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见死不救犯法吗 (一)

陌生人见死不救犯法吗

最佳答案陌生人见死不救是否犯法,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具体分析:

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犯法:

如果陌生人在法律上或道义上有救助他人的义务,却选择不救助,导致他人死亡,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无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犯法:

如果陌生人没有法律上或道义上的救助义务,他们选择不救助并不构成犯罪。这是因为,法律不能强制每个人在所有情况下都进行救助,特别是当救助行为可能对自己造成危险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但这一条款并未直接规定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而是强调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主要依据具体情况下的作为义务来判断。

综上所述,陌生人见死不救是否犯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在有作为义务的情况下见死不救可能构成犯罪,而在无作为义务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犯罪。

有救助义务没有救助导致死亡犯罪 (二)

最佳答案一、有救助义务没有救助导致死亡算犯罪吗

1、有救助义务没有救助导致死亡,是否算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遇到路人受伤,能救而没有救助导致死亡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有救助义务而没有救才构成犯罪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普通群众对伤者有救助的义务,没救导致死亡的,不违法犯罪,只是违反道德伦理;

(2)但是如果是正在上班的警察、医生或正在出车的救护车,是有救助伤者的义务的,如果能救而没有救导致伤者死亡的,可能构成渎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二、见死不救若构成犯罪需满足哪几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校护士(无资格证)对落水者施救,但落水者仍然死了,护士需承担责任吗? (三)

最佳答案对这个问题,我认为她不应该承担责任!

国家虽然规定行医必须有资格证,但这个女孩她是在野外紧急情况下救人,她没有收取溺水者一分钱,而且还是自愿救助孩子的生命!因为孩子溺水时间太长,女学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的情况下,没能挽留孩子的生命!

女孩的行为应该得到人们的肯定,而不是遭到质疑和讹诈!

她的行为是助人为乐和见义勇为的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得到鼓励、支持和肯定!

她的行为与是否有资格证没有任何关系!她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的规定!她的见义勇为是在紧急情况下对溺水孩子的紧急救助,不是她在大街上野外行医!行医是要收费的,但她没有对患者或者家属索要一分钱,她的行为是自愿!

所以她的行为不能划归到非法行医的行列!也就是说她的行为只能支持和鼓励!

对于家属恶意的用她没有资格证对她提出诉讼,这是道德沦丧素质低下没教养下作的行为!我们除了谴责,也希望法律给予惩治和训诫!再说没有资格证,不允许行医,也就是说她仅限于不允许行医,它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助人为乐啊!

如果把助人为乐见、见义勇为和非法行医混为一谈,那么会造成社会冷漠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及价值观的沦丧!

中国已经发生许多因为自己的良善而让自己受到委屈和伤害!反而那些讹诈者却没有为自己的下作和丑恶付出任何代价和成本!这不公平,也不利于维护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及社会正能量的传递!

社会的道德底线需要有法律给予维护和保护!如果把见义勇为和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混为一谈或者混淆视听,对社会会造成极大的伤害!会造成人们不敢出手相助有需要帮助的人!如果不把哪些情况下需要资格证,哪些方面不需要资格证分清楚和说清楚。那么以后谁还会助人为乐呢?谁还会对语言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呢?

就拿眼前这个案例来说!下水救人,是否需要资格证?没有资格证是否你就不能下水救人?如果不把这些问题说清楚,就会产生悖论!见死不救与我们中国民族的助人为乐的美德相违背!前去救助弄不好会吃官司,甚至会让救助的人倾家荡产!

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站在民族大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上面来,我们不仅因为教条会让许多有正义感和助人为乐的人们缩手缩脚,还会因为我们的教条因阻止良善人的出手救助而让许多人因为没有得到其他人的及时救助而送掉性命?

再一点,有资格证的人就一定能把濒临死亡的人救活?在危难关头,如果没有资格证的医生在场,其他人什么都不做?所以说,我们的法律除了明辨是非,还要保护和支持自愿救助人的行为!

话说回来,某些人的道义破产了,剩下的就需要在法律层面得以维护!如果我们法律在弘扬道德的底线上的责任破产了,那么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是致命的打击!

法定救助义务有哪几种 (四)

最佳答案路上遇见陌生人落水,目睹恋人自杀,同饮人喝醉意识不清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见的状况,那么,自愿履行的道德义务暂且不论,在哪些情况下,我们有法定义务救助他人。一般分为法定义务和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定义务指消防员救火,警察维护治安等因法定职务、业务而具有的义务以及法定身份带来的如夫妻之间、父子之间的救助义务,另一类是先行行为引起的,比如成年人带着邻居家的小孩去游泳,成年人没有照看好,小孩溺水死亡,该成年人就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救助义务的范围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律救助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律规定的救助义务可以看成两类,一类是法定职责如警察的救助义务、医生救助病人,另一类是法定身份带来的救助义务,夫妻关系和父子关系等。法定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救助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是诸如恋爱关系、同伴关系等虽没有法定义务,但基于双方意思表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或处于某种环境而具有的救助义务,如目睹女友自杀、落水,有可以预见其死亡的结果,有救助的义务。

此外,见义勇为不属于法律救助义务,见义勇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将见义勇为的行为定性为无因管理—见义勇为者在救助他人过程中,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减少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挺身而出,进行施救。若见义勇为者因此而遭受损害,其就有权要求受益人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未履行救助义务的法律后果

夫妻关系、父子关系、恋爱关系、同伴关系、同饮关系等都是有紧密联系的关系,当存在这种亲密关系时意味着也存在基于此产生的救助义务,若不及时积极作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如果救助义务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民法调整的客体或其承担的义务不足以承担全部的责任则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醉酒人员当时的神志状态无法进行准确的判断,护送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护送者无法定义务,但因同饮这个先行行为有保障安全的义务,若未积极承担救助义务,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被救助者生命受到威胁,而救助者有能力救助而未救助导致被救助者死亡的承担刑事责任,过失杀人或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而被救助者只有生命威胁还未造成实际后果则救助人只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积极救助他人已经不只是道德上的要求,当发生一定亲密关系或出现法律规定的关系,或存在法定或业务职责时,就应承担救助他人的义务,否则救助义务人不知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赔偿责任,更有甚者要接受刑罚惩罚。

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间组织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这是其承担的总的法律义务。具体地说,一、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稳定的大局;三、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四、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自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是公民须遵守的基本法定义务。

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不同的法定义务,例如赡养父母,作证,义务植树等等。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自愿救助致人死亡的信息了解不少了,诺翊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