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一)

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优质回答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以恶劣手段逼取口供: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严重损害身体健康: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造成人身伤害: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导致严重精神或身体后果: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造成错案:刑讯逼供导致错案的。

多次刑讯逼供:对3人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讯逼供的。

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也应予立案。

其他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其他符合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的情形。

这些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的,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进行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罪立案标准 (二)

优质回答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有: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4、刑讯逼供3人次的;

5、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供述的行为。本罪的法益,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其次是司法活动的正当性。行为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但是,不能完全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理解犯罪嫌疑人,只要是被公安、司法机关作为嫌疑人对待或者被采取刑事追诉手段的人,都属于本罪中的嫌疑人。例如,警察为了决定是否立案,对被举报人、被控告人刑讯逼供的,也应认定为本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讯逼供罪如何量刑 (三)

优质回答刑讯逼供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一、基本量刑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而言,这种行为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针对刑讯逼供罪的基本量刑标准。

二、加重处罚情形

在刑讯逼供过程中,如果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伤残或死亡的,将不再按照刑讯逼供罪的基本量刑来处理。而是需要依照《刑法》中关于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或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来定罪,并从重处罚。这意味着,刑讯逼供导致的严重后果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三、量刑考虑因素

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多种因素,如犯罪主体的身份、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后果以及犯罪后的态度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影响。

四、法律严肃性

刑讯逼供罪的量刑标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司法公正的坚决维护和对侵犯人权行为的严厉打击。任何司法工作人员都不应触碰这条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综上所述,刑讯逼供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来确定的,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

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刑讯逼供的所有法律条文!以及旧的刑法中关于刑讯逼供. (四)

优质回答刑法修正案八对刑讯逼供罪没有修改。下面是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993年2月22日七届人大三十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 自1993年6月22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1995年2月28日八人大十二次会议通过 同日公布施行)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1999年9月16日公布施行)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三)刑讯逼供案(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或者对3人进行刑讯逼供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四)暴力取证案(第247条)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或者对3人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1995年2月28日通过 2001年6月30日九届人大二十二次会议修正 同日公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刑讯逼供;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1995年2月28日通过 2001年6月30日九届人大二十二次会议修正 同日公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检察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刑讯逼供;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检察官有本法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高检发释字[2006]2号 2006年7月26日公布施行)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三)刑讯逼供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暴力取证3人次的;

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 (五)

优质回答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或者对3人进行刑讯逼供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其次,行为人构成刑讯逼供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刑讯逼供罪的信息了解不少了,诺翊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