒断法有冻火鸡之称。
美沙酮维持治疗:随着神经生物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吸毒已被证明是一种极易复发的慢性脑疾病。因此,像大多数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一样,吸毒也需要采取长期的药物维持治疗。近年来,为减轻吸毒者对海洛因的依赖,控制艾滋病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并减少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我国开始在部分地区的吸毒人群中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试点工作。美沙酮维持治疗通过较长时期或长期服用美沙酮口服液来治疗吸毒者的海洛因成瘾,同时配合心理治疗、行为干预等综合措施,以最终达到减少毒品危害和需求的目的。美沙酮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麻醉药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之一。服用美沙酮口服液可以有效地控制海洛因、鸦片毒瘾达24至36小时。在维持治疗中服用恰当剂量的美沙酮口服液,不会使服用者过度镇静和产生快感,同时美沙酮的副作用很小。国家在各个省市都有免费的美沙酮维持治疗的门诊,地域不同价格也不同,从5元/天—10元/不等,例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是10元/天,云南有些地方只有5元/天,香港特别行政区1港币/天,但是美沙酮维持治疗颇受争议,有人认为美沙酮也依然有成瘾性,戒毒反应比海洛因还严重,所以美沙酮只是一种替代品,而不能成为一种戒毒方法。
NA匿名戒毒会:
什么是NA 项目?
NA是一个非赢利性的团体(或群体),是一个以有毒品问题的人作为对象的组织。我们是正在康复中的成瘾者,我们定期集会,互相帮助,保持操守。这是一个彻底戒断所有毒品的项目,在这里对成员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有停止使用毒品的意愿。 我们建议你保持一个开阔的心胸,并给自己一个突破。我们的项目有一套非常简单的准则,以至于我们能在每天的生活中遵循它们。 这套准则确实有效。
NA没有任何附属组织,我们也不隶属任何组织机构,我们不收取入会费用,而且不与任何人签署保证和承诺。我们不和政治、宗教或执法机关有关系,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受监管。任何人都可以加入我们,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或是没有宗教信仰。
对你所使用的毒品的种类和剂量、你的社会关系、你过去做什么工作、你富有还是贫穷,我们都不关心,我们只关心你想如何解决你的问题,以及我们能给你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在我们的聚会上,新来的参与者是最重要的人,因为我们认为只有付出才能保住我们所取得的成果。从小组的经验中,我们认识到坚持参加小组会议的人一般能保持操守.
NA是如何运作的?
如果你希望得到我们的帮助,并且愿意通过努力得到帮助,那就说明你已准备好采取某些行动。下面是能使我们康复的准则:
1.我们得承认自己已经无法克服毒瘾,我们无法管理自己的生活;
2.我们得承认有一个比我们自己更强的力量,能够使我们恢复正常;
3.我们决心将自己的意志和生活都交给这位按照我们各自所理解的上苍来照管;
4.我们要为自己做一次彻底大胆的精神上的反省;
5.我们在上苍、自己和别人面前得承认我们自己所犯错误的本性;
6.我们心甘情愿请上苍帮我们去掉所有性格上的缺点;
7.我们谦恭地请求上苍去除掉我们的缺点和不足;
8.我们列出一个我们曾伤害过的所有人的清单,并自愿向他们每一个人做出补偿;
9.在不伤害任何人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向每一个弥补过失;
10.时刻反省自己只要做错了事就立即承认;
11.我们通过祈祷和沉思来增强与我们各自多理解的上苍的交流,祈求理解它的质疑,并获得遵照旨意去做的力量。
12.通过这些步骤,我们获得心灵的感悟,同时向其它成瘾者传送这些经验,并且将这些准则在我们的生活中付诸实践.
这些看上去像是有很多的要求,以至于我们不能够马上行动,记住:就如我们不会在一天之内成瘾一样,做到这些很容易。
在我们的康复过程中,有一种比其他任何东西更容易将我们击败的东西,这就是冷漠的态度,或是不能承受这些准则。记住,拥有坦诚、心胸开阔和积极向上的心态这三者必不可少。拥有这三者,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就会一路平安.
我们认为我们的方法对成瘾这种疾病是十分现实的,因为通过成瘾者之间的互相帮助,其治疗价值是无以伦比的.我们觉得我们的方法是可行的,因为一个成瘾者更容易懂得和帮助另一个成瘾者。我们相信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越早面对自己的问题,就会越快地被社会接受,变得有责任感,并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保持不重新上瘾的唯一办法是不要再去尝试毒品,如果你和我们一样,你就会知道"一次太多而一千次也不嫌少"这一道理。我们很强调这一点,因为我们知道不论以何种方式再次使用毒品,或其他替代品时,我们将会重新上瘾。
抱着酒精区别于其他毒品的观点,使许多成瘾者重又上瘾。在我们进入NA之前,我们大多数人对酒精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负担不起这种看法的后果.其实酒精也是一种毒品。 我们是患有成瘾疾病的人群,为了康复我们必须戒除所有的毒品。
戴托普集体治疗模式:
戴托普历简介:
英文DAYTOP的音译。即:Drug Abuse Yield To Our Persuasion。意为“让药物滥用让位与我们的劝说”。创始人是美国的一个牧师——威廉-奥布赖恩(WILLIAM B.O'BRIEN)。美国戴托普源于五、六十年代的戒毒治疗集体(Therapeutic Community)——简称TC(即治疗集体)。这个治疗集体,是应用心理学、行为学和社会学的科学原理和方法,建立一种独特的社区文化。这种社区文化,提倡有责任的关心和爱,相信人是可以改变的。治疗集体所推崇的诚实、信任和责任感,以及学会处理好自己情绪问题,手拉手地互相帮助,共同成长,都是为主流社会认可、赞许的观念。
戴托普信条(DAYTOP PHILOSOPHY)
我来到这里,是因为我失去了最后的庇护地,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我不敢面对自己,不敢正视现实,我内心忍受着巨大的痛苦而无人可以倾诉,我正在堕落。除非有一天,我能将自己内心的痛苦和秘密告诉别人,并忍受由此带来的伤痛。否则,我的心灵没有寄托,也没有安全感,害怕被别人知道,又对自己和他人缺乏了解,我则会永远生活在孤独中。
除了这里之外,我还能在哪里找到这样一个环境?它像一面镜子,让我能清楚地看清自己的真实面目,既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巨人,也不是心怀恐惧的懦夫,而是作为一个人,全体成员中的一员,为着共同的目的,与大家分享着痛苦和欢乐。在这个环境里,我们能生根,并且成长,再不会像过去一样的孤独,而是一个为自己和为别人活着的有意义的人。
运作模式
戴托普模式在全球70多个国家使用,现在亚洲已经有19个国家,是世界上被证实的最成功的戒毒模式之一。戴托普模式有别于普通形式上的戒毒方式,它强调戒毒不仅仅是脱毒,它的力量主要集中在吸毒者心理和行为矫正方面,注重社会功能的恢复、职业培训以及重返社会,使人的思想能融合到主流社会中,明白有所付出才能有所得,学到生存的技巧,能在社会上立足。
戴托普的具体做法是:将自愿来戒毒的人集中在这个像大家庭一样的社区里,不管其原来身份的高低贵贱,一律从扫地、刷马桶等活干起,然后根据表现,逐渐被提拔成为社区的管理者。如今在戴托普,很多当初的吸毒者都成为了工作人员。两阶段治疗
在戴托普,治疗分为戒断和康复两个阶段,分成咨询、接诊、脱毒治疗、康复治疗、重返社会和善后照顾等六个步骤,整个治疗期为8—18个月;戒毒治疗分为生理治疗和心理治疗两个阶段,设有固定的课程:早会、各种小组形式等。经过几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重新恢复人的自尊、责任感和正常的生活习惯,敢于正视并面对现实[1]。
佛教戒毒:佛教戒毒是基于佛教为基础的信仰戒毒法的一类,也是通过学习佛法成瘾者建立起一套新的价值体系,从而达到戒毒康复的目的。佛教戒毒在我国并不多见,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出现过佛教戒毒的踪迹。
凉山州戒毒5年制新规 (三)
最佳答案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2019年1月31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5月23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的决定
(2019年5月23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由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已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2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四川省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禁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所需经费列入州、县(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三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禁毒工作负总责。自治州、县(市)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本行政区域禁毒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禁毒工作措施和禁毒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奖惩措施,抓好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禁毒协调合作机制和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协调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宣传禁毒法律、法规、政策,并对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指导、督促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对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建立健全毒情监测评估、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定期发布毒情形势和变化动态;
(六)组织制定戒毒康复场所等专门场所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七)发动社会力量、社会公众参与禁毒斗争,鼓励社会公众提供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举报涉毒违法行为;
(八)完成其他禁毒工作。
禁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自治州、县(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系统履行禁毒职责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各单位之间应当密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禁毒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毒品查缉、毒品案件侦查、吸毒人员查处及强制隔离戒毒后药物维持治疗人员的动态管控、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所辖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等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民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支持和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对戒毒康复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药物滥用的监测,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所需药品配制质量、供应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各级人民政府禁毒工作经费保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帮扶、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工作。
禁毒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禁毒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第六条全面构建全社会禁毒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购买禁毒社会服务工作机制,推动禁毒社会工我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对其进行指导培训,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金、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禁毒公益事业,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参与禁毒宣传、戒毒康复等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无毒乡(镇)”“无毒村(社区)”“无毒家庭”创建活动,推广“ 村(居)委会+协会+家支(族)”等禁毒模式,在村规民约中约定禁毒内容,倡导禁毒、拒毒、防毒。
第七条自治州、县(市)禁毒协会依照章程接受社会捐赠,招募志愿者,开展对涉毒群体的慈善救助和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协助开展禁毒工作。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向捐赠人进行反馈。
第八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加大禁毒技术设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力度,完善禁毒技术、查验制度和监管制度,加强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提高缉毒、治毒、禁毒能力。第九条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禁毒、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防范、减少职业风险,对禁毒、戒毒(康复)工作中牺牲、伤残的人员及家属进行抚恤和优待。 第二章 毒品预防
第十条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规划建设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并免费向社会开放,全面开展禁毒常态化教育宣传,实现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全社会覆盖。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开展毒品预防、社会防控帮教、禁种铲毒、打击毒品犯罪等公益宣传,确保禁毒题材节目、文章和公益广告在主流媒体占有适当比例。强化大众传媒、新媒体禁毒社会责任落实,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毒品预防宣传的实效性。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外出务工人员、外来务工和居住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家庭应当重视毒品预防教育,增强禁毒意识。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和药物滥用危害教育,关注其社会交往,防止其出现涉毒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自治州、县(市)禁毒委员会应当指导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撰符合自治州、县(市)实际的彝汉、藏汉等“双语”毒品预防教育资料。
自治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州、县(市)两级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库,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师资轮训,指导督促学校落实相关毒品预防教育教学任务。
自治州内的学校应当设立毒品危害和禁毒预防教育场所,将青少年禁毒防艾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小学每学期安排的毒品预防教育课程不得少于4课时,初中、高中及中专、高等院校不得少于6课时。毒品预防教育课程内容应当纳入相应的考试。
学校应当加强在校学生和教师、职工的毒品预防教育管理,发现涉毒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学生家长开展帮教工作。
第十三条报刊、杂志、广播、电影电视以及网络、通信行业、公共显示屏等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刊登、播放禁毒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面向社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及有关站(场)应当向旅客开展禁毒宣传,在公共场所显要位置或者公告栏告知帮助他人携带物品应当注意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娱乐场所和宾馆、旅店等经营服务单位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在显要位置张贴或者摆放禁毒警示标志、禁毒宣传品,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还应当播放禁毒宣传视频,在电子设备上设置禁毒警示界面。 第三章 毒品管制及涉毒群体管控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可以在机场、车站、码头以及其他重点区域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主要交通要道、其他通道设置毒品查缉点,对来往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货物以及交通工具等开展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
公安机关进行毒品检查时,应当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检查效率。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严禁在销售的食品、饮料中添加罂粟壳(籽、苗)等毒品原植物。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任何单位、组织或者公民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
第十八条对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类药品、麻醉药品实行信息化管理、分类管理、审核审批和流失追溯制度。
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类药品、麻醉药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从事药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出售易制毒药品时必须登记买受人身份证及出售时间、数量、买受人用途等信息,并保存相关信息二年。
第十九条邮政、快递、物流等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寄递实名登记、收寄验视、信息保存以及从业人员的禁毒培训等管理制度,发现客户委托运输、寄递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委托运输、寄递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停止运输、寄递,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邮政、快递、物流等经营单位应当保存相关信息一年。
第二十条自治州内从事汽车租赁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运营车辆安装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的详细信息,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进行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配合调查取证。
从事二手车交易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如实登记买卖双方人员信息,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通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管理,发现利用网络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金融机构在日常监测中发现涉嫌毒品违法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曾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或者曾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强制戒毒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娱乐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其场所内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取证。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常住人的个人信息。发现利用出租屋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旅馆、娱乐场所对发生涉毒行为未尽到法定义务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
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发现驾驶人员有吸毒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其驾驶行为,调离驾驶岗位,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行为,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其已经取得的相关驾驶证照应当依法注销。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现从业人员有吸毒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五条自治州建立涉毒人员信息化管控平台和数据库,对涉毒人员分类分级实行信息化动态管控。
对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公安机关不再实行动态管控,由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定期随访、帮扶,防止其复吸。
第二十六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流入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延伸对外出务工人员的集中服务管理,做好禁毒宣传和就业帮扶,防止外出务工人员参与涉毒违法犯罪。
第二十七条自治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涉毒家庭未成年学生实行寄宿制教育。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涉毒未成年人,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八条对携带婴幼儿从事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办案机关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积极协助该婴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或者指定监护人在五日内将该婴幼儿接回,并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对哺乳的婴儿,应在哺乳期满后五日内接回。
无法落实法定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院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暂为代养,所需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安置的衔接工作。 第四章 戒毒康复与管理服务
第二十九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置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戒毒康复人员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心理矫正等进行管理和服务,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不具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在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合规设置的戒毒康复场所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可以自愿与戒毒康复场所签订协议,到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生活和劳动。
依法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可以到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生活和劳动。
戒毒康复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戒毒医疗机构,配备相应的医疗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戒毒康复场所内提供就业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医疗健康、民政救助等服务。
戒毒康复场所内的农村籍戒毒康复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他的法定权利依法予以保留。
第三十一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谁设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戒毒康复场所和其他社区戒毒康复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安排专项经费,必要时也可通过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禁毒社会工我,承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保障工作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落实相关措施。
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指导、支持、协助、参与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收治戒毒人员,应当对其身体进行检查;除因病情、伤情危及生命,需要立即送医疗机构救治或者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外,应当依法收治。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所外就医的费用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吸毒成瘾人员应当接受戒毒康复治疗。
戒毒医疗机构可以为吸毒成瘾人员提供医学评估和医学干预。
第三十四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社区戒毒康复中止,由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被释放后继续接受社区戒毒康复。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社区戒毒康复终止。
第三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在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经过必要戒毒治疗的,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第三十六条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后续跟踪管控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第三十七条积极研究药物替代戒毒方式方法,提升戒毒成功率。对符合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所需费用采取自费、激励补偿和政府扶持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八条戒毒康复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吸毒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戒毒治疗、心理康复、生活保障等,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相应的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
第三十九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类戒毒康复机构应当强化对戒毒康复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毒瘾戒断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其恢复生产生活能力,回归社会。
第四十条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档案、信息管理,对其中的未成年人档案予以封存。
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档案、信息,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档案、信息情况予以保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原2001年3月25日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1年5月25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禁毒条例〉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戒毒康复治疗工作主要包括哪三个阶段 (四)
最佳答案戒毒康复治疗工作主要包括如下三个阶段 :
脱毒治疗阶段。这是戒毒的开始,主要是采取药物治疗的方法是吸毒成瘾者顺利渡过急性戒断反应期其解决生理上的依赖症状。这一阶段通常需要10—20天甚至更长的时间。
康复治疗阶段。该阶段主要通过心理疏导、正面教育、社会帮教、体育锻炼、改善营养等措施缓解或消除稽延性症状和心理依赖。重点是帮助脱毒人员矫正不良心理行为,完成心理上的康复,使脱毒人员能够重返社会。这需要半年到1年的时间。
后续照管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在戒毒者回归社会之后,建立一套监督、扶持、帮教系统给予后续照管,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职业辅导,以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鼓励,使他们更快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中。这一阶段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
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目前帮助吸毒人员临床脱毒的时间已经缩短到1周到15天。但脱毒之后仍然需要大量帮教工作。由于吸毒人员往往体质较差,不少人脱毒之后心理上对毒品的依赖仍然十分明显。联合国禁毒署提出禁毒的重要环节是减少毒品消费。
美国、欧洲各国从80年代末开始尝试通过自愿戒毒门诊为吸毒人员提供药物缓解稽延性症状,用替代药品抵消对人体有巨大伤害的各种毒品,取得了较好的成效。90年代中期以来这一做法迅速在全球推广。
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有什么区别 (五)
最佳答案区别主要有二:
一是主观不同:强戒是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而自愿戒毒是不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的根本区别在于吸毒者的主观意愿上,后者是自愿的,而前者绝大多数是不自愿的。
强制戒毒实际上是一种执法行为,主要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执行的,是针对吸毒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矫正的执法机构,是把戒毒者看成是违法者,戒毒者自己也是被强迫接受戒毒的。而自愿戒毒是一种医疗行为,在正规医疗机构中进行,把戒毒者当成反复发作的脑病病人来对待,同时戒毒者自己是自愿去戒毒机构的。
二是法律强制不同:强戒是由公安机关做出的强戒决定,有法律强制性,且解除必须由公安机关同意,自愿戒毒是与自愿戒毒部门签协议,不涉及法律问题!由于戒毒者被动与主动的不同,我国政策也有特别指出,对主动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戒毒条例》第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扩展资料
发现家人吸食冰毒:一般来讲,像吸食冰毒这种,很多都是因好奇开始尝试毒品到吸毒成瘾,而强制隔离戒毒的特点是脱毒率高,隔离期间能有效地约束解戒毒者的各种不良行为,但戒毒人员缺乏心理治疗与后期回归社会的康复治疗,回归社会后可能面对复吸等挑战。
冰毒会让吸食者出现严重的精神问题,比如被害妄想、幻觉、多疑,常常活动过度、情感冲动、不吃不睡,甚至有暴力倾向;吸食者不吸食就会有脱瘾症状,比如精神萎靡、嗜睡、呆滞,甚至有自杀倾向。而自愿戒毒医疗机构主要通过专业医疗技术手段,及时有效的控制冰毒所导致的急性戒断症状发作,缓解稽延性症状和神经精神症状。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诺翊律网关于决定尝试采取戒毒医疗保障社会化运作的方式,保障戒毒场所戒毒医疗工作的开展和需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