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判死刑执行了吗

案件背景与经过
案件背景
杭州保姆纵火案是一起震惊社会的恶性事件。2017年6月22日凌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造成该户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共四人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该起火灾系人为纵火,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
纵火动机与过程
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为筹集赌资,她多次窃取雇主朱小贞家的财物,并编造理由向朱小贞借钱。2017年6月21日晚,莫焕晶输光钱款后,决定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向她借钱。于是,在6月22日凌晨4时55分左右,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朱小贞及其三名子女因吸入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同时火灾还造成了室内精装修及家具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的损毁。
审判过程与结果
一审宣判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莫焕晶犯有放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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