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主体要件不同:

职务侵占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属于特殊主体。诈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没有特定的身份或职务要求。

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犯罪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且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或管理。诈骗罪:犯罪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通常是通过欺骗手段从他人处获得的财物。

犯罪的行为不同:

职务侵占罪: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种行为通常涉及对财物的直接侵占,无需额外的欺骗手段。诈骗罪: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这种行为强调欺骗性,即行为人通过某种方式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财物。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在主体要件、犯罪对象和犯罪行为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区别有助于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和认定这两种犯罪。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二)

【答案】:A, C, D

【考点】职务侵占罪

【解析】本罪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其与贪污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下列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有关立法解释的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注意:在乡(镇)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所谓委派,即委任、派遣,其形式多种多样,如任命、指派、提名、批准等。不论被委派的人身份如何,只要是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都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注意: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股份有限公司新任命的人员中,除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外,其他人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是司法解释规定的。(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此处根据2000年4月29日的立法解释。该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即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②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③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④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⑤代征、代缴税款;⑥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⑦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根据这些规定,选项A中,甲系村民小组的组长,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选项B中,乙也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但根据该立法解释,乙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选项C中,丙是某国有控股公司的部门经理,不是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因此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选项D中,丁利用李某职务上的便利,与李某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如何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 (三)

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犯罪客体: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这意味着被侵占的财物必须属于这些单位。

犯罪对象: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这些财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

客观行为:

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在判断时,应同时考虑行为人的“身份”和所接触的“材料”。

犯罪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排除了非单位人员实施类似行为的可能性。

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具有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但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根据侵占数额的大小,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

综上所述,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客体、犯罪对象、客观行为、犯罪主体、主观方面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职务侵占是不是职务犯罪 (四)

职务侵占不属于职务犯罪。以下是具体分析:

定义区别:职务犯罪通常涉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他们利用已有职权进行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而职务侵占罪则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主体不同:职务犯罪的主体特定为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等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不局限于国家机关或国有单位。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有明确的法律条款进行界定和处罚。同时,该条款也指出,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实施职务侵占行为,则依照贪污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但这并不改变职务侵占罪本身不属于职务犯罪的性质。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与职务犯罪在定义、主体和法律依据上均存在明显区别,因此职务侵占不属于职务犯罪。

找公司人接私活属于职务侵占罪吗 (五)

在接到私人订单过程中,并不必然导致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首先,该违法行为所侵害的核心法律客体应当是公司、企业以及其它相关机构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其次,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则是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务资源,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再次,该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特定的主体人群,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相关单位的在职员工;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直接故意心态,并怀揣着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不良意图。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哪些属于职务侵占罪。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诺翊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